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生产
(一)粮食产量的增长
1949年,黑龙江地区实有耕地8540多万亩。1949—1985年的36年间,新开垦耕地8500多
万亩,扣除各种占用,净增耕地近5000万亩,1985年实有耕地13127.4万亩。1949年,播种
面积8534万亩,1957年达到10660万亩,1978年为12418万亩,1985年实际播种12873万亩。1
949年全省有农业人口762万人,1985年有农业人口1707万人。1985年,有农业劳动力425.6
万人,占全省社会劳动者总数的3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黑龙江省的粮食生产获得很大发展,粮食产量增长较快。19
49年,平均亩产71公斤,总产57.8亿公斤;1967年,亩产接近100公斤,总产116.2亿公斤
;1984年,亩产达到160公斤,总产达到169亿公斤。50年代,年均产粮76.2亿公斤,60年代
为80.2亿公斤,70年代达到123亿公斤,80年代前5年为142.2亿公斤。按粮食产量最高的1
984年计算,全省平均每一农业人口生产粮食865公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0%;每一农业劳动
力生产粮食3215公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40%。黑龙江省按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人均产粮
较多,主要是由于耕地较多,全省人均耕地4亩,每一农业劳动力占有耕地30.9亩,这种情
况在全国是少有的。
1949—1985年的36年间,全省粮食产量增长1.42倍,单产增长1.27倍。
(二)人均粮食占有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大幅度增长,1985年比1949年增长142倍,
但由于人口增长更快,1985年比1949年增长2.27倍,人均占有粮食则呈下降趋势。
1949年,黑龙江地区总人口1014人,粮食总产57.8亿公斤,人均569.5公斤。1957年占
有不到450公斤。1961年因严重自然灾害,总产大幅度下降,人均仅有250公斤;到1978年,
人均占有粮食472公斤。1983年全省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年人均占有量突破5
00公斤,是50年代中期以来的最高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农村政策比较得当,农民生产积极性高,粮食总产和人均占
有量均呈上升趋势。“一五”计划期间,因突出强调发展工业,加上人口增长过快,人均粮
食占有量开始下降。50年代末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及伴随而来的困难时期,粮食
生产大幅度下降。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除严重自然灾害的年份,人均占有粮食略有下降
外,其余各年大体在450斤左右徘徊。1983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粮食总产大幅度
提高,人均粮食占有量也趋于上升。
(三)粮食的调出
1949—1985年,36年间,黑龙江省共生产粮食3707.75亿公斤,其中,粮豆总产3458.
35亿公斤,为国家提供商品粮豆1421.8亿公斤,商品率为41.2%。在提供的全部商品粮豆中
,除满足黑龙江省城镇人口和工业生产需要外,净调出省外320.4亿公斤。
各时期粮豆调出量和调出量占征购量的比重是:恢复时期,净调出27亿公斤,占产量的
35.9%;“一五”时期,净调出67.5亿公斤,占40.9%;“二五”时期,净调出42.5公斤
,占24.7%;调整时间,净调出13亿公斤,占15.1%;“三五”时期,净调出75亿公斤,占3
3.7%;“四五”时期,净调出40.5亿公斤,占19.6%;“五五”时期,净调出41亿公斤,
占10.0%;“六五”时期,净调出18.7亿公斤,占7.7%。
从不同时期的商品粮调出量及占商品粮豆比重的分析可以看出,调出量及比重在不同时
期虽有较大起伏,但总的是呈下降趋势。“一五”时期调出67.5亿公斤,年均调出13.5亿公
斤,占商品粮豆比重为40.9%。70年代年均调出量降为6.15亿公斤,下降了54.4%;10年中
调出量仅占商品粮豆的14.7%,比“一五”时期下降了26.2个百分点。80年代的前5年,年
均调出3.75亿公斤,仅为“一五”时期年均调出量的27.8%,比重降为7.7%,也比70年代
下降了7个百分点。这说明黑龙江省作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位很不稳固,要为国家提供
大量商品粮,还必须做出极大努力,增加粮食生产。
二、牧、副、渔业的发展
(一)畜牧业
黑龙江省是全国十大牧区之一,畜牧业历史悠久,但在旧社会长期处于自然经济状态,
草场、牧场退化,牲畜近亲繁殖,优良品种不多。1949年,黑龙江地区共有各类家畜410万头
。其中,大牲畜163.8万头,包括马匹100.1万匹、黄牛56.7万头、奶牛0.7万头;年末生猪
存栏233.8万头,羊存栏7.9万只。全年牧业总产值1.3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省畜牧业有较快发展,50年代末至70年代受“以粮为纲”、
“以猪为首”的方针影响,各类牲畜头数曾几次上下波动,发展缓慢。1952年,黑龙江地区
共有大牲畜253.1万头,到1958年下降到203.3万头。1952年,生猪存栏275.1万头,1960
年末降为220万头。
1979年以后,黑龙江省农村、牧场和城镇郊区执行因地制宜加速畜牧业发展的方针,逐
步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度,使畜牧业得到较快发展。到1985年,全省各类牲畜已达
到1128.08万头,比1949年增长1.75倍。其中,奶牛存栏25.77万头,占全国的1/5,黄牛
存栏149.89万头,马匹存栏117.86万匹,生猪存栏589.53万头,羊存栏229.64万头,分
别比1949年增长35.8倍、1.5倍、18%、1.5倍和28.3倍。各种家禽年末存栏5943.33万只,
比1949年增长5倍以上。1985年,鲜奶产量42.96万吨,居全国第一位。畜禽出栏量大幅度增
长,全年猪牛羊肉总产31.56万吨,畜牧业总值15.55亿元,比1949年增长10多倍,占农业
总产值的比重也由9.9%上升到14.9%。
为提高畜禽质量,改善畜禽品种。自50年代以来,在选育提高本地优良品种的基础上,
陆续从省外、国外引进30多个优良品种,培育出了一批适宜本地自然环境的东北细毛、哈白
猪、黑花猪、黑白花奶牛和黑龙江马等优良品种。
为加快畜牧业的发展和品种改良的进程,坚持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原则,
黑龙江省划分了3个牧业经济区。一是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实行以牧为主,发展多种经营,或
是农牧结合,全面发展。二是农区。以发展养猪为主,同时逐步发展养牛、养羊、养禽。三
是城市郊区。重点发展养鸡、奶牛和生猪,逐步提高城市肉、蛋、奶、禽的自给水平。自19
79年起,全省有计划地建设了6个不同类型的牧业生产基地。(1)商品牛基地。主要在西部
草原的牧业县和半农半牧县,重点发展乳肉兼用牛(2)奶牛基地。主要在哈尔滨和安达郊区
及其附近部分市县。(3)商品猪基地。主要在中部的绥化、海伦和双城等市县。(4)半细
毛羊基地。主要在东部的桦南、海林等10个县。该地区是全国唯一的半细毛羊产区。(5)奶
山羊基地。主要在绥棱、海伦等县。(6)城市郊区禽蛋基地。主要在大中城市郊区和油木煤
等工矿区。
(二)农村家庭副业
黑龙江省开发较晚,地广人稀,自然资源丰富。农民除进行农田耕作外,还根据当地自
然条件和自己的特长,从事一些副业生产。早期主要从事狩猎、捕鱼、采集山产品和挖采中
草药材等,后随人口增多,耕地大量开垦,副业种类增多,如编织、采伐、饲养禽畜以及短
途运输等。
1952年,黑龙江地区副业产值3.58亿元,占全地区农业总产值的18.4%;1965年全省农
村副业产值2.25亿元,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10.5%。“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到1978年,全
省农村副业产值3.6亿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4.3%。到1985年,全省农村副业产值已达1544
亿元,比1949年增长3.3倍,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13.3%。在副业产值中,村办及村以下所办
的工业产值11.95亿元,占副业产值的77.4%。
在农村副业迅速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一是由自给性和半自给性为主,向商品性
生产发展。70年代,社员家庭副业生产的商品率大体在40%左右,到1985年,多数县上升到5
0%以上,哈尔滨郊区及所属市县已达65%左右。二是专业户、重点户大量涌现,副业生产成为
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还出现了许多专门从事养殖业、运输业的专业屯。三是村办及村以下
工业成为副业生产的主力,加工、修理、针织、服装和食品等行业发展很快,运输业也有较
快增长。
(三)渔业
黑龙江省水面辽阔,鱼类繁多,渔业历史悠久。全省总水面1080万亩,若加上沼泽和河
泛区,共达3080万亩,占全省总面积的446%。全省鱼类有100多种,其中,大马哈鱼、鲟鱼和
鳇鱼及其鱼籽,是黑龙江省的特产。其他名贵鱼种有大兴凯湖的大白鱼和松花江的鳜鱼(鳌
花),它们与黄河鲤鱼、松江四鳃鲈鱼,并称为我国“四大淡水名鱼”。松花江的“三花、
五罗”(鳌花、鳊花、吉花;哲罗、法罗、雅罗、铜罗、胡罗)亦脍炙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黑龙江地区渔业生产基础薄弱,公有2艘机动渔船和5800只木
质小渔船。8800户个体渔民,从事分散的天然捕捞生产。1949年,黑龙江地区产鱼1.9万吨,
渔业产值40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3%。50年代,陆续建立了国营渔业公司和渔场,组织
渔业生产合作社和农村合作社的捕鱼队,人工养鱼事业也开始起步,渔业生产有较快发展,
到1957年,全省产鱼3.4万吨,比1949年增长80%。1958—1969年的12年间,鱼产量起伏较大
。1960年,产鱼7.7万吨,达到历史最高水平。60年代下半期,因工业“三废”污染,围水
垦植,水面缩减,又逢枯水期江河水位低下,影响鱼类繁殖和育肥,再加上“文化大革命”
动乱,使渔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鱼产量回落到建国初期水平。70年代,鱼产量一直处在低
水平状态。1979年鱼产量降至1.7万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最低的年份。1978年,黑
龙江省被确定为全国十大片以池塘养鱼为主的淡水鱼商品基地之一。经过几年努力,到1985
年,产鱼6.6万吨,其中,养殖鱼产量3.8万吨,占全省总产量的58.3%,超过了捕捞天然鱼
的产量。
1985年,全省已利用的养殖水面共为400万亩,各类养鱼水面平均亩产13.1公斤;拥有
渔用机动船舶1487艘,共1.7万马力;渔业产值8080万元,比1949年增长19倍,占全省农业
总产值的比重也由0.3%上升到0.7%。
1985年,全省125个国营水产养殖和供销企业,共实现利税445.4万元,扭转了连续多年
的亏损局面。全省农村养鱼专业户和养鱼为主的兼业户发展到16300户,个体渔业共产鱼2.
2万吨,占全省当年鱼产量的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