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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水 文

  黑龙江省水资源主要来自降水,全省多年平均地表水年径流总量655.8亿立方米,地下水总量273.5亿立方米,扣除两者之间重复水量157.1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772.2亿立方米,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844.3万千瓦。全省人均占有水量2 093立方米,为全国人均2 700立方米的77.5%;耕地亩均占有水量504立方米,为全国亩均水量1800立方米的2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85年全省耕地灌溉面积1 019万亩(其中水田694万亩、旱田325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7.6%,远低于全国平均45. 1%的水平。黑龙江省不仅水资源偏少,而且年内、年际变化大,地区分布不均。嫩江流域耕地面积占全省的33%,人口占 27%,水资源仅占全省的10%;而黑龙江干流区耕地面积只占全省的6%,人口占2. 7%,水资源却占全省的30%。全省可开发利用的地下水资源集中在平原地区,每年可开采量为99.1亿立方米。地下水深度,依地貌、地质和降水条件而不同:三江平原为1-8米,平均5.5米,单井涌水量每小时20-150吨,平均每小时60吨;松花江干流区小于5米,单井涌水量每小时30-50吨;松嫩平原为5-30米,平均13米,单井涌水量在贫水的高平原潜水区小于每小时10吨,丰水区每小时25-150吨,平均73吨;山区地下水深度不一,储量不稳定。在松嫩平原的低平地上,由于地下水位高,年蒸发量大于降水量,弱度矿化地下水,致使盐分聚积地表,形成盐碱地。水能资源主要分布在黑龙江流域,占总储量的48. 2%,其次为牡丹江、嫩江、松花江干流,目前利用程度仅占理论蕴藏量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