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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科技成果

  1983年至1985年,全省土地管理系统的科技人员,在完成科研、试点和业务技术工作中,共获得各级土地科技成果奖5项。其中获部级科技成果奖4项,厅、局级科技成果奖l项。在部级科技成果奖中,有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在厅、局级科技成果奖中,获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