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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8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刚光复的黑龙江地区广大农村仍处于封建势力统治下,土地关系依然是封建性质的,土地主要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并保留着浓厚的殖民主义色彩。一些地主富农勾结敌伪残余势力和国民党反动武装兼并土地,尤其是在“满拓地”和“开拓地”地区,他们在“地归原主”的口号下,强占“开拓地”、“满拓地”据为己有。据黑龙江省对拜泉县时中区的土地关系调查,占农村户数10%的地主富农,占有总耕地面积66%的土地,而占农村户数75%的贫雇农,只占有17.4%的土地。广大农民仍然在遭受农村封建势力的残酷剥削和压迫,生活在极端贫困之中,迫切要求摆脱封建主义的统治,获得土地,彻底翻身解放。
    1946-1948年,黑龙江地区各省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在中国共产党和民主政府领导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长期残酷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起包括农民所有土地、国家所有土地、城镇私人所有土地3种形式并存的新民主主义土地所有制度。广大农民彻底翻了身,开始有了自己的土地,结束了受封建土地制度压迫和剥削的悲惨历史。黑龙江地区成为全国最早完成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