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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大兴安岭地域

  位于黑龙江省最北部,包括漠河、塔河、呼玛3个县和呼中、新林2个区,土地总面积9 685.1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4. 2%。地貌类型以山地、丘陵为主,海拔高程350-1 400米,最高峰大白石砬子1404米。伊勒呼里山脉以北为中、低山区,黑龙江右岸为低山、丘陵区。黑龙江流经该地域792公里,其主要支流有额木尔河、盘石河和呼玛河,河谷地带宽阔平坦,多沼泽。呼玛河水质清净,生有多种珍贵的冷水鱼类,为大马哈鱼的产卵场。1982年建立了呼玛河自然保护区,面积45万亩,主要保护大马哈鱼、鳇鱼等特产鱼类。大兴安岭地域气候属寒温带,年均气温-1 -6℃,极端最低气温(漠河)达-52.3℃。≥10℃年积温在1 900。以下,无霜期少于100天,土壤冻结达半年以上,北部有岛状永久冻土。年降水量450-500毫米。土壤以棕色针叶林土为主,暗棕壤、沼泽土、草甸土次之。植被以寒温带针叶落叶林为主,森林覆盖率达78%,素有祖国森林宝库和落叶松故乡之称,是国家重要的林业生产基地。为了保护高寒地区原始森林和野生动物,1983年在呼中区西南部大兴安岭主峰一带,建立呼中自然保护区,面积291万亩。地域内矿产资源丰富,黄金储量占全省总储量的40%。大兴安岭是古代少数民族——鲜卑族的发祥地,后来鲜卑族南迁,这里成为鄂伦春等少数民族游猎之地。
    土地适宜用途:宜林地7 462.9万亩,占地域总面积的77. 1%。主要分布在北部、中部的中低山和丘陵地带,土壤为棕色针叶林土和暗棕壤,地势陡峭,气候严寒,适于发展林业。宜牧地14.2万亩,占地域总面积的0.1%,分布在中、南部的山间谷地,土壤为沼泽土,多为生长喜水性植物的原始草甸,适于发展牧业。宜林牧地292.4万亩,占地域总面积的3.O%,其中37.1万亩分布在大、小兴安岭接壤的缓坡地带,土壤为暗棕壤,肥力高,主宜林;255.3万亩分布在大兴安岭南麓缓坡台地和黑龙江沿岸一带,土壤为草甸土和沼泽土,主宜牧。暂不宜地(即暂不适宜农林牧业利用的土地)1 825.4万亩,占地域总面积的 18. 8%,主要分布在北部和中部的山间河谷沼泽洼地,地表积水,长期处于低温、湿冷状态,暂不宜利用。
    1985年土地利用状况:耕地79.6万亩,占地域总面积的0.8%,比1948年的17.4万亩扩大3.6倍,主要分布在黑龙江沿岸以及县镇和林、矿区居民点附近的缓坡地上,受气候条件的限制只能种植春小麦、马铃薯、蔬菜等作物。林地9 072.7万亩,占地域总面积的93. 7%。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5.1万亩,占地域总面积的0. 05%,主要分布在县镇和宽河、韩家园子、兴隆沟等金矿区以及林区居民点。水域90.2万亩,占地域总面积的0.9%。未利用土地437.5万亩,占地域总面积的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