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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5. 46万平方公里(合68 194.7万亩),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四川,居第六位。境内有大、小兴安岭与张广才岭、老爷岭两大山区和松嫩、三江两大平原,自然环境优越,森林茂密,沃野千里,可利用土地资源多,土地开发潜力大,为各族人民的生产、繁衍、生息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几千年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经各族人民的艰苦开发与建设,全省社会经济面貌和土地利用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木材、煤炭、石油、动力和机械生产基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