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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林、牧、渔业用地开发

  19世纪末以前,黑龙江地区绝大部分土地为森林、草原和水域所覆盖。此后,沙俄与日寇的掠夺和破坏,新中国建立后的土地全面开发和森林的一度过量采伐,以及城镇、工矿、交通等用地的扩展,使林缘逐步后退,优质天然草原面积减少;工业废水的污染,造成江河产鱼量下降。针对这种情况,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在依法加强对森林、草原和养殖水面实行保护措施的同时,大力进行了林、牧、渔业用地的开发和建设,促进了林、牧、渔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