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固定资产投资定期统计报表
一、基本建设投资定期统计报表
基本建设是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等项资金进
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而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的投资活动
。为了经常反映这一活动情况,1950年东北统计局制定了《基本建设统计报表》,从6月份开
始执行。1951年中财委发出加强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告工作的指示,颁发了《基本建设定期
统计报告表、说明及实施办法》,共6张表,自1951年7月1日起实施。有《全部基本建设计划
完成情况》、《主要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固定资产验收计划完成情况》、《基本建设收
支情况》、《职工人数及工资》、《在册工人增减情况》。1952年国家统计局修订、经中财
委批准的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表标准格式,分甲、乙两类表式。甲类表式由中央国营单位执
行,主要内容有国家规定的投资计划、主要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国家计划规定外的投资完成
情况;新增固定资产及住宅面积验收计划、各工程项目验收计划完成情况;拨款计划完成情
况;自营方式进行建筑安装工程劳动计划及劳动生产率计划完成情况、职工人数及工资、在
册工人增减、劳动时间使用情况;建筑安装工程主要材料收支情况(季报)。乙类表式由地
方国营单位执行,主要内容有投资计划、主要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新增固定资产及
住宅面积验收计划、各工程项目验收计划完成情况;拨款计划完成情况;劳动指标(主要有
全体人员平均人数、工人实际作业工日数、付给建设单位全体人员的工资等);建筑安装工
程主要材料收支情况(季报),投资完成额及新增固定资产都按计划价格计算。
“一五”时期开始后,国家统计局制定了新的《基本建设定期统计综合报表实施办法及
编制说明》,甲类表式,新增加《建设单位一览表(季报)》(后改为半年报)、《国家计
划规定的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按主管系统及事业种类分列)》、《建筑安装工程主要材料消
耗定额季报》3张表。在保留的8张表中,《国家计划规定的主要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和《国家计划规定的工程项目验收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范围缩小为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
。《劳动时间使用情况》表改为《建筑安装工人平均工资》表。乙类表式新增加《建设单位
一览表》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乙按主管系统及事业种类分列)》2张表。甲类表式,由中
央工交农林等12个部所属建设单位填报。乙类表式,由中央其他各部所属各建设单位及省、
市所属地方国营(包括公私合营)建设单位填报。按照国家统计局于1953年7月颁发《关于改
进现行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表的办法》,黑龙江省地方国营工业系统,除按月掌握投资额在
20亿元(旧币,下同)以上的单位外,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的单位,也按月填报,10亿元
以下的单位,按月填报《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简要报告》表;地方国营非工业系统,原则上填
报上述简要报告表。省工业厅、农业厅、卫生厅、教育厅、公安厅系统的重点项目,以及林
业、水利、公路等厅局报送月报,其它单位填报简要报告表。
1954年把甲、乙两种报表改为基本报表和简要报表两种。基本报表共10张表,其中月报
4张、季报6张。新增加《主要产品增长情况》、《房屋建筑竣工情况》、《在册人员季末实
有人数》3张季报表。简要报表共5张表,均为季报。新增加《房屋建筑竣工情况》1张表;保
留《建设单位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一览表》、《主要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由投资
而开始利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计划完成情况》、《各工程项目竣工情况》4张表。此外,还建立
了快速月电报报告制度,主要指标有计划开工的全部建筑面积、年初至报告期计划和实际开
工的房屋建筑面积,累计完成投资等;重点地区和重点建设单位开工旬报制度,主要反映施
工的单位工程件数、面积,由哈尔滨、齐齐哈尔两个市填报;布置了《主要实物工程量计划
完成情况表》,由以自营施工方式的哈尔滨电机厂、电表仪器厂、量具刃具厂等重点建设单
位按月填报。除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和东北统计局布置的各项定期报表制度外,黑龙江、松
江两省统计局还建立了《重点建设单位旬报》,反映投资总额完成情况和开工的房屋建筑面
积。为提高统计数字质量,减少差错,保证及时上报,2月份国家统计局规定《基本建设统计
报表审查汇总注意事项》;3月份国家计委作出《关于基本建设甲、乙双方统计报告资料供应
暂行规定》;12月份国家统计局提出《基本建设统计报表数字更正和查询办法》;并建立《
基本建设基层单位变动情况处理办法》,要求基本建设基层单位遇有单位名称、隶属关系、
经济类型、所在地区的变动或报废及拆并(包括合并、分立)的变动情况时,应立即填写变
动情况报告表,报送各受表机关。同年,对投资完成额的计算方法也进行了重大改革:(1)
“需要安装机械设备”的计算方法,由原规定的“自交付安装之时起才能列入实际完成的投
资范围内”,改为“自开始安装时起”才能将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价值计入实际完成投资额
中;(2)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完成计算方法,原规定按计划价格计算,1954年国家统计局会同
有关部门,经过研究、试点,编订了《基本建设投资完成的计算方法》,为了反映真实的工
程量,改为凡实际上有设计预算的建筑安装工程,不论其正式批准的计划数,系根据概算或
估算编制,其完成额均须按照实际完成的实物量乘设计预算单价,再加上间接费和利润求得
(自营建设单位不加利润)。
1955年的报表数量有所增加,其中劳动工资报表增加较多,达6张表。1956年开始减少。
1957年,根据投资规模大小分别制定了基本表、简要表和购置表3种报表。同时,增加了《投
资及固定资产计划完成情况综合表(月报)》、《国家新增能力计划完成情况》(按23种主
要新增能力填列)。这3套基本建设投资定期统计报表基本表8张,即《按构成分列的投资计
划完成情况》、《工程项目投资进度表》、《按用途分列的动用的固定资产计划完成情况》
、《新增能力或效益计划完成情况》、《房屋建筑面积竣工情况》、《职工人数及工资》、
《建筑安装工人劳动生产率计划完成情况》、《劳动指标》;简要表3张,即《投资及新增能
力或效益计划完成情况》、《房屋建筑面积竣工情况》、《劳动指标》;购置表1张,《固定
资产购置报告表》。同年,国家经委、财政部、统计局对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的价值,在具
备什么条件时才能计算的问题做了具体补充规定:(1)机械设备的基础工程已经完成;(2
)已经具备安装机械设备所必需的图纸;(3)已购机械设备交给负责安装的单位,并且运达
施工现场。
1958年,保持投资额、新增固定资产、新增能力、房屋建筑竣工面积、职工人数及工资
等月、季报。1959年按照“经济工作越做越细”的要求,国家计委、建委对重大建设项目,
要求每月报一览表,除填报反映限额以上建设项目进度指标外,还要重点反映主要厂房施工
进展情况;关键性设备到货和配套情况;主要建筑材料的供应情况;其他设计或工程质量等
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同年国家计委、建委、统计局作出《关于基本建设新增生产能力计算方
法的几项规定》。基本建设新增生产能力,是通过基本建设投资活动新增加的生产能力,不
包括因技术改进、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因素提高的能力;同时,新增生产能力是按照设计规定
生产的某种产品所必须的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主体设备、配套设备均已基本建成(即产品
生产作业线建成),经过试运转并由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1960年除保持正常建设的重点
项目旬报、月报、季报表(指标进行精简)外,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为了掌握“大跃进
”中“小洋群、小土群”的建设情况,建立起《小洋群、小土群项目和新增能力》简速月报
制度,内容有分行业的项目个数、投资额、新增能力;为了掌握全面建设情况,建立了城乡
人民公社基本建设情况统计制度,由全省城市人民公社和指定10个有代表性的农村人民公社
填报;此外,为了及时反映中央关于大、中、小型并举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将限额以上和
限额以下分组中的工业投资、生产能力和项目个数等有关指标改为按大、中、小型分组(按照
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建设规模大小划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
目和小型项目。生产单一产品的项目,按设计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项目,一般按
其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划分,难以按产品设计能力划分的,按总投资划分。凡是达到大中型
标准的项目,一般均须经国家计委批准。),因此,限上项目一览表改为《工业大中型建设项
目和非工业限上建设项目一览表(月报)》。
1961年,为了纠正“大跃进”期间的比例失调,中共中央提出关于“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的方针。在调整期间,以保证统计数字质量为中心,大力精简了统计报表和指标。
1963年建立了《基本建设统计数字订正办法》;重申《关于基建工作中甲、乙双方统计资料
供应关系的暂行规定》;开展了基本建设统计数字质量大检查,使统计数字质量有了明显提
高,漏报、瞒报、错报等减少,克服了月报数字少、年报数字多相差悬殊的现象。1965年,
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表,已减少到最低限,突出反映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只保留《大
中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电讯月报》1张表,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和单位工程个数、全部或部分投
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大中型项目个数、工业大中型项目生产性单项工程个数、大中型建
设项目投资计划和完成的投资额、全部或部分投入生产的大中型项目名单、主要单项工程和
新增能力;1张《基本建设电讯季报》,内容包括新增能力(或效益)、施工和竣工的房屋建
筑面积、施工、全部或部分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个数、完成投资总额、施工
单位自行完成工作量和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1966年仅保留1张《基本建设完成情况主要指标月电报》,列有全部投产或部分投产的大
中型建设项目名单,并列出投产的主要单项工程名称和新增能力、本月增加或减少项目的名
单及原因、新增能力(或效益)、本年投资计划(其中国家投资)、已完成投资额(其中国
家投资)、施工单位自行完成工作量和全部职工平均人数;1张《大中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完
成情况一览表半年报》,按建设项目和主要单项工程分列,反映本年全部或部分投入生产的
日期、新能力或效益、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额。
1967—1969年,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中断,但黑龙江省1967年仍保留电讯月报,1968—19
69年改为季报。从1970年5月起,国家逐步恢复基本建设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建立了《基本建
设电讯季报》、《大中型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新增生产能力季报》、《全国指定重点项目施
工进度》3张表。1971年改为《基本建设投资电讯月报》。1974年恢复到4张表,即《基本建
设投资电讯月报》、《基本建设新增生产能力电讯月报》、《施工和建成投产的大中型建设
项目个数电讯月报》、《本年施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一览表月报》。1975年为5张表,3张电
讯月报,2张书面月报,新增加《大中型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月报》。1976年仍为5张表,
4张电讯月报,1张书面月报,指标分组加细,综合范围扩大。《基本建设电讯月报》,列有
累计完成投资,分国家预算直接安排的投资、国家预算外投资。按中央部直属项目、直供项
目、地方项目分列;《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电讯月报》,按本年计划全部建成投
产项目,建成投产的单项工程及重要续建项目分列;《基本建设新增能力电讯月报》和《施
工和建成投产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个数电讯月报》,列有施工的大中型项目个数、全部建成投
产的大中型项目个数、投产的单项工程个数(其中本月新投产的单项工程个数);《大中型
建设项目一览表》。
1977年,加强了基本建设投资资金来源统计和自筹基本建设投资的统计,除保留上年的
5张表外,在《基本建设投资电讯月报》中增加列入省计划的各级财政自筹投资,各级专业管
理部门自筹中列入省计划的和企、事业自筹中列入省计划的投资。1981年省内执行4张表:《
基本建设投资电讯月报》,列有投资资金来源,新增固定资产,施工、竣工房屋建筑面积,
按隶属关系和9大管理系统分列;《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电讯月报》,反映重点项
目完成投资额、新增固定资产,主要工程形象进度和存在问题;《基本建设新增生产能力电
讯月报》;《大中型建设项目增减变化和投产情况电讯月报》,按本月底施工、本月底减少
、累计建成投产项目、累计投产单项工程个数分列。1982年保留4张表。其中将《大中型建设
项目增减变化和投产情况电讯月报》,改为《大中型和重点建设项目增减变化情况》,按大
中型和重点项目分列,在大中型项目中,按国家计划内项目、计划安排停缓建项目、计划未
安排的项目分列。取消《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电讯月报》和《计划建设投产的大
中型项目和单项工程建设进度月报》。1984年增加《按资金来源分的基本建设投资电讯月报
》和《大中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取消《大中型和重点建设项目增减变化情况》。
1985年仍执行5张表,但增加了指标分组。《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电讯月报》,在累计完成
投资中增加了地方、能源(煤炭部、石油部、电力部系统)的分组,单独列出实行投资包干
形式的项目完成的投资和实行投资包干形式的项目;《按资金来源分的基本建设投资电讯月
报》,在自筹投资中,增加了省自筹、地市自筹、县自筹等地方各级自筹的分组;《大中型
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改为《大中型和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增加了反映重
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统计内容。
二、更新改造投资定期统计报表
更新改造措施是指利用企业基本折旧基金、国家更新措施预算拨款、企业自有资金、国
内外技术改造贷款等资金,对现有企、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包括固定资产更新
)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和生活福利设施等工程和有关工作,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治理污染等,以提高社会综合
经济效益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
为了全面反映“先生产后基建,先挖潜后新建”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适应国民经济综
合平衡的需要,从1981年起建立了更新改造投资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当年有3张表,包括《按
国民经济部门(行业)分的挖潜、革新、改造措施投资完成情况(半年报)》、《挖潜、革
新、改造措施的效果(半年报)》、《挖潜、革新、改造措施工程一览表(半年报)》,上
述表式、指标与1980年年报相同,统计范围为5万元以上的措施项目。1982年增加《按用途分
列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个数、投资和新增固定资产(季报)》。1983年统计表式、指标
、范围、报送方式均有调整。《更新改造措施投资完成情况电讯季报》,指标有自年初累计
完成投资额、新增固定资产、项目个数、房屋建筑面积。投资总额按隶属关系、管理系统、
构成、用途、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分组,单独列出百万元以上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效
益)》,除新增生产能力、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资效果外,增加了新增产值、利润
、税金指标,用以反映投产后经济效果情况;《措施和其他投资项目一览表》改为《百万元
以上更新改造措施项目一览表》。1984、1985年增加的《按措施用途分的投资电讯季报》,
加细了按用途分组。原有的《更新改造措施完成情况电讯季报》,增加了按管理系统,特别
是工业系统的分组。《新增生产能力和节约效益电讯季报》,取消了新增产值、利润、税金
3项指标。《百万元以上更新改造措施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季报》改为《五百万元以上更新改
造措施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