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历代统计
早在4.2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黑龙江地区五常县一带就有古人类从事采集和渔猎
活动。在4000多年前的尧舜传说时代,黑龙江地区的古代先民就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产生了
数字概念,开始了原始的统计活动。鲜卑人用“三鹿纹”表示多数,有“事急三刻之”记载
。女真人将草青一次(度),算作一年,人随之增长一岁。以后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
管理的需要,开始有了人口、土地、粮食、牲畜、赋税等方面的统计活动,成为管理国家的
一种必不可少的工具。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制定《秦律》,确定了政府统计制度,以后历代均有所
发展。黑龙江地区吸收了中原文化的成果,发展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统计事业。夫余国在汉晋
时期广泛开展户籍编查和农业统计。北魏政权开创了“朱出墨入”的计账新法。渤海国拓宽
了前代的上计制度,建立了统计台账。金朝建立了完整的统计体系,将统计调查活动推向新
的发展阶段。
近代统计始于清代晚期,即西方统计理论和方法传人中国以后,清廷及民国政府都颁布
了若干统计规章,扩大了统计的应用范围,但由于缺乏严密的组织措施,加之调查方法存在
缺陷,以及外患内乱的影响,漏报现象较多,统计资料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准确性。东北
沦陷后,日伪政权以掠夺资源、发动侵略战争和进行殖民统治为目的,进行了大量的统计调
查,窃取了大量的经济情报。
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作为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各级民主政府在组织群众以大量
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援全国解放战争的同时,也进行了大量的统计调查工作,为黑龙江地
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正规的统计工作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