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土壤调查

  黑龙江地区的土壤调查始于20世纪20年代,可分为局部土壤调查和全省性土壤普查两种。
    一、局部土壤调查
    1925年,在东省特别区文物研究会工作的苏联人高尔捷耶夫(T·G·Gordeef),用4个多月时间,对北满铁路(今滨洲、滨北铁路)沿线的土壤进行了调查。他把铁路沿线森林植被下残积母质上发育的土壤,称为灰色森林土、黑色石灰土;草原植被下黄土母质上发育的土壤,称为变质黑钙土、黑钙土、灰色草原土;河谷低地发育的土壤,称为腐殖质湿土、冲积土,并绘制了“北满土壤图”(比例尺1/1100万,图幅11.5×9.5厘米)。1930年,又有苏联的巴鲁兹(V.A.Baltz)和波利诺夫(B.B.polynov)等人,根据当时满洲的气候、地质、植被和土壤等方面资料,发表了《满洲的土壤》一文,并绘制了《满洲土壤概图》。
    日本人突永一枝等,出于掠夺中国东北地区土地资源的目的,1926年开始对当时北满地区进行土壤调查。东北沦陷后,他们接受日本关东军的领导,继续进行土壤调查。到1940年先后发表14篇关于北满地区土壤方面的论文。他们将年降水量500毫米作为铁铝质与石灰质土壤的分界线,把东部山区和三江平原地带性土壤称为森林褐色土,隐地带性土壤称为沼泽土和草甸土;哈尔滨至小兴安岭东部地带性土壤称为灰化土;哈尔滨以西年降水量小于500毫米的地带性土壤称为黑钙土,隐地带性土壤称为盐土和碱土;将年降水量500毫米左右的过渡地带土壤称为退化黑钙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于1950年组织东北土壤考察团,开始对黑龙江省的土壤进行调查。1951年,土壤考察团的土壤专家陈恩凤等,在龙江县土壤调查中,把该县的土壤划分为黑钙土、准黑钙土、盐渍黑钙土、灰钙土、盐碱土、湿土、盐渍湿土、冲积土、风积土等12个土类。与此同时,朱显谟、曾昭顺等土壤专家,在黑龙江省东部地区进行土壤状况及其利用情况的调查,并定点采集土壤样品进行理化分析。1953年,宋达泉教授在国营九三荣军农场等地进行土壤详测时,把岗地的黑土称为草原土,把谷地沼泽土命名为湿草原土,以后又在九三农场进行长期研究,正式确立为黑土。1955年春,苏联土地规划专家与中国土壤专家对集贤县三道岗一带国营友谊农场范 围内的土壤进行了详测,认定大部分为黑土和草甸土,适于建立以谷物为主的国营农场。1955-1957年期间,黑龙江土地勘测局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荒地土壤概查和部分国营农场的土壤详查。根据当时完成的11 359万亩荒地土壤概查和3 000万亩土壤详查成果资料,绘制出全省土壤分布略图。
     二、全省性土壤普查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黑龙江省先后进行过两次全省性的土壤普查。
    (一)第一次全省性土壤普查
     1958年10月,国家农业部在广东省新会县召开全国土壤普查鉴定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群众性认土、用土和改土的经验,接着发出了《关于抓紧作好土壤普查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区开展群众性土壤普查鉴定工作。同年11月,黑龙江省农业厅土地利用管理局在拜泉县开办土壤普查训练班,培训地、市、县191名技术干部和农民技术员,并结合培训在拜泉县进行土壤普查试点。年底,中共省农业厅党组向中共黑龙江省委提出了《关于在1959年完成全省土壤普查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报告》。1959年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了这个报告,2月中旬成立了黑龙江省土壤普查和土地利用规划协作委员会,并在省农业厅土地利用管理局设土壤普查办公室,各地、市、县也都成立了土壤普查专门机构。成立机构后,首先培训技术干部和农民技术员8 640人,接着以县(市)为单位,采取领导、技术干部、群众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有经验的老农座谈认土、用土、改土经验,逐社队、逐地块开展以耕地为主的群众性土壤普查。全省共有10万干部和群众参加,经过半年多的时间,详查了64个县(市)、661个农村人民公社的1.1亿亩耕地土壤,粗查了5亿亩山林荒地土壤,基本摸清了各种土壤的分布规律及其生产特性、存在问题等。普查中,本着从生产出发,以群众的土壤分类命名为基础,按照土壤发生学的原则,采取土洋结合,以土为主的方法,根据各类土壤形成过程和农业生产上的主要差异,进行土壤分类。全 省共划分为黑土、黄土、白浆土、草甸土、盐碱土、风积沙土、河淤土、山地土、洼甸土、水稻土10大土类,33个亚类,79个土种。根据这次普查成果,编写出《黑龙江土壤》,着重阐述了各种土壤的特性和分布规律,总结了各地农民因土种植、因土耕作、因土施肥和利用改良的经验,绘制了黑龙江省土壤图和土地利用土壤改良分区图。
    (二)第二次全省性土壤普查
    根据国务院1979年批转农业部《关于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会议报告》和《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精神,按照农业部和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黑龙江省从1979年开始第二次土壤普查。这次土壤普查由省土地利用管理局组织进行。省土壤普查办公室设在省土地利用管理局,聘请省农林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勘测设计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25人,组成土壤普查科技顾问组,负责全省土壤普查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检查验收工作。各地(市)、县,国营农场、森工林业局也相应设立土壤普查办公室和组成技术顾问组。1979年5月在兰西县进行全省技术培训和试点,制定了《黑龙江省土壤普查技术规程》。全省培训、试点后,80个市、县、区,98个国营农场,10个劳改农场,48个森工林业局共236个普查单位,先后分4批开展了土壤普查工作。各普查单位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从土地、农、林、水、牧部门,以及科研、教学单位,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业队伍,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和《黑龙江省土壤普查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普查。全省参加土壤普查的干部、科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共1. 08万人。野外调查以1/2.5万、1/5万比例尺地形图和近期航摄单张像片为工作底图,采用航片判读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逐地块调绘土壤类型界线。全省第二次土壤普查历经10年半时间,于1990年6月结束。同年8月,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组织国内28名知名专家、教授,验收了黑龙江省土壤普查成果,颁发了合格证书。这次土壤普查是黑龙江省有史以来,时间最长、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精度最高的一次,不仅查清了全省土壤资源特点及其分布规律,同时分析化验了各种土壤的理化性质,摸清了耕地养分含量状况,查明了土壤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普查过程中,采取了边普查、边示范、边总结、边推广、边应用的办法,结合农业生产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地开展了土壤普查成果应用,在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合理利用土壤资源,保土培肥,防治水土流失,改良低产土壤,促进农业生态平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这次普查,积累了大量宝贵资料和数据,汇总成一些有价值的成果。县级普查成果有:《土壤志》或《土壤普查报告》,《专题调查报告》,土壤分布图和土壤养分图。有3个县(市)的土壤普查成果获农牧渔业部科技进步奖,其中巴彦、集贤县获二等奖,桦南县获三等奖;17个县(市)获省农牧渔业厅科技进步奖,其中:巴彦、集贤、桦南3个县获一等奖,密山、黑河、牡丹江市郊区、肇源、虎林5个县(市)获二等奖,海伦、勃利、鸡东、富锦、依安、孙吴、双城、克东、军JI}农场9个县市(场)获三等奖。地(市)级汇总成果有:《土壤志》、《土种志》、《成果应用汇编》和工作总结,土壤图,土壤改良利用分区图,土壤有机质分布图,全氮、全磷、全钾、速效磷、速效钾养分含量分布图,以及汇总数据手册和各种统计表格等。松花江地区的成果获农牧渔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佳木斯市的成果获省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一等奖;牡丹江市、绥化地区、伊春地区、黑河地区的成果获省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编写了《黑龙江土壤》,系统地阐述了各种土壤的形成条件、成土过程、分布规律、理化特性、障碍因素、土壤资源利用现状和改土利用途径.以及发展前景等;编写了《黑龙江土种》,逐一论述了全省16个土类、49个亚类、127个土属中的254个土种的肥力状况和农业生产特性;《黑龙江省土壤普查成果应用资料选编》,较系统地总结了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良,以及合理开发利用土壤资源等新技术应用和效果;《黑龙江省土壤数据手册》,汇总了全省各地各类土壤面积、土壤化验数据;编绘了黑龙江省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有机质图,全氮、全磷、全钾、速效磷、速效钾含量分布图,酸碱度和碳酸钙分布图,土壤改良分区图,锌、铜、铁、硼、锰、钼等6种微量元素含量分布图。省级汇总成果获省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