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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土地开发

  黑龙江地区的土地开发,始于原始农业,而后逐步扩展到城邑、工矿、交通等各个领域。受自然环境、风俗习惯、民族之间争战、社会制度变迁、人口增减与经济盛衰等影响,古代黑龙江地区的土地开发既不平衡又极其缓慢。唐代渤海国和金代的土地开发,虽有过繁荣、兴盛时期,但不久就被契丹灭渤海、元灭金的战乱所毁废。明代对土地开发的忽视,清代近200年的封禁,进一步拉大了黑龙江地区与中原、辽沈地区的差距。只是到了清末和民国初期,黑龙江地区的土地开发才形成一定规模,在交通沿线建立了一批新垦区和城镇。沙俄和日本帝国主义,对黑龙江地区的土地资源进行了肆意的侵占和掠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黑龙江地区进入了土地开发的新时期,开发速度前所未有, 开发规模远远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几千年土地开发成就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