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统计报表分为工业定期统计报表和工业统计年报两种,前者为检查工业生产年度计
划执行情况和工业生产进度提供依据,一般按月、季和半年进行统计,统计内容限于产值、
产量、销售收入、利润等主要指标,统计范围一般为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后者为编制和检查
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分析研究工业经济问题提供依据,按年度统计,统计内容较细,统计
范围较全,数据精度较高。
一、工业定期统计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适应恢复国民经济,加强计划管理的需要,首先在工矿企
业建立统一的定期统计报表。1950年6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加强厂矿统计工作的指
示》,针对当时工业企业组织机构不健全,只有24.4%的企业有专职统计人员,不适应计划
管理需要的情况,确定工业厅、企业公司所属厂矿,根据企业规模,设立统计股或统计组,
人员2—8人。县营和机关生产大型企业,设统计员1人,小型企业暂不设专职统计人员,由会
计兼职。明确企业统计部门(人员)在厂长直接领导下和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指导下工作。
同年,东北统计局开始建立国营、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工矿企业统计月报制度,1951年正式
组织实施,表式分甲、乙两类。大型企业填报甲类表、小型企业及非工业局所属企业填报乙
类表。甲类表12张,乙类表8张,其内容分别为:
同年,按照中财委统计处关于工业企业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除东北统计局已规定
的报表外,又增加了《生产品成本计划完成情况月(季)报》和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4张表: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月报》、《基本建设劳动计划完成情况月报》、《承包基本建
设工程及劳动计划完成情况月报》、《基本建设建筑材料收支情况季报》。
新的全国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第一次规定了企业按“工厂法”计算“商品生产额”和
“总生产额”(商品生产额是指在本企业完成生产任务,可供销售的一切制成品、半制品以及
工业性作业价值。总生产额指除商品生产额所包括的价值外,还包括定货者来料的原材料价
值、本企业设备大修理价值、未完成生产的在制品半制品报告期末与期初的差额价值。1952
年分别改称工业商品产值和工业总产值。)。并首次规定采用1943年和1950年6月两种价格计
算商品生产额和总生产额,以消除币值变动的影响。对主要产品,不仅统计生产量,而且要
统计调拨、结存和定货、交货情况。对劳动工资,除统计职工人数和工薪外,还要统计职工
增减变动、工时利用和缺勤、因故停工原因,计算劳动生产率。对原材料消耗,分别统计原
材料、燃料和电力的收、支。
在企业上报定期报表的基础上,企业主管部门和综合统计部门按月、季编制定期综合统
计报表,包括:第I部生产及销售,有《生产品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综合月报》、《生产销售及
订货情况》、《售电量及耗电量》。第Ⅱ部劳动,有《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及劳动生产率》
、《工人动态及劳动时间利用情况》。第Ⅲ部材料供应,有《原料及材料使用情况》、《燃
料电力及热量耗用情况》、《原材料燃料结存量》。第Ⅳ部生产成本,有《生产成本计划完
成情况》。第Ⅴ部基本建设投资,有《基本建设投资金额的构成及其用途》、《建设工程投
资及验收计划完成情况》。第Ⅵ部基本建设劳动,有《职工人数及工资综合月报》、《劳动
生产率、工人动态及劳动时间利用情况综合月报》。第Ⅶ部基本建设材料,有《建筑材料收
支情况综合季报》。上述报表除材料供应部分为季报外,其他部分均为月报。
在定期统计报表建立时,基层报表和综合报表均实行“双轨制”。1951年3月东北人民政
府作出《关于试行统计报告双轨制的决定》,使各省、市人民政府能够掌握辖区内全面经济
情况,使统计机关能够检查、监督企业的核算事业和计划执行情况。政务院财经委制订的全
国统一的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作了同样规定:

报表报送体制实行双轨制,一是基层报告单位按企业隶属关系呈报主管部局,制成综合表报
送东北统计局。二是基层报告单位按统计系统,报送省、市统计局汇总上报东北统计局。在
实行双轨制的初期,国家经营的中央企业报表不报给省、市统计机构,直接报送东北统计局
。各省、市汇总的工业统计综合报表不包括中央企业。除规定的定期报表制度外,1952年又
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了一些定期报表。为了及时检查重要工业产品产量计划完成情况,1952年
根据中财委的要求,东北统计局布置国营和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建立原煤、发电量、木材、棉
布等若干种重要产品的旬报(12种产品)、月报(26种产品)电报制度;1952年东北地区开
展增产节约运动,为了掌握增产节约计划完成情况,东北统计局布置了《工业企业增产节约
计划完成情况月报》,包括增产价值和降低成本两个表。自1950年工业企业实施各项定期统
计报表制度后,实施范围逐步扩大,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逐步提高,基本上满足了经济恢
复时期建立和加强计划管理的需要,为工业统计的长远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五”时期,为适应编制和检查计划的需要,继续实行1950年建立的定期统计报表。
省统计局负责地方国营、地方管理的公私合营及合作社营工业企业定期报表的贯彻实施。中
央国营工业定期报表由所属中央主管部门贯彻实施,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报送省、市统
计部门,省、市统计部门按“块块”综合。这一时期,又不断对原有报表制度进行精简、完
善、修改、补充,使指标体系、计算方法适合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并且随着计划经济的加强
,工业统计报表总量不断增多,要求愈来愈细,基层统计任务加重。新增加的内容主要有:
1.预计统计。预计1953年全年工业总产值和55种主要产品产量,于11月15日上报。2.重点
企业电快月报制度。在省辖市以外的重点工业企业建立产值电快月报,有鸡西矿务局、第八
水泥厂、北安发电厂及克山、海伦、拜泉、兰西、延寿、依兰、勃利、巴彦亚麻原料厂等18
个企业。3.重点企业技术经济指标报告制度,由省、市统计局掌握,用以分析经济动态。4
.工业企业定期报表文字说明制度,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及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
1954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工业定期统计报表重点不明确,某些报表要求偏高、
布置范围过广,特别是对大企业与小企业、列入国家计划和不列入国家计划企业同等对待等
问题,采取了“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掌握重点,稳步前进”的方针,对工业定期报表,作
了调整和改进。在填报单位上区别对待,报表数量有减有增。该年工业定期报表确定10张。
主要变化是:1.增加了大修理价值、新种类产品产量、总产值和商品产值(现价)、企业非
工业职工人数和工资、工资构成等5张表;将工人动态和劳动时间利用合为一张表,但内容仍
为工人动态和工时利用两部分;减少了产品收拨量和产品定货2张表,净增2张表。2.原材料
、燃料、电力收支和消耗4张表从工业定期统计报表中分出,单设物资供应统计报表制度。3
.将原来按大、小型企业划分甲、乙两类填报单位,又细划为甲、乙、丙三类填报单位。甲
类为中央各工业部所属全部企业及非工业部所属规模宏大的企业,填报全部10张表;乙类为
中央非工业部、省属企业及省辖市所属条件较好的企业,填报除大修理价值、企业非工业职
工人数及工资、工资构成以外的7张表;丙类省、市、专署条件较差的企业和县营企业,只填
报总产值、总产值及商品产值、产品产量、职工人数及工资4张表。并规定甲、乙类企业编写
和报送文字说明。中央国营企业还要填报《生产费用》、《成本计算》、《主要商品单位成
本计算》、《企业管理费及车间经费明细表》。根据1954年7月国家统计局《关于各省市(包
括省辖市统计局[处])与国营企业、建设单位统计工作关系的几项具体规定》,中央企业
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报表的同时,报送省、市统计机构。从此,省、市统计机构汇总的定期
报表开始包括中央企业。随后,中央企业也开始向所在专、市、县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除基本的工业定期统计报表外,1954年又相继建立了中央国营工业企业37种和地方国营
工业企业62种主要产品产量旬报制度;全省16个中央国营重点工业企业13种主要产品质量月
报;电力、钢铁等10个行业主要技术经济定额月快报和重大人身、设备事故月快报。省、市
营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快速月报,共有商品销售收入、成本、利税、流动资金占用和来源等20
个指标,由工业厅(局)负责汇总上报。同时工业厅建立了直属企业的电话日报和5日报统计
制度。
为了保证工业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提高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减少差错,按照国家
统计局的统一要求,颁发实施了3个办法:即《国营、地方国营及公私合营工业定期统计报表
统计数字的订正和查询办法》,规定数字差错率不满1%的属一般错误,可在下期报表累计数
字中订正,数字差错率在1%以上的属重大错误应立即用书面订正,填写《工业定期报表数字
订正通知单》;《国营、地方国营及公私合营定期统计综合报表的数字对比办法》,规定企
业发生变动时,计划与实际对比,应作相应调整;《国营、地方国营及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变
动情况报告及统计资料处理办法》,规定企业新建、废业或拆并,经济类型或工业部门改变
,定期报表的填报方法。同年10月25日省统计局连续发出两个通知,一是《具体贯彻国家统
计局〈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统计工作指示〉的通知》,要求加强企业基层统计,整顿和健全企
业原始记录,稳定企业统计队伍;二是《关于加强工业统计分析的通知》,针对工业统计分
析开展不平衡,中央工业部直属企业开展较好,林业部门和地方工业企业开展不普遍,或缺
乏深入分析等问题,提出充分利用统计资料,掌握企业生产活动,运用多种对比方法,提高
企业统计分析水平的要求。
1955年定期报表适当扩大了统计范围,提高了时效性。工业电快月报将中央各工业部和
粮食部、林业部所属企业以及省、地、市、县营全部企业纳入统计范围,旬后3日、月后8日
由省统计局汇总上报。国家统计局举办成本统计讲习会,在原有中央各工业部和省工业厅所
属企业已建立成本统计制度的基础上,扩大到粮食部、林业部所属企业及地、市、县的大型
企业,月报填报成本统计表,季报包括生产费用、商品产品成本、单位成本、管理费车间经
费4张表。加强技术经济指标统计,由原来工业厅所属重点企业填报,扩大到工业厅直属全部
企业和各市重点企业填报工业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
按照1954年10月关于加强企业统计工作通知要求,经1955年检查,省属67个企业整顿了
原始记录,解决原始记录不健全、报表和流程繁杂、内部制度混乱问题,普遍健全和修订了
原始记录、原材料收拨盘点、资料供应、审核、修订制度。解决了纺织工业单位产品用棉的
计算、造纸工业作业时间计算、机械工业半成品、在制品、废品计算等问题。全省对142个工
业企业进行了统计数字质量检查,发现差错7780笔,80%属于工作粗枝大叶和统计制度不健全
造成的。有1.1%的国营企业总产值和产品产量表上报不及时,地方国营工业有1.6%的企业
上报不及时,其中机械工业企业迟报较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有25%的工业企业上报不及时,
尤其是机械工业有30%的企业迟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通过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
,加以改进。
1956年对工业定期统计报表实行“全面贯彻、补足缺口、加强薄弱环节”的方针,继续
巩固和提高生产、劳动统计;落实新种类产品的试制与生产和产品质量统计;健全与改进技
术经济和设备利用统计,全面检查国家计划执行情况。在原有定期统计报表基础上,建立国
营和地方国营企业财务成本电快报制度,统计内容一是工业企业商品产品成本计划执行情况
;二是工业企业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包括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缴利润、流动资金等指标
;为了检查国家计划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与质量指标的提高情况,增设国营企业和省工业厅
直属企业、市营企业《主要产品质量及主要技术经济定额完成情况摘要表》、《主要设备利
用情况月(季)报表》、《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情况月报》;各工业企业在原来编
写文字说明的基础上,按月编制以反映生产计划执行情况为中心的简要分析报告,按季开展
技术经济活动分析,各工业厅、局和地、市、县统计部门编写简要分析报告。取消了工业现
价总产值表,改为一年统计一次;取消大修理价值表。
在“一五”时期,随着计划管理的不断加强,工业定期报表的表种日益增多,填报范围
逐渐扩大,统计指标和内容也越来越细。从生产、劳动统计扩大到财务成本、技术经济指标
统计;从工业系统统计扩大到所有工业、非工业系统统计,建成了全面的工业定期统计报表
体系。
到“一五”时期末,国家统计局统一制订基本统计表,具体表式改由中央各主管部和省
、市统计局自行制订,以利于满足各部门和各省、市的需要,但同时也出现各部门规定基层
报表的上报时间、分类、目录不统一的问题,给综合汇总带来困难;主管部门与地方统计部
门要求不统一,也给企业造成双重负担。
1958年“大跃进”,提出“全民办工业”、地方工业产值5—7年超过农业产值、建立比
较独立的工业体系等目标,随之要求定期报告本地区新增工业企业,特别是新增化肥厂、炼
铁厂、炼钢厂、机械厂、水泥厂的情况;预计地方工业总产值超过农业总产值时间;增加排
灌机械、播种机等农业机械产量的统计。“大跃进”中提出党的中心工作是什么就统计什么
,从此围绕大炼钢铁、大上机械工业、大办地方工业、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等中心工作
,建立中心工作统计报告制度,从当年9月开始,分别建立了5日报——报告累计挖掘废钢铁
、废杂铜、铝及其他有色金属、挖掘各种设备数量;旬报——报告累计建成小煤矿、发电厂
、炼油厂、水泥厂、肥料厂,其中投产的多少、产量多少;半月报——报告累计建成的各种
小工厂数据、职工人数、估算产值、开展技术革命的企业数量、提出建议件数和效果、各种
产品技术水平属全国先进水平的多少、达到或超过英国水平的多少;月报——报告大办工业
筹集的资金来源和数量。由于“大跃进”中,很多小企业仓促上马,设备简陋、技术落后,
统计部门无法制订统一的统计标准,基层单位有的以少报多、以劣报优,报上来的数据基本
无法使用,这套制度已很难继续坚持下去。1959年,虽已出现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状况,但
各地仍然搞高指标,仍然要求按日掌握铁、钢、钢材、煤炭、原木、水泥、电力、糖、纸等
产品产量调拨计划完成情况;每5日掌握工业“七保户”(轧钢设备、矿山设备、洗煤设备、
炼焦设备、电站设备、排灌机械、机车车辆)分品种的产量计划完成情况;按旬加报工业总
产值,重点市加报质量、技术经济指标;按月加报出勤率、利润、成本等指标。1959年工业
定期报表将人民公社工业纳入电快月报制度,电快月报的产品品种,由1958年的52种,扩大
到107种,并增加“土、洋”分组,电快月报省上报国家的时间也由月后5日提前为月后4日。
1959年大搞群众办统计,开展技术革新,10月省统计局在佳木斯市召开全省工业统计经验交
流会,交流了新风加工厂、伟建机器厂、第一重型机器厂等43个企业保证统计报表及时、准
确上报,开展统计评比,为生产管理服务,整顿原始记录,改进计算方法等方面的经验。
1960年3月国家统计局召开城市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统计工作要为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
动服务,以配合党的中心工作。为了反映“大跃进”中技术革命、资源综合利用,增加了《
技术革新月报》,内容包括提出技术革新建议件数、提出人员按职务、工龄、政治情况分组
;建立《机械化、技术革新电讯快报》和《机械化程度月报》;在原有的技术经济指标报表
中除列出平均数外,还增加了最高和最低的技术水平的企业数据,增列“小土群”的技术经
济指标;在设备统计中,除原规定的设备运用情况月报和设备大修与事故情况月报外,新增
加《重型、稀有机床利用率月报》,由企业直接上报主管部门。与此同时,财务成本统计除
电快月报中的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9个指标外,增加了《工业企业商品产品成本降低情况》
、《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主要产品单位成本》3张表。在工业总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
报表中,增加了机动农业机械、半机械化农具、改良农具、旧式小农具等支农产品产量;增
加了产值的“土、洋”分组、城市手工业与街道手工业分组。并增加了大量的技术革新、技
术革命、资源综合利用等日报、5日报。
为了纠正“大跃进”中出现的“浮夸风”,搞准统计数字,1960年8月省统计局会同省经
济纪律检查组到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市检查了工业总产值的“水分”。纠正
了提高计算单价、重复统计、将非工业活动算作工业活动,以及任意虚报等问题。同年7月开
始在工业企业建立工业净产值月报,以消除工业总产值的重复计算因素和生产“料多工少”
产品的偏向,反映比较真实的工业发展速度。但当时企业核算基础不健全,统计人员又不熟
悉计算方法,误差较大。1960年9月5日国家统计局发出《关于全面考核工业企业经济工作,
改进工业统计指标体系的通知》,纠正片面追求总产值的倾向,以主要产品产量、规格、品
种,商品产值和完成订货,产品质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劳动生产率、成本降低率作为统
一的考核指标。提出了工业总产值是计算发展速度的一种依据,但不应作为考核企业的主要
标准。同年中央针对三年“大跃进”出现的问题,提出工业方面要拉长轻工业战线,恢复发
展传统手工业生产,缩短重工业战线,为此,对工业定期统计报表作了相应调整,加强了手
工业统计,将月报中全部工业总产值分为工业企业和手工业两部分;季报增加手工业产值,
分列小农具、小工具、小五金、服装鞋帽、小百货及日用杂品、工业性修理服务等14个分组
;增加肥皂、火柴等轻工业产品旬、月报;精简了《工业四化情况季报》,纳入年报;免除
省、市统计局转报的钢铁、煤炭生产重点企业技术经济指标报表。同时,国家计委、国家统
计局针对“大跃进”时期产品技术标准混乱、产品质量下降的状况,提出对工业产品质量统
计考核的要求,以解决重数量、轻质量和次品、不合格品增多的问题。纳入国家产品质量定
期统计的10类产品(原煤、生铁、钢、钢材、棉纱、棉布、纸张、胶鞋、搪瓷面盆、保温瓶
),扩大到化工、机械、石油、轻工、建材、森工、电力等部门的重要产品,及时、完整地
反映工业产品质量状况。产品质量指标分3类:一是能分等级的产品,采用品级率指标;二是
反映企业产品质量基本性能指标,如煤炭灰分、含矸率等;三是合格率指标,反映在全部产
品中有多少是符合质量标准的。
从1961年到1966年上半年,工业定期统计报表相对稳定,各年实施的报表有6种:《产值
产量电旬报》、《工业总产值商品产值及平均人数(计算劳动生产率用)月报》、《主要工
业产品产量月报》、《主要工业产品质量及技术经济指标月报》、《新种类产品试制情况月
报》、《工业企业财务成本情况月报》。1962年执行过的工业净产值季报,由于计算复杂,
后纳入年报;取消了1962年以前执行的技术革新、技术革命情况季报。为了提高统计数字准
确性,避免定期统计报表中出现重复或遗漏,1962年重新修订了1954年的企业变动统计资料
处理办法,对新建投产、关、停、并、转、改变所有制或隶属关系的企业在当月编报《工业
企业变动情况报告表》,重新修订了《工业企业统计报表数字订正办法》。
1964年对工业定期统计报表分组过细、报告期过频的问题作了一些调整和精简。主要有
:1.缩小定期统计报表的填报范围,工业总产值、产量电快月报的统计范围缩小到独立核算
工业企业,不包括非独立核算和城乡公社工业,非独立核算和城乡公社工业改为每半年统计
(或估算)一次。2.工业电快月报产品目录由218种减为159种。3.精简主要产品旬报,改
由业务主管部门统计。4.主要产品质量和技术经济指标报表,改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业务主管
部门取得资料进行综合。5.新种类产品试制情况改由从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资料。通过精简,
各级统计部门综合汇总工作量适当减轻。
1964年全国开展以比、学、赶、帮,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根据
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定期统计报表要列出先进指标—分产品列出水平最高
的指标;先进企业—列出质量、消耗、效率、成本及安全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制订了一套
考核“两赶”(赶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三消灭”(消灭三类产品,即不合格品,消灭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亏损,消灭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低于本企业历史先进水平)执行情况
季报,共两张表:《工业企业赶国内先进水平规划执行情况》,由各业务主管厅、局按各类
产品分别列出质量、成本(单位产品成本、每百元商品产值利润率)、消耗、效率(劳动生
产率、设备利用率)赶上国内先进水平的指标项目;《工业企业赶上世界先进水平情况》,
分品种列出世界先进水平和本期实际达到的水平。全省列入考核的省、市营企业86个、产品
123种。中央企业由中央各部门布置,上报时抄报省、市统计部门。
1966年规定各市凡制订比、学、赶、帮、超规划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填报《主要工
业产品比学赶帮超情况》表,由各市全民和集体企业填报;《双革与先进技术推广情况》表
,内容包括提出技术革新和采用先进技术经验的件数和效果。该年还增加了大修理和生产事
故月报,执行不到一年。
1966“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基层企业各项定期统计报表已不能按时报齐报全。国家统
计局对已经建立的工业统计报表体制重新修改,取消双轨报送避免重复。即原工业统计报表
制度中新产品、新技术及技术经济指标报表,通过业务主管部门上报国家统计局,总产值、
劳动生产率报表由统计部门逐级综合上报;产品产量、生产能力、设备、财务成本报表由原
来统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同时逐级综合上报,改为国务院各部直属企业由业务主管部门报
送,地方企业由各级统计部门综合上报;新产品、新技术及技术经济指标等专业性比较强的
资料则完全由业务主管部门统计上报。
1967年,地方各级统计部门工业定期统计报表只保留《工业总产值及平均人数月(季)
电报》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月电报》2张表。按月只能掌握工业总产值、职工平均人数、主
要产品产量几笔大数。各月只掌握地方工业产品产量,只有6月、12月才掌握全部工业产品产
量。月、季报代替年报。1968年取消月快报,改为季报。随着“文化大革命”动乱的加深,
工业统计陷于停顿和瘫痪。
1972年贯彻周恩来总理“基本统计还是要搞”的指示,工业统计报表着手恢复。当年实
施了3种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月报
》、《全民所有制企业财务成本月报》。同年9月恢复建立重点企业36种主要产品产量旬报,
由省直主管部门于旬后1日报省统计局。1975年在抓整顿中,省统计局在满洲里召开会议,传
达贯彻国家计委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多快好省的天津现场会议精神,布置了《工业
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包括产值、产量、质量、原材料和燃料动力消耗、劳动生产率、可比成本
降低率、流动资金占用、利润,共8项。)考核试行办法》和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全面布
置,重点推行的原则,各市重点考核占全市60%以上的工业企业,按月由各市统计部门综合上
报。同时,省统计局直接掌握117个重点企业的考核资料。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工业企业各项经济指标考核经过一年多的试行,1977年6月黑龙
江省计划委员会、工业交通办公室、统计局发出《关于全面抓好工业企业8项经济指标赶超“
三个水平”(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通知》,规定所有工业企业,
凡是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没有达到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的,都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达到;要求在
两三年内达到本行业的国内先进水平,对8项指标完成情况按月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找出差距
,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努力赶超“三个水平”。规定重点企业月后8日前上报,各地、市统
计部门汇总后月后15日上报。但由于当时各项管理工作百废待兴,计划不全,给统计部门综
合汇总带来很大困难。如哈尔滨市按月考核100个重点企业,其中有产量计划的85个企业、有
品种计划的52个企业、有质量计划的79个企业、有劳动生产率计划的72个企业、有成本计划
的58个企业、有资金计划的59个企业、有利润计划的60个企业,8项指标都有计划的企业不到
一半,所以各重点企业上报的资料综合汇总后缺项较多。
改革开放以后,工业定期统计报表着重于重建工业净产值统计和经济效果指标统计。19
78年恢复工业净产值定期统计报表,建立半年报,按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同时按现价产值
和不变价产值比率,将现价净产值换算为不变价净产值,继续完善8项经济指标考核统计。1
979年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规定,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中,以产品产量、
质量、利润、供货合同4项指标,作为提取企业基金的考核指标,同时继续加强原材料消耗、
劳动生产率、成本、流动资金占用等项指标的统计工作。
1980年建立净产值月报(试点)。1981年8月在佳木斯市召开全省净产值学习讨论会,各
地、市、县统计局和部分县经委、工业局共109人参加,通过学习讨论,总结了试点经验,初
步掌握了计算净产值的方法,达到了为各级培训师资的目的。会后各地、市、县对企业综合
统计人员普遍地组织了轮训,为实施净产值统计报表制度打下了基础。根据全国经济工作转
移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的指导思想,以及开展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核算的需要,19
82年正式实施工业净产值月报统计制度。同年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颁发《关于16项主要经济
效果的计算方法》,全省开始按地、市和各部门考核经济效果指标,首次公布《各地、市、
办、局(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劳改局、国防工办)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的通报》。公布的
综合经济动态指数按10项指标3级计分,同上年同期相比,将考核指标分为有提高或改善的1
0分,持平的5分,退步的0分。1982年上半年10项指标中提高改善的有工业总产值及增长率、
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实现利润增长率、上缴利润增长率、劳动生产率6项
;原材料、燃料消耗稳定降低率持平;退步的有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
职工死亡率3项,综合经济动态指数为65分。通过考核,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推动比学赶帮超
活动。1982年全省综合经济动态指数为70分。1982年8月省统计局会同省经济委员会、财政厅
在双城联合召开工业经济效益统计座谈会,各地、市交流了按月统计上报、定期公布16项经
济效果指标的工作经验,推动了经济效益统计工作的开展。1982年工业定期报表包括:《工
业总产值》、《工业净产值》、《主要产品产量电讯月报》、《主要财务成本指标月报》、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月报》,每年10月上报一次《关停企业、新建企业一览表》;每半年上
报一次《亏损企业一览表》和分14个工业部门工业总产值表。在改进和完善工业统计定期报
表和指标体系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工作,同年12月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整顿办公
室和省统计局联合制订颁发了《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整顿统计工作的验收标准》,要求县以上
工业企业要有健全的统计机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综合
统计部门为企业经营决策和检查计划的作用。
1983年为进一步强化经济效益统计,国家经济委员会等部门颁发《定期公布经济效果指
标的暂行规定》,在考核范围由工业、交通运输业扩大到施工企业、国营商业等部门的同时
,进一步完善工业经济效果指标的统计考核。各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定期考核,内部通报。
建立和健全经济活动分析制度,每季度由省经委牵头,会同计委、统计局、财政厅、劳动局
、省人民银行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对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完成
好坏的原因、重点企业间的差距展开分析。同年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经委、财政部和国家
统计局《关于加强国民收入计划统计工作的报告》,要求各省按年编制工业净产值计划,每
季度统计检查一次。因此进一步加强了对净产值统计工作的领导,解决了个别地、市不能按
规定时间上报和数字忽高忽低、准确性差的问题。
1983年1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部署《工业企业实行扭亏增盈统计报表(月报
)》,从1984年1月实施,由各级统计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编制工业企业扭亏增盈情况一览
表,由电子计算站进行超级汇总。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把国民收入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综合
指标的要求,在工业统计中增加工业净产值构成(税金、利润、工资、福利基金、利息支出
、其他)指标,还根据利改税的规定,在统计制度中将固定资金占用费、流动资金占用费、
上交利润等财务指标改为应交所得税、应交利润、实交所得税、实交利润等指标。取消了新
产品、新品种、用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实物劳动生产率、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
销售收入利税率、实现利润、上交利润等指标。增加了盈利企业盈利额、亏损企业亏损额、
企业留利、商品产品总成本、万元产值消耗能源、万元物质消耗创造净产值、用工业净产值
计算的工业劳动生产率等指标。两年来,通过开展工业企业统计整顿验收工作,到1984年末
已有779个工业企业验收合格,占应验收单位的56%。
1985年工业定期报表日趋完善和稳定。包括:《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电报》、
《分工业部门产值月电报》(6、9、11月报)、《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净产值季报》、重点市
(全国77个市,其中黑龙江省有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季
报》、《主要工业品出厂价、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月报》(3、5、8、11月报)。
取消了1982年制定的关停企业和新建投产企业两张一览表。
二、工业统计年报
为编制和检查计划,加强工业经济管理提供依据,适应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需要,黑
龙江、松江两省统计局于1950年贯彻中财委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工业统计年报制度的决定
,实施了《公营及公私合营工矿企业年度总结报表》,对企业概况、主要产品产销存、工业
总产值、原材料消耗、劳动工资、财务成本、生产设备等方面进行了统计。统计范围为地方
工矿企业,中央国营工业企业年报直接报送东北人民政府各工业部。公营及公私合营工矿企
业年报综合表共有16种,31项主要指标,综合反映了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主要内容有:
企业概况,分别按隶属关系、经济类型、工业行业(工业行业分类是为了反映工业内部各个行
业,在再生产过程中相互间的联系和比例,对工业内部结构,按不同生产性质进行的一种分
组。自1950年以来,全国工业行业分类共有1950、1952、1957、1965、1979、1984年6个版本
。1984年工业行业分类是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的组成部分,工业分40大类、21
2个中类和538个小类。)填列工业总产值(按1943年不变价格(价值量指标在不同年份之间对
比时,须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使之具有可比性。除利用价格指数将不同年份的价格换
算成可比价格外,在工业统计中,直接用产品产量乘以某一基期年份的不变价格,计算出可
比价格的价值量指标。1949年以来,共实行过1943、1952、1957、1970、1980年5次不变价格
。)和东北币现价计算)、年末职工人数、全年工资总额、年末动力总和、全年发电量和耗电
量、年末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等指标;工业生产年报表,包括按隶属关系填列计划和实
际完成的工业总产值、商品产值(以1943年不变价格和1950年6月两种价格计算)、主要产品
产、销、存数量;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包括分列生产人员、非生产人员和非注册人员人数
,在生产人员中分生产工人,其中基本工人、计件工资工人、学徒及见习工人,工程师及技
术人员、管理人员、勤杂人员、警卫及消防人员的1950年底实有职工人数,分职工类别列出
按工薪分(“工薪分”即工资分,是以一定种类和数量的实物为计算基础,用货币支付的工资
计算单位。1947年10月开始使用,到1956年全国工资改革时,鉴于全国物价已稳定,于是废
除工资分制,改为直接以货币计算的货币工资制,1工薪分的含量为高粱米1.6斤,布0.06
尺,油0.025斤,盐0.025斤,煤3.4斤。据此计算的哈尔滨市1949年分值为5338元(东北
币)。)和东北币计算的工资总额,1950年职工平均人数和平均工资。按年龄组分列的生产工
人构成,按工龄分列的生产工人构成,1950年日历工日总数、节假日工日、整日停工工日(
分列由于设备损坏、由于原料缺乏、由于动力不足、由于其他原因)、非全日停工、工人缺
勤工日(分列其中因病、旷工、经行政许可者、因执行公务者、因公致伤),实际工作时间
(工日数、工时数),出勤率等生产工人工作时间使用情况指标,按1943年不变价格计算的
计划和实际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与成本总额年报表;主要原材料、燃料、电力耗用及结存
量年报表;生产设备状况年报表,包括动力设备装置及使用情况、各工业部门主要生产设备
装置及使用情况、修理设备——工作母机装置及使用情况。
1951年工业统计年报有所调整,减少了表种,增强了条理性。综合年报归并为6部分:概
况、生产与销售、职工及工资、原材料燃料及电力耗用、设备状况、财务及成本。同上年工
业统计年报相比,减少了生产工人工龄构成、生产工人年龄构成、工时利用、劳动生产率4张
表。将生产总值、商品总值2张表合并为1张生产价值表;将年末实有人数、工资总额、平均
人数和平均工资3张表合并为职工人数及工资1张表;将销售收入与成本总额表改为财务概况
表;将原材料、燃料、电力耗用及结存表分为原材料燃料耗用与结存表、电力收支2张表,增
加了分部门企业数、动力机械总和能力、主要产品生产能力3张表。该年工业年报综合表共1
3张。另外增加的主要产品质量、分季平均人数与劳动生产率、年末非生产人员、生产成本、
主要产品的原材料消耗5张表,由工业系统甲类企业填报,非工业系统企业免报。
经过1950和1951两年的实践,1952年和“一五”时期,工业统计年报的框架和内容相对
稳定,各年之间进行局部调整,内容有增有减。从1952年开始,省、市工业统计年报的实施
范围,由只限于地方企业,改变为包括辖区内所有国营、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工矿企业,即
按“属地原则”进行统计。
1952年工业统计年报增加3张表:《1952年增产节约计划完成情况》,按工业部门分列增
产和节约的计划数、实际完成数;《企业职工住宅及文教福利设施情况》,按主管部门分列
企业住宅数量(幢)、面积、解放后新建数量和面积;企业自办文教福利设施情况,有数量
、可容人数,按托儿所、幼儿园、附属中小学、成人补习学校、图书馆、俱乐部、公共食堂
、喂奶室、疗养院、附属医院等分列;《解放以来至1952年底各工业部门工业企业基本建设
投资情况》,按工业部门分列全部企业、恢复企业、改建企业、新建企业的个数、生产工人
平均在册人数、1952年实际产值、解放以来基本建设投资总数。1952年工业年报基层表,分
为普通表式和简要表式两种。普通表式10张:《企业概况》、《生产总值》、《产品收拨与
结存》、《劳动工资》、《原材料及燃料收拨与结存》、《主要原材料、燃料及电力消费情
况》、《电力收支》、《动力设备》、《金属切削机床》、《企业职工住宅及文教福利设施
》。简要表式一张《生产情况简要报告》,由未列入计划的小型企业及附属工业生产单位填
报。
1953年工业年报增加《工业总产值分月计算一览表》、《生产工人平均人数分月计算表
》,分列大型企业分月工业总产值和生产工人平均人数,同时增设《工业固定资产表》,填
列1952年、1953年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从1953年开始改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工
业总产值。为了掌握基层企业的基本数据,东北统计局统一布置了《工业企业统计资料卡片
》,内容有自1949年至1957年国营、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工业企业的概况、产值、产量、职
工人数、主要设备、固定资产、耗电量等,用于资料的积累和加工,开展统计分析,资料来
源以各年年报为主,不另布置企业填报。1954年5月国家统计局统一布置了建立工业企业卡片
制度,填列工业企业主要指标,积累各年的历史资料。
1954年工业统计年报增加了大型企业填报的《工人及干部培养情况》、《专用铁路及主
要运输工具》2张表,1955年工业统计年报采取“基本不动、个别修改”的原则,表种和指标
体系没有重大改动。国营、公私合营和合作社营工业企业采用了统一表式。1955年基层年报
分大型、小型两套,大型企业表式采用普通表式,小型企业的报表仍为一张表,内容包括企
业概况、生产、劳动三部分。1955年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省统计局和财政厅共同整理了
1949—1955年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和私营工业企业财务成本历史资料,内容包括
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利润、税金、成本、生产费用等。到1956年,工业年报包括国营、地
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和私营工业企业,私营工业已经很少,不再单独布置年报。同
时精简了《干部工人培养情况》、《专用铁路及运输工具》、《文教福利设施》、《商品成
本计算表》、《生产费用简要指标汇总》5种表。
1957年工业统计年报,为了使之既满足总结当年和“一五”时期工业生产计划完成情况
的需要,又满足编制第二个五年工业生产计划的需要,内容和要求均与往年有所不同。1.强
调年报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凡属独立核算的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和私营工
业,以及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除外)附设的不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业生产单
位,经过清查之后,都列入年报统计范围。2.年报基本表式直接布置到各经济类型小型企业
填报,以满足国家统计局机器汇总的需要,私营工业由省、市、县估计推算,列入综合表内
。3.工业企业按是否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是否独立计算工业生产盈亏作为划分为独立核算
与非独立核算的标准。在独立核算企业内再划分为大、小型。小型企业免填职工动态、福利
设施表,但要填报适合小型企业填报能力的设备、电力收支表。4.将专业生产设备、技术经
济指标、生产能力利用情况3张表列为基本表式,在填报范围、填报目录等方面统一了计划部
门、业务部门和统计部门的要求,如技术经济指标表由独立核算大型工业企业填报,生产能
力利用表由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填报。这些报表统一布置到基层企业,上报后按主管系统、按
地区分别综合汇总,减少了专业年报,减轻了基层负担。5.增加了职工动态、工资构成表,
主要是因为这几年职工人数和工资增长较快,以满足各方面研究劳动工资问题的需要。6.开
始实行1957年不变价格,要求同时按1952年不变价格和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既
满足历史对比的需要,又满足编制第二个五年计划以及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的需要。
1957年工业年报综合表增加到22张,新增加的报表有:大型工业企业职工动态、全部私
方在职人数及全年薪资、工业生产主要技术经济定额、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利用情况、固定资
产、独立核算大型企业文教福利设施、独立核算大型企业职工住宅、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平
均人数、工资、利润、资金、手工业产销情况、手工业合作组织主要生产设备等。填报范围
也由1950年只限于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扩大为全部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
合作社营和私营工业。
1957年基层企业统计年报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的大型企业填14张表、小型企业填12张表
:企业概况、主要专业设备、总产值及商品产值、发电设备能力及电力收支、主要产品产量
、固定资产、职工人数及工资、企业职工住宅及文教福利设施(限大型企业)、职工工资构
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限大型企业)、职工动态(限大型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利用
、动力设备、设备及电力收支(限小型企业)、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非独立核算工业
生产单位填报5张表:企业概况、工业生产人员及工资、工业固定资产、总产值及产品产量、
设备及电力收支。
从恢复时期开始建立工业统计年报,到“一五”时期末,工业统计年报已经实行集中统
一管理,通过制订各种分类目录,协调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实行条块结合;对
不同类型填报单位提出不同要求,区别对待;不断规范统计标准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并保
持相对稳定,适应了国民经济计划管理的需要。
1958年“大跃进”时期,全国掀起全民办工业的群众运动,随着工业生产单位迅速增加
,生产结构急剧变动。工业统计年报不断增添新的内容,报表变动频繁,统计数据的真实程
度下降。1958年增加了反映“大跃进”和技术革新、技术革命成果的报表,即:《工人生产
培训表》,列出培养人数、多面手人数;《重点企业产品技术情况表》,按产品技术项目与
先进国家和地区比较;《工业新产品表》;《工业技术革命开展情况表》,列出提出革新建
议人数和增产节约效果;《1958年新办工业基本情况表》;《新办工业生产能力及产品产量
》;《工业企业设备工时利用情况》,列出日历总台时、实际工作台时和设备利用率。共增
加7张表。在1958年年报中,工业总产值和主要产品生产量都分别列出计划数和实际完成数。
计划数分“必成”、“期成”两种。这一年工业总产值必成计划49亿元,期成计划57.6亿元
,期成计划比必成计划高17%。1958年年报反映:当年工业总产值62.3亿元,比1957年增长
83%,虽已发现有重复计算、以少报多的问题,但当时很难核实处理。1958年工业年报总产值
分新旧两法计算,旧法把农产品初步加工按全价计算产值,新法改为按加工费计算,1958年
新法计算工业总产值54.1亿元,旧法计算工业总产值62.3亿元,新法比旧法减少13.2%,
用两种方法同时计算工业总产值是为了前后期资料对比。1959年工业劳动工资年报已从工业
统计年报中分出,单独布置、汇总。1960年开始把工业净产值纳入年报制度。同时增加了《
工业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四新”基本情况表》,包括产品名称、试制单
位、性能和技术特点、用途、产量、成本等;《工业“四化”基本情况表》,反映劳动机械
化、半机械化、自动化、半自动化情况,据当年对8500个企业116万人统计,自动化、半自动
化操作人员分别占1.7%和3.0%,机械化、半机械化操作人员分别占24%和25%,手工操作人
员占46.3%;《工业企业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基本情况表》,包括开展多种经营、综合利用
的企业和总产值,煤炭、木材、金属材料、野生植物等可供综合利用的数量和已综合利用数
量,据对全省2197个企业统计,木材剩余物有405万立方米,已综合利用91万立方米,综合利
用率为22%;矿渣82万吨,已综合利用9万吨,综合利用率11%;《工业支援农业情况表》,包
括支援的物资、设备数量和价值;《城乡公社工业主要财务指标》,共4869个企业,销售收
入4.5亿元,固定资产1.2亿元,流动资金1.1亿元,税金3100万元,利润7900万元,其中
上缴财政28%、公社积累37%、企业自留27%,这是第一次对社办工业的全面统计;《工业生产
设备维修及安全生产情况表》。1960年年报取消了《电力收支》、《职工住宅文教福利设施
》、《手工业合作组织基本情况》等报表;对工业年报的部门分组、产品目录有较大精简,
减少了年报综合的工作量。年报统计内容包括工业总产值和商品产值、工业净产值、主要产
品产量、新产品试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生产设备、财务成本、工业支援农业等15张综合
表。
三年“大跃进”工业大起大落,1958年城乡工业遍地开花,全省兴办小企业7.7万个,
到1960年减为1万多个,1961年调整后只保留了7000个,大量企业停办。统计数字严重不实,
经调查核实,核减了产值和产量的水分。以1960年为例,最初统计全省工业总产值为148亿元
,核实后为105亿元,核减30%。数字不实的主要原因是以少报多;以现价代替不变价。如有
一个县生产糖稀,按现价每吨1719元计算不变价产值,比不变价(每吨350元)高出3.9倍;
有的把修路、架线、种地等非工业生产活动也计算了工业总产值。
1961年进入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以后,工业统计年报增加了有关工业调整的统计内容,精
简了一些繁琐、作用不大的报表和指标,如“大跃进”期间建立的《工业企业“四新”情况
表》、《工业企业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基本情况表》等,有些统计内容通过一次性调查或典
型调查方法取得资料。为了反映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情况,1961年工业统计年报增加了
工业支援农业总产值、按产品实际用途计算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产值、钢材中支援农业和
供应市场生产日用工业品的品种、显示企业内部各个环节企业生产能力平衡情况的计算根据
、需要大修理的设备数量、企业住宅和副食生产情况指标以及企业停产、半停产、基本开工
等指标,填补了1958—1960年“大跃进”期间手工业统计资料的空白。同时简化了产值分组
,缩小了“双革”、“四化”报表的填报范围(限主要工业部门)并简化项目。针对1960年
在年报组织实施中实行统计大归口,各级统计部门既难以承受,又满足不了业务部门需要的
问题,1961年工业统计年报采取了“四统一分”的办法,即统一基本年报表式、统一上报时
间、统一核对数字、统一计算方法,分别布置和汇总上报。加强了统计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
的协调配合。基层企业采取了“三查”(查原始记录、查账面、查实物库存)、“三核对”
(与会计核对、与职能部门核对、与车间班组核对)的办法,保证了年报数字质量,纠正了
“大跃进”中出现的产值、产量数字不实,计算价格偏高和重复计算等方面问题。
1962年在年报组织实施中,进一步明确了“统一组织、分工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
”的分工协作关系,国家基本统计年报以块为主,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统一布置,组织实施
,业务部门专业报表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1962年精简了年报综合表的部门分类,除工
业总产值按136个工业细部门分类外,其他如工业分月产值、工业净产值、动力设备、金属切
削机床、工业固定资产、企业变动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等综合表的部门分类简化为平均57个
。同时为了减轻市、县综合汇总工作量,工业总产值细部门分组由省统计局根据基层企业年
报实行机器超级汇总。全省1962年年报综合表于1963年4月末完成,比1961年年报提前20天;
年报工业总产值与各月报表相加,两者相差0.5%,差距比往年大大缩小。
1963年工业统计年报基本未变,个别作了调整补充,消除了重复,补足了缺口,对不同
类型企业区别对待。以《工业支援农业的生产资料产值匡算表》取代《工业支援农业情况表
》,全面反映支援农业生产情况;为了反映工业调整和企业管理的改进,增加《全民所有制
企业设备事故及技术状况表》,增加需要更新的厂房面积和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等指标;有
关质量、消耗、效率、设备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增加了179种,总数达500种;产品单
位成本增加了25种,总数达70种;生产能力增加了47种,总数达151种;重要的机械设备产量
增加了金额计量单位,以便与基本建设投资中的设备购置指标配套。由于大规模的工业调整
已经完成,经济开始全面好转,取消了《工业企业单位调整情况表》,及有关表中关停企业
的分组;取消了产值、产量分月计算表。
1964年,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提出反对教条主义、克服工业统计年报指标过多、过
细的要求,工业产品目录(1952年国家统计局制订的工业产品目录,共20大类,包括约5000种
产品;1963年全国实行新的工业产品目录,共分28大类,约15000种工业产品;1972的工业产
品目录分为10类,3000种产品;1984年国家统计局重新制订了《全国工农产品(商品、物资
)分类与代码》,分22个大类,近30000个细类。)由1864种减为1440种;技术经济指标目录
(技术经济指标目录按主要工业部门规定了产品质量、能源和物资消耗定额、劳动效率、设备
利用率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和计算根据(子项和母项)。1.质量指标:(1)工业产
品可能满足某种需要的程度(物理化学性能或技术性能),如生铁含硫率、机床精密度;(
2)产品合格率;(3)产品等级率优等品率、一等品率、二等品率;(4)废品率;(5)返
修率。2.劳动效率指标:一般按实物量统计,如采矿工班效率、井下工效率、全员效率等。
3.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指标:单位产品能源、原材料消耗量,如发电标准煤耗率、能源或原材
料利用率、锯材综合出材率。4.设备利用指标:设备平均利用时间、设备利用率、设备利用
系数、设备事故、机械化程度。)由500种减为471种;生产设备目录(1950年中财委统计处编
制的《公营及公私合营工矿企业主要设备目录》,按设备性质分23类。1957年规定,生产设
备目录分为10类、130多种主要设备。以后各年均类似。但在第二次工业普查中分类加细,共
分67大类,其中通用设备29类,专用设备38类。增加了数控机床、电子计算机、机器人、环
保设备、机械手等设备分类。)由361种减为339种;生产能力目录(“一五”时期规定有78种
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目录。在“大跃进”中各行各业大搞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生产同一产
品的部门增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统计增加了业务主管部门系统内外的分组,并规定不包括
“小土群”产品的生产能力。以后各年年报根据需要统计生产能力的产品数量有增有减,一
般保持在几十种。工业普查时增加到几百种。)由151种减为118种。为了消除政府统计部门与
业务主管部门在制订基层企业报表中的重复,统一制定了11张企业基层表:《企业概况》、
《总产值商品产值及劳动生产率》、《净产值》、《产品产量》、《新产品试制》、《主要
技术经济指标》、《生产能力》、《动力设备》、《金属切削机床》、《财务成本主要指标
》、《工业主要商品产品单位成本》。企业基层表统一下达,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另行制发。
各部门只布置补充表。有关工业劳动生产率的统计,由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划入工业统计年报
,在工业总产值表中增加职工平均人数、工人平均人数、全员和生产工人劳动生产率4项指标
,在技术经济统计报表中增加了主要产品实物劳动生产率指标。专业生产设备年报改由业务
主管部门汇总。1965年年报综合表减少为10张,比1962年减少6张表,减少的主要表种是净产
值、工业支援农业、单位成本、动力设备、金属切削机床等表。保留了:全民所有制、集体
所有制工业总产值及分月表、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企业劳动生产率、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新
产品试制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全民所有
制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成本指标、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等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项统计报表基本停顿,工业统计年报只统计工业总产
值和几十种主要产品产量,并以月报代替年报。1967年在产值电快月报中,增加了企业单位
数及少量分组,产品产量增至237种,工业年报综合表内容只有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和
劳动生产率,一直延续到1972年。1973年工业统计年报共有8张表:《工业总产值》、《主要
工业产品产量》、《重点工业企业质量、物耗及其他技术经济指标》、《主要产品生产能力
》、《主要新产品试制》、《主要生产专业设备》、《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工业
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1974年增加了总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分月表。1975年工业企业
整顿开始后,工业统计年报已经全面恢复,并增加了《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成本指标表》。
1977年,恢复了工业净产值年度统计,增加了《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净产值表》,同时还
增加了《技术革新、技术革命项目表》,中央各部所属企业恢复了《主要工业产品单位成本
表》、《主要生产能力表》,恢复了大中型企业卡片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财务报表。1978年按
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实施了统一的《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大中型企业卡片作为统计年
报的一部分,每年填报一次。卡片内容包括企业概况、总产值、净产值、投资额、企业财务
指标。内容不断更新。1978年在企业整顿中强调加强质量管理,规定不合格品不计算产值、
产量,考虑到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比性,在工业统计年报的产值、产量中分别列出“开展
质量月活动(9月份)后扣出的不合格品总产值”和“开展质量月活动后扣出的不合格品产量
”。
1981年工业统计年报增加了《独立核算净产值》、《独立核算净产值构成》、《市场调
节总产值》3张表。大中型企业除填报《大中型企业卡片》外,增加了《工业收益分配调查表
》,内容包括归企业支配的各项资金形成和使用。企业收入包括企业提留的利润、折旧基金
、按产量提取的更新改造基金、上级专项拨款、营业外收入等;企业资金使用包括用于职工
个人和集体福利支出、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金融投资、用作流动资金等。1981年是新
旧不变价格交替年份,当年工业总产值同时按1970年不变价格和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满足
了价格换算和历史对比的需要。
1982年2月国家统计局作出深入调查研究,抓好统计年报几项重要数字准确性的统一部署
,省统计局进行了工业年报数字检查,深入富拉尔基纺织厂、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牡丹江
造纸厂、牡丹江木工机械厂、佳木斯电机厂等工业企业,检查核实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
净产值等项数字。调查结果表明,经过企业整顿,各项原始记录和核算制度普遍建立,年报
数据基本准确,误差率不到1%,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如牡丹江造纸厂将汛期水混时生
产的156吨已售出的不合格品机制纸计算了产量,造成0.7%的误差率,佳木斯电机厂将200台
未装完的电动机计入产值,造成0.34%的误差率。
从1981年到1985年,工业年报表种变动不大,但指标分组根据改革开放后,在所有制结
构、分配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地作了调整和补充。《工业净产值构成
表》的应得产品销售利润项中增加其中利润留成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其他项中增加其
中用于职工个人支出,以便按净产值构成计算工业企业初次分配中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关
系。取消《市场调节总产值表》,把《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动力设备》改为每两
年填报一次。工业企业财务成本年报根据利改税的规定,把固定资产占用费、流动资金占用
费、上交利润等指标相应地改为应交所得税、应交利润、实交利润、实交所得税等指标。同
时在产品销售税金栏下增加从原工商税中分解出来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种税种;增
加资源税、调节税、技术转让费等项目。为反映第二步利改税后分配关系的变化,在“企业
留利”的实际支出中,增加用于发展生产、用于新产品试制、用于职工福利、用于职工奖励
4个分组。1983年年报增加《工业企业简要情况卡片》,以摸清调查单位底数,为第二次全国
工业普查做准备。为反映乡镇工业发展,1984年增加《农村乡(村)办工业基本情况表》,
1985年又改为《独立核算乡办企业主要指标》、《村办企业主要指标》、《农村合作经营、
城乡个体工业主要指标》。该年年报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净产值、增加值表》,首次计算
工业增加值。并根据1985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改革国家统计报表
报送体制的报告的通知》,自1985年年报开始,国营农场、森工系统的工业企业,在向主管
部门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要向所在市、县综合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市、县按地域综合
辖区内全部工业企业资料。
1985年统计年报,正值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基本表式与普查摘要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