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炭工业的发展
黑龙江省煤炭资源较为丰富,全省近半数以上市、县均有蕴藏。到1985年底保有工业储
量263亿吨,其中东部地区占蕴藏量的90%以上,煤炭赋存条件较好,埋藏较浅,易于开采,
适合大、中、小煤矿全面发展。煤炭品种齐全,主要有气煤、焦煤、粘结煤、长焰煤、无烟
煤和褐煤等9个品种,其中,炼焦煤储量占71.2亿吨,占全省煤炭保有储量的27.1%。
黑龙江省的煤炭开发始于20世纪初,开采规模不大,截至1945年,仅有鸡西、鹤岗和双
鸭山等几个煤矿。抗战胜利后,人民政权接管了日伪经营的全部煤矿,对旧的经营机构和管
理制度进行彻底改造,动员城镇失业人口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参加煤矿生产,提高煤矿工人的
收入和福利,调动了煤矿职工的生产热情,使全省煤炭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煤炭工业在重点发展统配煤矿的同时,积极发展地
方煤矿,充分调动各地区、各行业、集体和个人办矿的积极性,使煤炭工业获得了全面发展
。
1952年,煤炭产量已超过1943年历史最高水平。“一五”期间,新建成的重点项目有鹤
岗矿区兴安台竖井、东山竖井、新一矿、兴安台选煤厂和双鸭山洗煤厂、岭西竖井,还有鸡
西小恒山矿等。“二五”期间,新建了鸡西二道河子矿、正阳矿、大通沟矿、鹤岗富力矿、
双鸭山四方台矿、宝山矿等,并开始开发七台河矿区。“文化大革命”期间,煤炭工业的发
展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正常生产秩序被打乱,致使1967年煤炭产量比1962年还低12%。197
5年,贯彻邓小平抓整顿的指示,全省煤炭工业生产秩序趋于正常。“五五”和“六五”期间
,新建矿井不多,主要是集中改造了一批储量大、赋存条件好的旧矿井,把鸡西恒山、滴道
、城子河和正阳矿、鹤岗富力和南山矿等24处片盘小斜井,集中成为6处大中型矿井。同期,
为弥补燃煤缺口,地方煤矿迅速崛起,地煤产量增长5.3倍。1978年以后,统配煤矿机械化
采煤迅速发展,煤炭产量大幅度增长,由1976年的3000万吨,发展到1985年的6000万吨,黑
龙江省成为全国第三产煤大省。
全省煤炭工业企业分为统配煤矿和地方煤矿两大类:前者是指隶属于东北内蒙古煤炭工
业联合公司的中直企业;后者是指隶属于黑龙江省地方煤炭工业公司的企业。1985年,在全
省煤炭总产量中,统配煤矿占69%,地方煤矿占31%。
(一)统配煤矿
1.鸡西矿务局
鸡西矿务局有12个煤矿。煤炭保有储量25.7亿吨。1949年产煤240.9万吨,1985年达到
1500万吨。
2.鹤岗矿务局
鹤岗矿务局有8个煤矿。煤炭保有储量19.4亿吨,其中,炼焦用煤17.2亿吨。1949年产
量176.2万吨,1985年达到1548万吨。
3.双鸭山矿务局
双鸭山矿务局有7个煤矿。保有储量23亿吨。1949年产煤42.2万吨,1985年达到700万吨
。
4.七台河矿务局
七台河矿务局有5个煤矿。1958年开发投产,煤炭保有储量13亿吨,是有发展前途的新矿
区。1985年产煤550万吨。
5.除四大统配矿务局外,中直企业还有鸡西煤矿机械厂、佳木斯煤矿机械厂、鸡西煤矿
配件厂和哈尔滨煤矿机械厂等。鸡西煤矿机械厂生产的MLS(3)—170综合采煤机,供应全国
煤矿使用。
1985年,全省统配煤矿共生产煤炭4298.9万吨,比1949年增长8.35倍。采煤机械化程
度达到71.6%。
(二)地方煤矿
1952年地方煤矿仅产煤5.5万吨。50年代有所发展,到1962年产煤达124.3万吨。“文化
大革命”期间,煤炭供应紧张,为缓解燃煤短缺问题,地方煤矿迅速发展,到1975年,产煤
达到524.4万吨。70年代末以后,地方煤矿出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地
方煤矿煤炭的保有工业储量为12.1亿吨,其中,炼焦用煤6亿吨,另有远景储量30亿吨以上
。按产权划分,地方煤矿分为:
1.省属煤矿,共有9矿1厂,多为50年代后期土法上马的市、县小煤窑发展起来的,80年
代上收为省营煤矿,经全面技术改造,现采煤机械化程度已达全国统配煤矿的平均水平。黑
宝山露天矿已于1985年建成。依兰露天矿扩建工程正在施工,设计生产能力为100万吨。
2.市、县营煤矿35个,产煤能力300万吨。
3.企业、事业单位煤矿60多处,产煤240万吨。
4.城镇集体煤矿80多处,产煤260万吨。
5.农村集体和个体(包括私营)办矿600多处,产煤700万吨。
1985年,全省地方国营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已达24%,远高于全国地方煤矿3%的水平。自
1983年以来,地方煤矿的煤炭产量年均以300万吨的速度增长,1985年,全省地方煤矿煤炭产
量达到1961.9万吨,是1952年的357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36年来,黑龙江省的煤炭工业,已由解放初期的单纯的采掘,发展
成为勘探、科研、设计、建设、采掘、加工和煤炭机械制造等相互配套的完整的工业体系。
煤炭开采也由手镐挖煤、人背马拉运煤的落后生产方式,逐步发展成为机械化和半机械掘进
的作业方式。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实行机组采煤,摩擦金属支柱或单体液压支柱配合绞接顶梁
支护,刮板、皮带运输机运煤;先进的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用大功率机组采煤,支撑掩
护式液压支架,大功率运输机运煤。全省煤矿共拥有普通采煤机组300多台,综合机械化采煤
设备40多套。煤炭加工业发展更快。1949年,全省仅产焦炭2.3万吨,到1985年已发展到79
.6万吨,增长了33.6倍;洗煤从无到有,1985年已能生产876.6万吨。利用丰富的煤炭资
源,兴建了煤化工企业,带动了化工工业的发展。
二、煤炭产量和调出量
1949年,黑龙江地区共产煤炭459.9万吨。1952年煤炭产量为614.7万吨,1957年产量超
过1000万吨,1965年达到2000万吨(1959年,全省煤炭产量曾达到3114.5万吨,但因采掘失
调,设备、巷道失修,不得不进行调整,1965年,仅产煤2000万吨。)。增加1000万吨煤产
量历时8年。1965—1976年,煤炭产量由2000万吨增加到3000万吨。增加1000万吨煤花了11年
时间。1976-1979年,煤炭产量由3000万吨增加到4000万吨,即增加1000万吨,仅用了3年时
间。1979-1983年,又用了4年时间,煤炭产量再增加1000万吨,达到5000万吨。然后,仅用
两年时间,即1983一1985年,煤炭产量再增加一个1000万吨,突破6000万吨大关,达到6260
.8万吨。比1949年增加12.6倍。36年间,全省累计共生产煤炭92706万吨。
“一五”计划以前,黑龙江省的煤炭生产规模不大,调出量也比较少。“一五”计划后
,黑龙江省在全国煤炭基地的地位逐步形成,产量不断增长,煤炭调出的绝对量和调出量占
产量的比重,呈波状上升。“一五”时期,调出1570万吨,占产量的33.9%;“二五”时期
,调出4168万吨,占产量的35.4%;调整时期,调出2118万吨,占产量的37.8%;“三五”时
期,调出3182万吨,占产量的33.2%;“四五”时期,调出3221万吨,占产量的30.0%;“五
五”时期,调出5039万吨,占产量的34.3%;“六五”时期,调出7501万吨,占产量的40.
5%。1952—1985年的33年间,共净调出煤炭26779万吨,占同期全省煤炭总产量的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