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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流转统计

  商品流转统计,是指对国内各条商品流通渠道的商品购销活动进行的统计。统计内容包 括:商品购进、调拨、销售、库存,主要农副产品收购及工业部门产品销售统计。
    一、商品流转定期统计报表
    1950年东北贸易部废止了各专业公司的表格,初步统一了商品流转表格。在国营商业系 统建立了日报、旬报、月报电话报告制度,每天掌握商品购、销、存情况。1951年中财委制 发了《国营贸易企业商品流转综合月报表》,指标有国内购进、销售、实际出口、进口;《 国营贸易主要商品购、销、存综合月报》,有96种主要商品国内购进、销售、实际出口、进 口、库存量。1952年继续执行这套报表。
    1953年国营商业有商业部系统各专业公司商品收购、销售、库存月报。建立了私营商业 及饮食业营业情况、主要商品经营情况综合月报和私营商业及饮食业开转歇业月报,由哈尔 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市填报。国家统计局、粮食部、商业部联合制发了粮食机构执行的日 报、旬报、月报制度和国营商业旬报、月报制度。1954年,商业部采取月报数定期订正、逐 季分月肯定和分季编制年报的方法后,国营商业综合月报表简化了指标分组,减少了商品品 种。建立了《省(市)市场销售棉布用途对象分析统计月报表》,分列花纱布公司、其他国 营公司、合作社及私商棉布供应量,并填列居民消费用布、各种行业生产用布(服装业、鞋 帽业、其他)、机关团体及其他用布、临时需要调剂、不配售地区用布。1955年,国家统计 局制发的商业统计综合月报有7张:国营及合作社营商业企业本系统外购销总值计划执行情况 、商业部系统各专业公司及地方国营公司购进总值、销售总值计划执行情况、商业部系统各 专业公司主要商品购进、销售计划执行情况、粮食部系统粮食收购销售计划执行情况、供销 合作社零售收购及批发计划执行情况;综合季报有2张:各种商业企业主要商品社会纯购进、 销售、库存数量和职工人数。本年国家统计局与商业部联合制发了国营商业企业售予公私合 营及私营商业月报,销售总值和主要商品销售量分别按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公私合营商业、 全面进行改造者、其他个别进行改造者填列。国家统计局还制定了1955年公私合营商业、饮 食业及服务业定期综合统计月报,从工商、税务等部门搜集现有资料整理填报。1956年仍保 留商品流转月(季)报和商业网点季报,但表式和指标有所简化。1957年国家统计局统一制 定一套比较固定的贸易统计报表制度,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季报表》、《主要商品社会零 售量季报表》(21种主要商品)、《国营及合作社商业农副产品采购季报表》和《国营及合 作社商业及饮食业劳动工资半年报》。
    1959年商业定期统计报表在1958年4张季报的基础上,增加1张电讯月报、3张月报、2张 季报,有《商业部门商品购、销、存电讯月报》和《商业部门商品流转月(季)报》、《国 营商业采购批发单位商品购、销、存月(季)报》、《国营商业商品调拨计划执行进度月报 》,《县以上国、合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劳动工资季报》、《人民公社商业、饮食业、服 务业从业人员季报》。本年还建立了农村人民公社社会产品分配、商品流转、货币收支3张表 ,即《农村人民公社自产产品分配、交换季报表》、《农村人民公社商品流转季报》、《农 村人民公社货币收支季报》,通过典型调查取得资料。1960年有2张电讯月报:《社会商品零 售额电讯月报》和《商业部门商品流转电讯月报》;2张月报:《社会商品零售额月报表》和 《商业部门商品流转月报》;2张季报:《社会商品零售额分类及主要商品零售量季报》和《 商业部门商品库存分布情况季报表》。电讯月报填列69种商品、月报125种商品、季报81种商 品。
    1961年增加《商业部门商品供应出口月报表》、《重点城市商业主要指标电讯月报表》 (由哈尔滨市填报);保留《商业部门商品流转电讯旬(月)报表》、《商业部门商品流转 月报表》、《商业部门商品调拨情况月报表》和《社会商品零售额月报》、《社会商品零售 额分类季报》。1962年增加《合作商店、小组商品流转月报表》,取消《商业部门商品供应 出口月报表》,其余6张表保留。1965年的报表进行了简化,只保留《商品零售额电讯月报》 、《商业部门商品流转电讯月报》、《社会商品零售额季报表》。
    1966年保留《商业及饮食业零售额电讯月报表》、《商品流转电讯月报》和《商品零售 额半年报》。1967年商业统计报表和指标减到最低限,到1970年只有《社会商品零售额电讯 季报》1张表,3个指标(售给居民、社会集团、农业生产资料)。1971年增加《商业部门主 要商品购、销、存季报》。1972年又增加《商业部门商品购、销、存总值电讯月报》,同时 将零售额和商品购销、存电讯季报改为电讯月报。1973—1976年保留商业部门商品销售存总 值及主要商品购、销、存数量电讯月报和社会商品零售额电讯月报。
    1977年增加《重点城市售给社会集团公用的各类消费品总额电讯月报》,由哈尔滨、齐 齐哈尔、佳木斯、鸡西市填报。
    1978—1979年保留社会商品零售额和重点城市售给社会集团公用的各类消费品总额电讯 月报。1980年为适应一部分商品放开经营,增加商业部门商品购销存总值电讯月报和主要商 品购销存、主要议价商品收购销售月报。省经委和省统计局联合制发《工业部门商品零售额 和主要商品零售量月报表》,指标有工业企业商品零售额(售给居民的消费品、售给社会集 团消费品、售给农村人民公社和社员的农业生产资料)以及34种主要商品零售量。1981—19 82年增加《城镇集体所有制商业商品购、销、存月报表》。1983年除保留7张表外,增加了重 点反映商业经济效益的6张表,有《重点城市大、中型商业企业经济效果指标考核统计月报表 (之一)》,附表《重点城市大、中型商业企业年度调查资料》,指标有1982、1981、1980 、1979、1978年年末建筑面积、营业面积、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全部职工人数、工资总额 ,全年商品零售额、利润总额中附营业务净收入、缴国库利润额;《重点城市大、中型商业 企业经济效果指标考核统计月报表(之二)》,指标有本月、去年同月、本月累计、去年同 期商品纯销售额、销售毛利额、毛利率、流通费用额、费用率、销售税金、销售利润额、利 润率、财产损失、企业利润总额、商店全部职工平均人数、劳动效率、全部资金平均占用额 、全部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所需天数、商品销售差错率、经营品种;《市(县)全民所有制商 业经济效益主要指标月报》,指标有按市、县属商业部门分列本月止累计及去年同期商品纯 销售额、销售毛利、流通费、经营利润、商业企业利润净额、利润总额、全部流动资金期末 占用额、平均占用额、周转次数、固定资产原值、缴国库利润、缴纳税金总额、职工平均人 数、每一职工销货额、独立核算单位数(其中亏损单位数);《省直全民所有制商业经济效 益主要指标月报》,指标与上表同;《市(县)全民所有制商业商品流通费用报表》,包括 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商品损耗、手续费、利息、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福利费、修理 费、折旧费、家具用具摊销及其他等13项费用。1984年增加《社会商品零售额分类季报表》 ,按消费品(分吃、穿、用、烧)和农业生产资料分列。取消《重点城市大、中型商业企业 年底调查资料》表。保留的12张报表中,所有冠有“全民所有制商业”的表名和指标一律改 为“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字样。1985年增加3张表,有《县以下集体所有制商业商品购、 销、存月报》、《工业部门产品(商品)购、销、存季报表》、《重点城市零售商店主要经 济指标季报》,指标有营业收入、费用、营业税金、利润总额、已交所得税及调节税、全部 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固定资产原值平均占用数、资金利税率、期末职工人数、独立核算单 位数,按国营、国家所有集体经营、集体所有制分组。取消《重点城市售给社会集团的各类 消费品总额》、《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议价农副产品收购、销售月报》、《工业部门零售 额和主要商品零售量月报》、《市(县)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济效益主要指标季报》、 《市(县)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品流通费季报》5张表,保留8张表,共11张表。
    二、商品流转统计年报
    1949年,东北人民政府商业部发出《关于汇编1949年业务统计问题的通知》,在国营和 合作社商业系统建立了国营商店物资推销及粮食土特产收购,通过合作社推销百货、收购粮 食及土产统计年报,以及惩处私人工商业违法、私人工商业概况、摊贩、经纪人、行商变动 等统计报表。
    1950年执行东北统计局布置的贸易统计制度。这套制度与中央贸易部制定的贸易统计制 度相接近,共分7部分:商品流转、贸易网、运输、商品流转费、财务、基本建设和生产企业 商品流转。又分专业公司系统、零售公司系统、加工和调拨4部分。专业公司系统的报表有《 主要商品收支对照》,分购进、销售、库存;《购销及库存》,分国内购进、销售(分季) 、出口(订约、实际出口)、进口(订货、装船结汇、到货);《购进来源及销售对象》分 国内购进来源、国内销售对象、出口对象、进口来源。1951、1952年,中央贸易部布置的国 营商业统计年报分商品流转、贸易网和商品流转费3部分。商品流转部分,1951年国营贸易机 构10张表有:国内商品购进销售、实际出口、进口到货、购进来源、销售对象、实际出口对 象、进口到货来源、进口订货和零售公司商品购销库存年报表;国营贸易网和国营贸易机构 商品流转费年报各1张表。1952年商品流转部分取消了进出口和零售公司商品购销存5张报表 ,调整归并为国内商品购进与销售、国营商业企业商品国内购进来源、国内销售对象、国营 商业专业公司商品国内购销分月统计、国营商业专业公司商品调拨、国营商业零售公司商品 购销存。商业网和商品流转费2张表未变。
    从1951年开始,商业统计报表实行“双轨制”的报送体制,即市、县专业公司汇总基层 商业企业的报表后,同时报送市、县商业部门和统计部门,市、县商业部门和统计部门分别 汇总并上报上一级商业部门和统计部门。
    1952年下半年中央贸易部分成商业、粮食与对外贸易部,木材购销业务划归林业部,报 表报送体制作了相应调整。
    1953年,除继续执行商品零售额、商品流转、商品流转费、资金、利润、商业网、劳动 工资等报表外,还建立了私营商业年报制度,有《私营商业基本情况》、《私营座商分部门 概况》和《私营商业主要商品经营情况》3张表,由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市填报。
    1954年,年报的编制方法有重大改进,中央商业部规定统计月报数字采取定期订正、逐 季分月肯定和统计年报采取分季编制的方法,简称“统计年报分季编制法”。私营商业统计 报表的内容增加较多,《私营商业基本情况综合年报》,指标有按座商、行商、摊贩分列的 从业人员、资本额、国内销售额;《私营商业中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销售额综合统计年报》 ;《中央直辖市、省辖市及专区辖市私营商业基本情况年报表》;《历年私营商业基本情况 综合表》,列有1950—1953年的户数、人数及销售额;《历年私营饮食业、服务业基本情况 综合表》;《1954年私营商业综合年报表》,附表公私合营商业一览表的填报范围扩大到所 有的市。社会商业销售公私比重报表只由哈尔滨市填报。本年,国家统计局为了统一国内贸 易的商品分类、名称、编号及计量单位,并与工农业生产,物资分配及对外贸易等方面有关 目录相衔接,会同国家计委等13个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国内贸易统一商品目录》,共分5篇 、83类、526组、13829种商品。1955年增加《1955年内由私营转为公私合营商业与饮食业综 合统计年报》。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国家统计局制发了《私营商业及 饮食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统计年报》,列有转为国营合作社商业者、转为公私合营商业实行 定息者、转为公私合营商业不实行定息者、组织合作商店者、组织合作小组者、年末实有私 营商业者的户数和人数。1956年哈尔滨市继续计算社会商业销售公私比重。
    “一五”时期的商业统计工作,经历了一个由分散到统一,由不全面到比较全面的发展 过程。1957年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贸易统计年报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是 指国民经济各部门直接售给城乡居民、社会团体的消费品,售给农民的生产资料,以及农民 售给非农业居民的消费品总额。)统计年报》,本表按部门(商业零售额,其中国营商业列 有商业、粮食、城市服务、对外贸易、木材、盐业运销、水产供销公司、铁道部职工生活服 务部门、新华书店、报刊发行部门以及其他国营及地方国营商业,工业零售额、饮食业零售 额、其他行业零售额)、经济类型(国营、合作社营、国家资本主义及合作化、私营经济) 、销售对象(售给居民、社会集团、农民的生产资料)及市、县划分;还有《主要商品社会 零售量统计年报》、《全社会农副产品采购情况统计年报》、《国营、合作社营及公私合营 商业商品库存统计年报》、《国营及合作社营商业与饮食业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少数民 族地区零售采购情况年报表》,共6张表。
    1958年贸易统计年报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国合商业商品购销存总值及主要商品购销存 ,国合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机构和劳动工资财务费用基本情况年报,合作化及私营商业、 饮食业、服务业基本情况,少数民族地区零售采购情况年报等8张表。1959年取消5张表,增 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分为食品、衣着、日用杂货、文教用品、书报杂志、药品、燃料及农 副业生产资料8大类)、商业部门商品加工、库存分布、调拨情况年报4张表。保留社会商品 零售总额、商业部门商品购销存、国营公私合营商业财务费用基本情况年报3张表。1960年保 留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报表、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机构、少数民族地区商业基本情况3张年报表 。取消6张表。
    1961年,为适应国民经济调整的需要,不断增加新的报表,当年新增社会商品零售额分 月、分类年报,商业部门商品流转总值、主要商品流转量(分列77种主要商品购、销、存) ,粮、油、农业机械购销存及商业部门供应出口年报等7张表。保留社会商品零售额和商业、 饮食业、服务业机构人员情况年报2张表。1962年增加加工成品收回及加工原料付出和商业部 门收购清仓处理物资年报。1963年增加高价商品购销调存、供销合作社机构网、商业系统机 构人员、少数民族地区商业基本情况年报。1964年增加工业部门直接收购农产品年报表和主 要商品零售混合平均单价年报。1965年保留社会商品零售额(按季度分)、主要商品零售量 (按月分)、工业部门直接收购农产品、主要商品零售混合平均单价、少数民族地区商业基 本情况、商品流转8张年报表。
    1966年取消了全部商品流转统计年报,按月报整理年报数字。主要内容有社会商品零售 额及48种主要商品零售量、商业部门商品流转总值及60种主要商品购销存数量、农副产品采 购额及采购量。1967—1969年只整理社会商品零售额(按对象、行业、市县分)及23种主要 商品零售量,粮食、活猪、鲜蛋、大麻、烤烟、亚麻、甜菜7种农副产品采购额及采购量。1 970年,增加了商业部门商品流转(商品部分)年报。1971—1976年,恢复了商业统计年报, 除1970年统计内容外,增加了按商业、粮食、医药等管理系统填列的商业部门商品流转总值 年报。
    1977年恢复到6张表,即《商业部门商品购、销、存总值》,《商业部门主要商品购、销 、存数量》、附表《商业部门主要商品国内纯销售附注资料表》、《社会商品零售额》、附 表《社会消费品零售量》、《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量》。1979年,随着商品流通渠道的增多和 商品流转环节的减少,除保留商品零售额、商品流转总值及购销存数量3张表外,增加《工业 部门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量》、《工业部门及其它部门主要商品销售量》、《商业机构人员统 计》、《商业零售网点、人员统计》、《饮食业服务业机构人员统计》5张表,共8张表。19 80年,增加《全民所有制商业议价农副产品收购、销售》。1981年随着多种经济成份进入商 品流通领域,建立了《城镇集体所有制商业商品购、销、存年报》。1982年全民所有制商业 ,增加《社会商品零售额分类年报表》,按食品类(粮食、副食品、烟酒茶)、衣着类、日 用百货类、文化用品类、书报杂志类、医药类、燃料类填列分季商品零售额。城镇集体所有 制商业购、销、存年报,增加电视机、收音机、洗衣机、台扇4种商品,共35种商品。1983年 全民所有制商业10张表及城镇集体所有制商业1张表的表式和指标基本没有变动。1984年年报 种类没有增加,原社会商品零售额分类年报改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分类及主要消费品零售 量年报》,原工业及其它部门社会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收购量年报改为《社会农副产品收购 总额和收购量年报》,原工业及其它部门商品零售额和主要商品零售量年报改为《工业及其 他部门产品(商品)购、销、存年(季)报表》。1985年增加《全民所有制商业和供销合作 社经济效益主要指标年报》,指标有商品纯销售额、销售毛利、流通费、销售税金、经营利 润、商业企业财产损失、全部企业利润总额、全部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已缴所得税(调节税 、利润)、财政已拨补亏损、全部企业留利、全部企业缴纳税金总额(不包括所得税及调节 税)、全部企业全部流动资金年末占用额和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全部企业年末固定资产原 值、净值、年末自有流动资金、年末银行贷款、商业企业职工平均人数、商业企业独立核算 单位数(其中亏损单位数)。省统计局补充制定了《大中型零售商业经济效益报表》,指标 有1978、1983、1984、1985年销售总额、营业面积、职工平均人数、经营品种、费用额、流 动资金平均占用、固定资产原值、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利润总额、营业税、人均创利税、交 利润及各种税、全员劳动效率、企业自留利润额及使用去向。还增加了《集体所有制商业商 品购销存总值年报》取消《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议价农副产品收购、销售年报》。为了掌 握全社全商业活动情况,国家统计局制发了3种调查年报,即《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经营情 况调查表》,指标有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折旧、利息、税金、净收入,由绥棱、宾县调查 填报;《县以下集体所有制商业商品购、销、存调查表》,39种商品的购进、销售、库存, 由宁安、依安、绥棱、宾县调查填报;《个体有证商业商品购、销、存调查表》,30种商品 的购进、销售、库存,由绥棱、宾县调查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