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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水 域

(据《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章》载,水域的含义系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垦殖3年以上的滩地、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其二级分类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苇地、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物、冰川及永久积雪。)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黑龙江地区的水域利用主要是江河航运、木材流放和自然捕捞、芦苇采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充分利用水域发展了水利、水电事业以及芦苇的培育、水产养殖事业,水域的利用率有很大提高。
    据1985年土地资源概查资料,全省水域总面积为2 358.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 5%,占全国内陆水域面积的9%,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第四位。其中:河流面积836.4万亩,湖泊面积333.0万亩,水库面积501.7万亩,苇地面积312.6万亩,水利工程用地374.7万亩。水域面积以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市为最多,其次为绥化、松花江和黑河地区。
    地处乌裕尔河下游,跨林甸、杜尔伯特、泰来、富裕、齐齐哈尔5个市县的九道沟地区,为全省面积最大、条件最好的芦苇生产基地。据1982年4月省土地利用管理局调查,九道沟地区共有苇地159.8万亩。其中:株高1.5米以上、纯度70%以上、亩产201公斤以上的优质苇地118.4万亩,占该地区苇地总面积的73. 9%, 一般苇地41.4万亩,占26. 1%。优质苇地分布于杜尔伯特41,5万亩,齐齐哈尔32.5万亩,林甸25.6万亩,富裕11.9万亩,泰来6.8万亩。
    水域在农业、渔业、苇业和航运、水力发电等方面得到广泛利用。1985年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l 019.3万亩(含水田、水浇地、菜地),养鱼水面291.9万亩,内河通航里程4 696公里,水力发电500千瓦以上的水电站32座,5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43座。
    水域利用的主要问题:(1)利用率低,水库实灌面积108万亩,仅为水库灌区设计面积560万亩的1/5;全省可养鱼水面540万亩,已利用面积只占一半左右。(2)养鱼水面效益低,1985年全省养鱼水面平均每亩产量只有13公斤,其中哈尔滨市郊区3.2万亩养鱼水面,平均每亩产量高达80多公斤。(3)水域综合利用不够,未达到一水多用,有些部门之间互相排斥。(4)水域污染严重,主要江河都不同程度地遭受污染,有的河段水质超过标准数倍或几十倍,严重影响饮水卫生、养殖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