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 地
(据《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章》载,林地的含义为: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林木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林地的二级分类包括:有林地、灌木林、疏木林、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
一、林地总面积
公元17世纪初清代康熙、雍正年间,黑龙江地区的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老爷岭一带,森林茂密,古树参天蔽日,共有“窝集”17处(满语“窝集”,意为大森林),“窝集”之内“皆大树数抱,环列两旁,洞洞不见天日”,“山魈野啸呼,堕人心胆”。到18世纪末,随着驿道的开通和采集、狩猎、垦殖等活动的扩展,原始森林才开始被人们利用。据陈嵘1934年《中国森林史料》记载,20世纪初黑龙江地区的林地面积约46 500万亩,森林覆盖率为70%左右。由于沙俄、日本帝国主义相继入侵,对黑龙江地区森林资源进行疯狂地掠夺和破坏,以及山火的焚烧,森林面积明显减少。到1949年黑龙江地区林地面积为36 41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3. 4%。其中有林地25 061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8.8%。森林覆盖率为36.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建设对木材需要量急剧增长,林木采伐迹地更新跟不上,造成林地面积减少。据1985年土地资源概查,全省林地总面积为31 270.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5. 8%。其中有林地29 423.8万亩,灌木林471.1万亩,疏林地1 093.6万亩,迹地281.5万亩。又据省林业厅1985年调查统计,全省林地总面积为35 789.2万亩,其中有林地24 830.9万亩,灌木林202.9万亩,疏林地2 532.2万亩,未成林造林地3 030.8万亩,苗圃65.8万亩,迹地l 167.6万亩,
无林的荒山荒地3 959.O万亩。林地总面积两者相差4 519.1万亩,主要原因是土地概查数未包括无林的荒地荒山。经过论证,林地总面积以土地概查数为准,有林地以林地调查数为准。
二、林地利用状况与问题
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老爷岭两大山区,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78.4%;按行政区划主要分布在大兴安岭、黑河、牡丹江、伊春和松花江5个市(地)。松嫩平原西部林地很少,仅有371万亩,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1. 3%,占该区域土地总面积的5.4%。
198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为36. 4%,高于全国12. 9%和世界30. 4%的平均水平。全省人均森林面积7.4亩,高于全国人均1.7亩,低于世界人均12.6亩水平。
林地利用的主要问题:(1)林地利用率低。全省有林地面积(按林业调查数)只占林地总面积的79. 4%,还有相当一部分无林地和疏林地未充分开发利用。(2)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低。松嫩平原东部和西部的森林覆盖率只有4.7%,三江平原仅为3. 5%。(3)防护林比重小。全省有林地的87. 4%为用材林,防护林仅占8.5%,森林抑制自然灾害能力较低。(4)毁林开荒。据26个林业局不完全统计,1962年-1985年有35.8万亩有林地被垦为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