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队伍构成
全省土地专业队伍的构成,最初仅限于土地勘测和土壤、农学等专业,后来随着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渐扩展到土地勘测、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科研教育等各个方面,包括测绘、农学、林学、畜牧、土壤、植物、水利、地理、水文地质、土木建筑、土地规划、土地管理等各类专业人员。
一、勘测队伍
勘测队伍是黑龙江省最早的土地专业队伍。1954年为适应东北区国营农场管理局选荒建场任务的需要,国家除从农业大中专院校分配部分毕业生作为技术骨干力量外,经国家农业部和劳动人事部门批准,从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等省招收了800余名初、高中毕业生,在长春和哈尔滨两地开设勘测训练班,培训后组成了土地勘测队伍。1955年2月,成立黑龙江省土地勘测局,当时专业队伍共有1 232人,其中行政人员104人,占8.4%,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 128名,占91.6%。技术人员中,有工程师18名,助理工程师33人,共占4.5%;技术员119名,助理技术员137人,共占22.7%;练习生737名,占65.3%;其它84名,占7. 5%。
1956年4月,省土地勘测局改为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又从山东省招收初中毕业生700余人,使5个勘测总队职工增至1918人。其中:行政人员191名,占9.9%;技术人员1476名,占77%;工人235名,占12. 3%;医务人员16名,占0. 8%。1958年初,5个勘测总队有l 350人下放到6个地区的60个县。其中行政人员172名,占l2.7%;技术人员895名,占66.3%;工人283名,占21.0%。
1958年6月,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并入省农业厅,下设航测总队622人,其中综合调查队120人。
1964年6月成立哈尔滨、松花江、嫩江、牡丹江、合江、黑河6个土地勘测分队,实有人数173人,其中技术人员140人,占80. 9%。
1965年省勘测总队编制370人,6个勘测分队编制400人,缺编50人。
1966年2月,在10个“纲要县”和6个水土保持重点县成立土地勘测分队,实有人数200人,其中技术人员165人,占82. 5%。
1973年恢复省土地勘测队,编制100人,实有68人,其中行政人员8名,占11.8%,技术人员48名,占70. 6%;工人12名,占17. 6%。
1980午1 0月,为适应全省土壤普查工作需要,经省编委批准,省土地勘测队增编25人。到1985年,省土地勘测队共有编制125人,实有120人。
二、管理队伍
1956年,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管理局机关共有职工229人,其中行政人员90人,占39. 3%,技术人员124人,占54. 1%,工人15人,占6.6%。1958年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并入省农业厅,局编制17人,实有17人。1972年,省农牧局土地管理处编制30人,实有19人。
1977年末,省土地利用管理局与土地勘测队合署办公,统称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管理局,编制130人,1980年增编25人,实有人数159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占10.7%;技术人员105人,占66%;工人34人,占21.4%;其它3人,占1. 9%。
1985年末,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含土地勘测队)有职工155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占6.5%;技术人员95人,占61.3%;工人50人,占32. 2%。技术人员中,有高级技术职务的4人,占4.2%;中级技术职务的30人,占31.6%。全省土地管理人员总编制经省编委核定为2 286名。松花江、绥化、嫩江、合江、黑河、大兴安岭各行署和牡丹江、伊春两市仍使用省编委1976年33号文件下达的土地勘测队编制,为236人。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大庆8个省辖市核定编制为367人。其它各县(市)核定编制为1 683人(在市、地和县两级人员中包括勘测队伍)。
三、科研教育队伍
1983年成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干部学校,编制50人。1985年成立黑龙江省土地勘测利用技术中心,编制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