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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用地规划管理

  黑龙江地区用地规划管理始于清末放荒招垦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和加强土地利用宏观控制的需要,先后开展了编制与实施国营农场、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工作,为土地利用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