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附录 历代土地面积计量单位

  金代以前黑龙江地区的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不详。
    金代,黑龙江地区土地面积基本计量单位是顷、亩。1顷等于100亩。计量方法:1亩等于 240方步,1步等于5尺,1尺合今30.72厘米。金代的1亩合今566.23平方米或0.0566公顷或 0.85市亩;1顷合今5.66公顷,或84.93市亩。
    元代以亩作为土地面积的计量单位。5尺为步,240方步为亩。尺、步、亩的标准与金代 同。
    明代,黑龙江地区土地面积仍以亩为计量单位。5尺为1步,240方步为1亩。由于明代尺 的长度比金、元两代大,1尺合今31.10厘米,1步=31.10×5=155.50厘米,1步=1.55 5米;1亩=(240×1.555)×1.555=373.2×1.555或580.33平方米,故1亩合今0.05 8公顷,或0.87市亩。
    清代,1655年(清顺治十二年)制定地积丈量规则,颁布铸步弓尺,宽1步,长240步为 1亩。1750年(清乾隆十五年)规定:以部定5尺之弓,240弓为1亩。步和弓名不同,而量相 等。1尺合今32.0厘米,故1亩合今0.06144公顷,或614.4平方米,或0.92市亩。
    清初至1861年,面积计算单位为亩、垧,1垧等于6亩,1垧合今0.36864公顷,或3686. 4平方米,或5.5296市亩。
    1861年以后,1垧等于10亩,1垧合今0.7373公顷,或7372.8平方米或11.06市亩。在 亩、垧计量单位之外,还在荒地放垦中使用过井、区、方作为划井开方的面积计量单位。当 时的1方(即1方里,下同)等于45垧,合今33.1776公顷或497.66市亩。当时的1区等于18 0垧。1井等于9区或36方,或1620垧,合今1194.3936公顷,或17915.904市亩。
    民国初期(1930年前),曾决定采用国际计量单位“米制”,同时为照顾群众使用习惯 ,将“米制”与清“营造尺”并用。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1929 年2月又颁布了《度量衡法》,决定采用万国公制为标准制,并暂设辅制,即市制。由于黑龙 江地区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上述《方案》与《法》未能推广执行,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仍沿 用“清制”,即1尺合今32.0厘米,5尺为1弓,1垧等于2880弓,合今0.7373公顷或7372. 8平方米,或11.06市亩。
    东北沦陷时期(1931—1945年),伪满洲国于1934年1月颁布《度量衡法》,规定实行“ 米突法”即米制,与中华民国的标准——国际公制相同。“尺斤法”即沿用中华民国的市制 。黑龙江地区在计算面积时增加了“弓”和“垧”的计量单位。1弓等于5尺,1方弓等于25平 方尺,亦即25平方市尺。1垧=10亩。计量方法:1米等于3.0市尺,1平方米等于9平方市尺 ,1垧等于10亩或1万平方米,或1公顷日伪统治时期还使用过日本的面积计量单位町步,1町 步等于9.92亩,或0.992公顷。在民国时期也使用过俄制计量单位沙绳和俄亩。1方沙绳等 于4.6225平方米,1俄亩等于1.133公顷。
    解放战争时期(1946—1949年),东北行政委员会为统一土地改革中的土地丈量标准, 于1947年12月30日发布了《划一度量衡和丈量土地标准》,规定:长度以市尺为主单位,地 积以垧为主单位。市制与国际公制的关系是:3市尺等于1公尺,1垧等于1公顷。土地面积沿 用群众习惯使用的大亩制,即1垧等于10亩,1亩等10分,采用10进位制。计量方法:1亩等于 1000平方公尺或0.1公顷,1垧等于10亩即1公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59年6月25日发布了《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采用 国际米制为我国长度的基本计量单位,同时又规定原以国际公制为基础所制定的市制,因在 我国人民日常生活中已习惯通用,可以保留。为了同关内各省正在使用的市制面积计量单位 取得一致,黑龙江省将习惯上使用的大亩(即1亩等于1000平方米或0.1公顷),一律改为市 亩(即1亩等于666.67平方米,15亩等于1公顷)。1977年国务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 理条例(试行)》中规定:我国长度基本计量单位是米制,目前保留的市制要逐步改革。19 8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我国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决定采用国际单位制,统一 全国计量单位,我国目前采用的市制计量单位,可以延续使用到1990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的《命令》,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命令》的通知,提出到80年代末,全省基本完 成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实现统一公制,市制计量单位可以使用到1990年;自1987年1月1 日起,凡涉及法定计量单位的,都要用新旧两种计量单位在同一计量物品中标注,逐步取消 市制,完全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国际标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