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牧草地开发
黑龙江地区的草原资源十分丰富,为发展畜牧业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但是,从50年代起,在扩大开荒和扩展工矿业用地的同时,对宜牧草原保护不够,致使优质草原特别是松嫩平原的羊草草原面积不断减少。
一、草原保护
1952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发出《关于恢复与保护草原的指示》,禁止滥垦,并要求采取培育与合理利用草原的措施。但在扩大开荒的影响下,对毁草开荒的做法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1955年和1956年松嫩平原连续开荒615万亩,其中因盐碱、内涝不适于耕种而退耕、弃耕的面积达180万亩。肇州县1957年至1962年开荒7.5万亩,垦后弃耕面积达6.2万亩,弃耕率达82%;安达县开荒18万亩,垦后弃耕16.5万亩,弃耕率达91.7%;林甸县占用75万亩草原建立4个林场,结果因土壤含盐量过大,不宜造林,被迫停办了3个林场。
1960年2月,省长李范五向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关于开发我省西部草原地区问题的报告》,要求建立草原管理制度,改良草质,增加产量,积极开发建设草原。1962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发布《草原、苇塘管理使用若干规定(试行草案)》,要求对草原通盘规划、全面安排、严禁开垦,凡占用草原需经县批准。同年,黑龙江省农业厅土地勘测队组织近100名技术人员,会同市、县农、林、牧部门,对西部地区草原面积大的齐齐哈尔、甘南、龙江、林甸、泰来、富裕、杜尔伯特、安达、肇东、肇州、肇源、明水、青冈、兰西14个县、市进行了调查。在调查基础上,落实了国有草原和场、社等
各级草原管理与使用范围,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群众建设草原的积极性。肇源县有60%的生产队设专人管理草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在敖林西伯公社规划15.5万亩优质草原作为割草地,禁止开荒和挖药材;划出30万亩一般草原作为放牧区,定点分区轮牧;设6处野营放牧点,并维修、新打井29眼,建立10处牧畜饮水点,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同年,省农业厅派人调查群众挖药材破坏草原问题,通过对林甸、肇东、富裕、泰来等7个县的调查,发现因过度放牧和挖药材,破坏草原达90万亩,其中破坏严重的有45万亩。为制止乱挖药材破坏草原的行为,1965年7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商业厅、农业厅《关于保护草原和挖药材的报告》,要求各地在保护好草原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中药材生产,并实行挖药材发证,挖药材后填平土坑等保护草原措施,对破坏草原者要严加惩处。“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些措施和规定没有得到认真贯彻和实施,有些地方草原遭受破坏的情况更加严重。龙江县1963年有草原238.5万亩,到1978年只剩120万亩,15年间减少一半。这种不合理开发与破坏草原的行为,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逐步得到制止。1978年,调整农牧比例关系,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再次重申保护草原政策,要求依法管理好草原。嫩江地区于1979年发布《保护草原的布告》,1980年检查处理了一批毁草开荒的单位和有关人员。据龙江、林甸、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等7个县的统计,查处毁草开荒单位90个,通报批评处分29人,处理毁草开荒指挥人员40人,缴销驾驶员驾驶证34个。龙江县对越界开荒或开垦国有草原者一律勒令退耕还牧,到1982年,全县退耕还牧40.5万亩。1983年,嫩江全地区退耕还牧100.5万亩。退耕还牧后,牧草产量增加,畜牧业得到发展。
为合理开发利用草原,从1983年起安达县先锋畜牧场采取围栏措施保护草场8 775亩,杜绝了搂大耙、挖碱土、过度放牧和牲畜践踏,3年共收干草2 100吨,比围栏前产草量提高77. 8%。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敖林西伯乡,草场围栏后植被逐年得到恢复,封闭一年的产草量提高24. 4%,封闭两年的提高38%,封闭三年的提高43. 8%。1979-1985年,全省累计围栏草原面积达209万亩。1984年8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黑龙江省草原管理条例》。198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这两个法律、法规,对草原保护与建设都作了明确规定,对依法管理和合理利用草原、维护草原地区
的生态平衡,促进畜牧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二、草场改良
1963年,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靠山种畜场,在退化草场上浅翻15厘米,切断草根,增强羊草的无性繁殖能力,促进羊草生长,第三年产草量增加,第六年平均亩产鲜草250-350公斤,比翻耙前提高2.5倍。1977年,肇州县在酸碱度8. 7-9.5的退化羊草草场上浅翻轻耙225亩,第二年羊草株高84.5厘米,比自然生长的羊草高出43.5厘米,平均亩产草量为195公斤,比天然草场产草量高出4.7倍。1979年6月28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在肇州县召开了草原建设会议,推广浅翻轻耙改良退化草场的经验。当年,肇州、肇东、青冈、杜尔伯特、富裕、明水、甘南、龙江等11个县,采取浅翻轻耙方法改良退化草场25万亩。1982年,哈尔滨师范学院生物系与肇源县合作,在碱斑地上试种星星草成功,使草丛基部土壤酸碱度由10. 78降至8.75,三年生的星星草株高50-60厘米,覆盖度为50-60%,每亩产鲜草153公斤,开辟了改良碱化草原的新途径。到1985年,全省改良退化、碱化草场120. 78万亩.平均亩产干草150公斤,比天然草场增产1-2倍。
三、人工草场建设
1964-1975年,肇东四方山军马场人工种植羊草3万亩,产草量比天然草场提高3-4倍。
1979-1985年,全省累计播种多年生豆科牧草紫花苜蓿22万亩,沙打旺15.2万亩,草木樨55.4万亩,禾本科羊草52.O万亩,其他牧草24.9万亩,共计种植人工牧草169.8万亩。1983-1985年,在龙江、齐齐哈尔、杜尔伯特、肇东4个市、县累计用飞机播种牧草20.1万亩,成苗面积19.3万亩,每亩产草量提高2.7-5.8倍,载畜量提高2-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