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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反右倾”和“清队”

  一、“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
    从1968年开始,省革命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反“右倾”、反“复旧”、反“ 复辟”的斗争。3月末,潘复生亲自抓了哈尔滨市郊滨江区和平一队的所谓“右倾翻案事件” ,逮捕了23人,揪斗了几十人。在挖后台中,全区20个公社革委会主任被反掉19名,60%以上 的大、小队干部被免职下台。潘复生在全省推广了和平一队的“经验”。
    “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使左顷错误更加发展。全省抓了1000多起所谓的反革命阶 级报复案,被关进“牛棚”的“走资派”、“坏头头”、“右倾翻案急先锋”越来越多,又 使一大批干部和群众遭到打击和迫害。
    在对干部、群众进行打击迫害当中,1968年8月3日,潘复生在省直机关干部大会上说: “在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不断出现右倾和不断反右倾,是阶级斗争的一条基本规律。”把 “反右倾”上升到理论高度,并提出了“揪漏网走资派”的口号。按照这个极“左”的错误 理论,潘复生和汪家道分别到嫩江、黑河和合江地区视察。他们沿途大反右倾,揪漏网走资 派。嫩江地区已结合的38名局级干部被撤掉31名。黑河地区6个县的革委会主任被撤职,216 0多个大、小队干部被换掉。群众说:“省里来一大官,黑河走了一圈,罢了一地县官。”1 2月,潘复生又提出,在全省要打一场反右倾的“总体战”。潘复生亲自到正召开党代会的双 城县。在他指挥下,党代会由5000人扩大到7000人,会期由5天延长到21天,批斗了两名已调 出的原县委书记,1名革委会主任,1名武装部长。双城县党代会后,全省揪斗了大队以上的 漏网走资派2.9万多名。“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搞了一年,全省被揪斗、被撤换、被 批判的干部达5万多人。
    二、“清理阶级队伍”
    1968年5月,正当黑龙江省大反右倾的时候,传来了中央清理阶级队伍的精神。全省各级 清查组织相继建立,在各级革命委员会领导下,清理阶级队伍工作迅速全面展开。全省设立 上千个“叛徒”、“特务”专案组,有的单位被清理出的人竟达干部的半数以上。在“清理 阶级队伍”中,潘复生直接制造了3起重大冤假错案。
    (一)“欧、李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案”
    早在1967年9月,经潘复生批准,李范五、陈雷、李延禄、张瑞麟、李敏等人以“苏修特 务”罪名被抓进监狱。1969年2月4日,潘复生在革委会扩大会议上宣布:“原省委某些人员 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里通苏修的叛国集团。”按潘复生定的调子,专案组又无中生有捏造许多 “罪证”,将原省委第一书记欧阳钦,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李范五、王一伦、杨易辰、任 仲夷、李剑白、陈雷、谭云鹤、李瑞以及原省委常委张瑞麟、副省长李延禄、省政协副主席 于天放等12人打成“欧阳钦、李范五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成员。此案使11个省、市168名 各级干部受到牵连,黑龙江省受株连的100多人中,23人被长期关押,许多人遭到上百次揪斗 。
    (二)“于勇反革命集团案”
    于勇是哈尔滨市七○三研究所照相员。1964年,他曾提出过一切事物不是一分为二,而 是一分为三的属于学术观点的问题。在清队中,旧事重提,联系他参加了炮轰派的问题,无 限上纲,把于勇定为反革命分子,把与于勇有联系的炮派组织,定为反革命集团。1970年3月 ,经潘复生批准,于勇被判处死刑,“集团”成员2人被判徒刑,受株连群众达100多人。
    (三)“洪新建事件”
    1968年11月24日,欧阳钦之子欧阳湘化名洪建新从长春托人给汪家道寄去一封信,揭发 潘复生的问题。潘复生得知后,十分恼怒,指令专政机关迅速破案。经过几天的侦察,专政 机关把欧阳湘逮捕并押解到哈尔滨市。30日,哈尔滨市召开了“坚决镇压反革命,掀起对敌 斗争新高潮”大会,批斗欧阳湘,12月19日,欧阳湘又被押回长春三○五所批斗,在强大的 压力下欧阳湘含冤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