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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调整国民经济,战胜三年困难

  一、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
    1958年以来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 ”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从1960年开始,农业连续三年遭受自然灾害,农业 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加之苏联背信弃义片面撕毁合同,撤走专家,中断援建项目,使大型国 有企业处境艰难。黑龙江省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局面,工农业生产水平开始下 降。1960年农业受灾,粮豆总产量由1959年的74.15亿公斤下降到50.6亿公斤,下降31%。 接着,1961年的工农业总产值由1960年的12524亿元下降到80.8亿元,下降35%;粮豆总产量 又由50.6亿公斤下降到45.5亿公斤,下降10%;钢由61.14万吨下降到1949万吨,下降68% ;煤由3078万吨下降到2145万吨,下降30.3%,财政收入由23.06亿元下降到9.30亿元,下 降59%。发生了粮食供应不足,钢、煤等工业原料严重短缺,财政支付困难,许多基本建设工 程难以进行,工业企业无法继续生产的情况。1962年,工农业生产总值仍在继续下降,粮食 生产有所回升,但仍未达到1959年水平。城市居民粮食定量每月减到24斤、食油2两、蔬菜每 天不到7两。在农村,粮食普遍不足,多灾地区大部要吃代食品。由于大牲畜缺草缺料,数量 严重下降,1961年减到192万头,比1955年产少25%,造成土地大量撂荒。在城市,由于煤炭 生产继续下降,供应极度紧张,电力短缺,市场紧张,物价上涨,国民经济出现的困难局面 为1954年合省以来所罕见。
    二、调整国民经济的措施
    (一)加强农业战线,发展农业生产
    1960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黑龙江省对国民经济实行大幅度调整。9月,中共黑龙 江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制定的《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 食的指示》,作出了《关于动员百万人下乡,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 村的决定》。会后,全省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派出20多万干部深入农村,把加强农业战线摆到 了重要地位。到12月,全省精减职工23.8万人,调整农村人民公社内部劳动力1.7万人,使 农村生产第一线的劳动力比年初增加34万人。1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贯 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会议制订了《关于农村人民 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十项补充规定》、《关于纠正“一平二调”处理退赔问题的规定》和《 关于农村开展以贯彻〈指示信〉为中心内容的整风整社运动》。整风中,集中力量解决对农 业生产破坏极大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生产瞎指挥风,即“五风 问题”。为纠正一平二调,省委成立了退赔委员会,要求坚决地、全面地、彻底地进行退赔 。据1961年4月统计,全省原来平调总数33400万元,已退赔27500万元,占83%。整社中,一 律退到了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重点整顿227个公社,占全省公社总数36.9%,重点整 顿大队3000多个,占大队总数的40%。
    1961年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通过的关于 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会议着重讨论了农村工作,部署了农村 整风整社工作和城乡大搞代食品的工作。会后,全省各地开始贯彻八字方针,开展调整工作 。为减轻农民负担,将农业税率从1955年的11.6%,调整为不超过10%,调整后3年不变,增产 不增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70%,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在全省农村人民公社中,继续清理一 平二调问题,对社办企业的平调、粮食分配中的平调和社员生活资料的平调及县以上机关和 部门对公社的平调,一律进行认真清理和坚决退赔。
    3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有地市县委、公社党委第一书记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 共中央广州会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业六十条》。会议制定 了《黑龙江省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农村人民公社社队规模调 整规划》。会后,全省农业战线展开了调整工作:缩小社队规模,使公社、生产大队、生产 小队三级分别恢复相当于原来乡、高级社、初级社的规模;划清公社内部所有制界限,巩固 大队基本所有制,发展大队经济;生产大队对生产小队实行包产、包工、包成本和超产奖励 的“三包一奖”制度。
    6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和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北京工作会 议关于取消公共食堂和供给制、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压缩城镇粮食销量和对几年来处分错了 的党员、干部甄别平反的决定。1957年以来,全省受过各种处分的干部385名,一律进行甄别 平反。10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组成12个工 作组到15个市、县的16个公社中的33个生产队,对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进行调查 。从11月开始,县、社两级在699个大队进行农村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改为生产小队的试 点工作。1962年2月开始,中共黑龙江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公社实行“三级核算,队为 基础”的指示,将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改为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30年不变。同时 ,根据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的原则,调整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规模。全 省公社由原来的809个调整为953个,增加17.8%;生产大队由8777个,调整为10408个,增加 18.5%,生产小队由40205个,调整为56274个,增加39.9%。到3月底,调整工作基本结束。
    (二)压缩重工业,发展轻工业
    1961年9月,中共中央庐山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 《工业七十多》。会议在《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指出:工业战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 时期,必须毫不动摇地切实地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今后三年内,执行这 个方针必须以调整为中心,现在必须当机立断,该退的坚决退下来,必须退够。9月25日,为 贯彻庐山会议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会后,黑龙江省工业调整工作全面 展开,为了改变重工业过重的状况,按照农轻重的顺序和“生活第一,市场第二,建设第三 ”的原则,对重工业进行调整。主要是加强采掘工业和采掘的生产能力,使煤炭、木材、石 油生产稳步增长;充实轻工业战线,增加日用工业品生产;发展为农业服务的工业战线,积 极增产农业机械、化肥,支援农业发展,同时,满足国防工业生产的迫切需要,解决国防工 业所必须的新型材料的研究试制和生产。1962年1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总结“ 大跃进”以来经济建设工作的基本经验教训,动员全党更坚决地执行调整方针,为战胜困难 而奋斗。会后,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对重工业进行“关、停、并、转、缩”,即 对发展过大、过多、过早而又重复,原材料供应不足、互相争嘴、技术不过关、经营管理不 善、质量低、消耗大、成本高、劳动生产率低、长期亏损的企业,有计划地关闭一批,停产 一批,合并一批,转产一批。对那些过急、过早过渡为全民所有制的合作社和过早过渡为集 体所有制的个体劳动者,有计划有步骤地退回去,使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经过 两年多的调整,全省先后关、停、并、转1757个工业企业,压缩了一批建设项目,工业企业 总数比1960年减少35.4%,基本改变了重工业战线过长的状况,充实了轻工业和为农业服务 战线。
    在缩短重工业战线的同时,大力发展日用品生产为主的轻工业生产。一方面对现有生产 日用品的企业进行合理调整,另一方面对市场急需的生产能力不足的产品,有计划地分期分 批新建、扩建和转产了一批企业。与此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城市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 的规定》(即《手工业三十五条》),对手工业进行调整,把一批手工业工厂恢复集体所有 制,对适于分散经营的允许个人经营。据1961年统计,全省恢复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587个, 共8万余人。经过调整,轻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比重由1960年的32.03%上升到1961年的37. 89%。全省增加160多种商品,恢复90种名牌产品,手工业的800多种传统产品得到恢复,并增 加了生产。
    三、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经过两年调整,到1962年,国民经济形势开始好转。为了彻底扭转困难局面,1963年9月 ,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提出从当年起,再用3年时间继续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 方针。根据这次会议精神,从1963年起,黑龙江省继续进行了3年的调整。这次调整工作与前 两年不同。前两年是整个国民经济进行大幅度调整,主要是缩短重工业战线;后3年主要是巩 固、充实、提高,既要调整,又要有一定的提高。主要任务是:使农业生产达到或超过历史 最高水平;轻工业生产要在1957年基础上,提高50%左右;重工业退下来以后,也要转向巩固 、提高,使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主要比例关系力争在新的基础上取得基本协调,整个工业企业 要做到填平补齐,成龙配套,设备更新,改善经营管理。到1963年,工业总产值达到5547亿 元,比1962年的4969亿元增长10.4%。原油、木材、煤炭、发电、电站设备、棉纱、机制纸、 自行车等产品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粮食产量达到71.25亿公斤,比1962年增长21%,林、牧 、副、渔各业有很大发展。
    1964年2月全省学习解放军的热潮开始兴起,工业战线开展了工业学大庆、农业战线开展 了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经过3年努力,全省工农业生产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进入 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65年,全省工农业生产接近和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农轻重比例关系基 本平衡发展。工农业总产值达11347亿元,比1957年增长92.6%,粮豆产量达到83.65亿公斤 ,比历史最高水平的1958年增产2亿多公斤,钢产量达到33.33万吨,比1957年增长8.5倍, 煤产量2049万吨,比1957年增长1.6倍,木材1302万立方米,比1957年增长1.7倍,化学、 农药、水泥、食糖、卷烟等主要产品产量都有很大增长。哈尔滨化学纤维厂、伊春纸浆厂、 哈尔滨毛纺厂、哈尔滨玻璃厂、哈尔滨绢纺厂等轻工业企业在调整中兴建并投入生产。石油 工业产量834.2万吨,我国宣布使用进口“洋油”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1965年,全省国民 收入达到166.93亿元,比1957年增长77.2%,人民消费水平有了增长,各种工业日用品供应 比较充足,物价稳定,市场繁荣。文教、卫生、体育、科技等事业有了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