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统计方面,除通过年报和定期报表取得资料外,从1955年开始,采用普查、重点
调查等方法,对私营商业、商品库存、商品供应等进行了多次专项调查。
一、50年代的调查
(一)1955年全国私营商业、饮食业普查
为了摸清私营商业及饮食业的基本情况,给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依据,根据中财委的布置
,以1955年8月31日为时点,对私营商业及饮食业进行了一次普查。普查范围包括:由本国私
人投资设立的商业及饮食业小商小贩为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建立代销、经销、批购零销或
代购等关系及组成为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的业户,以及外国侨民与本国私人共同投资设立的
商业或饮食业。共有15张调查表,主要调查内容有私营商业、饮食业的户数、从业人数(其
中雇佣人数)、资本额、销售额及收益额,并分出批发商(座商、行商、摊贩)和零售商(
座商、摊贩)。所有指标都按城乡分组。批发商和零售额除按销售额的多少分组外,还按未
雇佣和雇佣人数多少分组。对已改造的私营商业和饮食业,分别列出各种改造形式,如经销
、代销、合作小组(商店、饭店)等;还列有公私合营商业及饮食业分户一览表。普查工作
在省人委第五(财贸)、第八(国家资本主义)办公室领导下,由省统计局、商业厅、粮食
厅、供销合作社、税务局、外贸局、人民银行、店员工会等单位参加,抽调30名干部组成普
查办公室,由省统计局张维华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省共抽调
8300人,参加了普查工作。各市、县在普查前,向普查对象作了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反复
交待政策,使其克服思想障碍,据实填报;同时发动店员、工人协助政府,监督资方填好报
表。县城对座商,一般采取发表填报的方法,其他如小商贩及农村的商户采取派员调查方法
搜集资料。为保证普查数字准确可靠,各市、县一般都抽选10%以上的调查户进行质量抽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过层层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了普查数字质量。历时3个月,于本年
11月底按时完成了普查任务。普查结果表明:1955年全省私营商业40954户,从业人员48232
人(其中雇佣职工2394人),资本额1866万元,1954年销售额16805万元,1955年上半年销售
额7260万元,1954年收益额30万元,1955年上半年17万元;城镇私营商业户数、从业人员分
别占88.2%、88.8%,资本额占91.9%,销售额和收益额分别占92.2%和94.1%(1955年上
半年)。全省私营饮食业9159户,从业人员18044人(其中雇佣职工3256人)、资本额392万
元、1954年销售额4733万元,1955年上半年销售额1926万元,1954年收益额9万元,1955年上
半年收益额5万元;城镇私营饮食业户数、从业人员、资本额、销售额、收益额均占90%左右
。
私营服务业调查了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个市,共有私营服务业1622户,
从业人员4257人(其中雇佣职工1523人)、资本额236万元,1954年销售额690万元,1955年
上半年销售额314万元。
(二)1956年私营商业、饮食业及服务业盈余分配调查
为了解私营商业、饮食业及服务业历年盈余分配情况,国家统计局于1956年初私营商业
社会主义改造前,向各省、市、区布置了这项调查。调查范围为雇佣1人及1人以上的商业、
饮食业、服务业户。不包括小商小贩。调查方法,由省统计局搜集有关部门的资料整理填报
,不向市县布置。共有4张调查表:《1950—1955年盈余分配情况》、《1950—1955年资本家
及小业主所得情况》、《典型企业1950—1955年资方及其代理人所得情况》、《投资于商业
1万元以上资本家一览表》。
(三)1956年私营商业、饮食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调查
1956年私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为及时掌握城市私营商业、饮食业社会主义改造情
况,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布置,进行了一次性调查。调查内容有已转国营或合作社商业和饮食
业者、已转为公私合营商业和饮食业实行定息者和不实行定息者、已组织商业和饮食业合作
小组者以及9月底实有私营商业和饮食业户数和从业人员数。
(四)1959年商业部门主要商品库存普查
“大跃进”时期,商品供应全面紧张,为了解商业部门库存商品数量及在城乡间、批零
环节的分布,为安排城乡市场供应提供可靠依据,国家统计局于1959年4月布置了这项普查。
普查范围包括国营、公私合营商业、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私营商业的全部批发、零售机构
,以及农村人民公社商业、商业加工厂、外贸系统内销商品的全部库存。某些地区由商业部
门以外经营列入普查范围的商品,亦进行普查。普查时点为1959年5月31日。普查内容有26个
大类商品库存总值和586种商品库存数量。这项普查在省人委统一领导下,由商业厅、对外贸
易局、统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普查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于6月中旬完成。
二、60年代的调查
(一)1960年春耕生产资料供应准备情况重点调查
为及时了解掌握春耕生产物资供应准备情况,国家统计局制定了《春耕生产资料供应准
备情况调查表》,对动力排灌机械、铁制水车、其他各种水车、化学肥料、土化肥及其他肥
料、化学农药、土制农药、农药械、手推车胎、双轮双铧犁、其他各种犁、各种耙、各种播
种机、水稻插秧机、锹、镐、锄、粪箕及粪筐、耕畜等19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货源准备及供应
情况进行了调查。主要指标有1959年末库存、1960年1—2月实际购进(或调入)、1960年2月
末库存、2月以后至春耕完毕可能购进(或调入)数量及金额;1960年计划供应量、春耕期间
计划供应量,其中1—2月实际供应量、1959年实际供应量(春耕期间实际供应量,其中1—2
月实际供应量)。由克山、尚志、绥化3个重点县填报。
(二)1960年城市副食品自给情况调查
在城市副食品供应趋于紧张的情况下,为了解城市副食品供应情况,国家统计局于1960
年6月对省会城市哈尔滨市副食品的生产、消费和自给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调查内容
有1959年上海城市副食品会议以来,城市发展副食品生产(特别是在建立副食品生产基地和
发展机关团体企业副食品生产方面)的成绩和问题,今后的规划和措施;1年来城市人民主要
副食品消费量和消费水平的增减变化情况,预计下半年可能达到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量;1年来
城市主要副食品自给程度的变化情况;由于城市居民副食品消费量与农村居民的消费量、商
品量有关,因此,对城市所属农村人民公社副食品的消费情况,也进行了调查。调查表式有
《主要副食品消费水平》、《主要副食品消费量与货源比较》、《机关团体、企业农牧场及
商业部门饲养场基本情况》、《猪产、销情况》、《菜羊产、销情况》、《家禽产、销情况
》、《蔬菜产、销情况》、《商业部门主要副食品购销调存情况》。调查期限为1959年上半
年、1959年下半年、1960年上半年,并对1960年下半年进行预计。主要副食品消费水平还列
有1957年数字。
(三)1960年城市人民公社化后商品供需变化情况调查
为了解城市人民公社化后,人民生活和商品供需变化情况,为有关方面合理组织和分配
商品提供依据。国家统计局于1960年对省会城市哈尔滨进行了这项调查。调查表式有《居民
就业收支变化情况》、《零售市场的变化及组织合理分配商品的情况》、《社办工业提供的
商品量和商业部门支援社办工业情况》、《典型人民公社财务支出情况》。
(四)1960年财贸系统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调查
1960年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为了掌握财贸部门技术革新和技术
革命运动情况,商业部、粮食部、国家统计局于1960年4月向各省、市、区布置了一次性调查
。调查内容有商业、粮食系统劳动机械化程度、主要业务已实现自动化机械化的企业情况、
重大技术革新项目,以及商业系统按工作量计算的机械化程度。
(五)1961年日用品产、销情况调查
为了解日用工业品生产和销售情况,以便更好地组织生产和供应,国家统计局于1961年
对省会城市哈尔滨进行一次性调查。调查表式有《关于日用工业生产单位和人员安排情况》
、《关于日用工业生产单位原材料供应情况》、《关于日用工业品收购情况》。此外,1961
年还对哈尔滨市商业部门商品库存分布及收购调拨情况进行了调查。
三、70年代的调查
(一)1977年财贸企业经济效益调查
为考核财贸企业学大庆、学大寨的成果和制定比学赶超规划,省计委、财贸办、统计局
对重点市县财贸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历史先进水平和现有水平进行了一次性调查。调查范围
为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大庆、五常、绥化、拜泉、
桦川、林口、北安14个市、县的商业、粮食、供销、服务系统所有独立核算企业。调查内容
有企业纯购进额、纯销售额、利润额、利润率、费用额、费用率、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流
动资金周转次数、全部职工平均人数、全员劳动效率的历史最好水平及1965、1975、1976及
1977年上半年数字。按大庆、大寨式企业及今年建成大庆、大寨式企业分列。这项调查在各
级党委的领导下,由计委、财贸办、统计局(科)共同组织实施,由商业局、供销社、粮食
局组织填报。
(二)1978年重点市县商业网点调查
为搞好商业体制调整,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给整顿商业网点设置提供依据,省统计局对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伊春、大庆、海伦、讷河8个市、县的商业网点情况进
行了调查。调查内容有商业部门的经营机构与管理机构、直接生产人员与间接生产人员的比
例关系是否合适;随着生产的发展和职工人数的增加,商业网点设置是否适应,存在哪些问
题;网点密度及分布是否合理,群众有哪些意见;今明两年准备增加哪些网点。表式有《商
业(粮食)、饮食业、服务业零售网点调查表》,列有1957、1962、1965、1975、1978年的
单位数和人员数,按商业行政机构、企业管理机构、企业经营机构(批发机构,其中一级站
、零售机构、农副产品采购机构、饮食业机构、服务业机构、合作商店、小组)、仓储运输
机构、其他机构分列;《商业(粮食)、饮食业、服务业零售网点调查表》,有1957、1962
、1965、1975、1978年的单位数、人员数、销售额,按商业(零售单位、其中百货、副食品
、蔬菜食杂)、供销社(其中生产资料商店、土产商店)、粮食系统及饮食业(其中冷饮)
、服务业(其中洗澡、理发)分列。
(三)1979年商品库存构成和分布情况调查
改革开放以来,商品购销渠道发生很大变化。为了掌握商品库存构成和分布情况,保持
合理的商品库存数量,减少积压,挖掘库存潜力,研究解决商品库存中所产生的新问题,省
统计局通过20个商业机构(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和商店、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菜站、鸡西市梨
树区供销社、鹤岗市百货公司、大庆市商业局、五常县烟酒公司、巴彦县商业科、拜泉县供
销社、依安县商业科、克山县医药公司、宁安县供销社、林口县商业科、佳木斯市五金公司
、桦川县供销社、宝清县商业科、肇州县百货公司、望奎县供销社、呼玛县商业科、海拉尔
市商业局、喜桂图旗商业局),对商品库存构成和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内容分两部分
,一部分是调查提纲:当前商品需求有哪些新变化,进货和库存是否适应这个新变化;商品
库存中适销商品占多少,主要适销商品数量哪些是增加的,哪些是减少的;商品库存中在批
发部门存放的有多少,有多少可以调整到零售单位去销售,库存中摆布不合理的情况及原因
,如何解决;商品库存中不适销和有问题的商品有多少,如何解决,采取了哪些措施;按照
市场商品供应规律研究合理库存限额(以保证计划供应数量不致脱销为限),并提出在保持
合理库存的前提下能挤出多少商品供应市场。另一部分是调查表:《1979年1季末库存构成表
》,商品库存总额按畅销商品、平销商品、呆滞商品分列,呆滞商品中分出货不对路、残损
不全、霉烂变质及其它,并列有上年同期数字;《主要品种销售及库存增减情况表》,列出
肥猪、水产品、鲜蛋、食糖、酒、卷烟、棉布、化纤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汗衫背心、
呢绒、绸缎、胶鞋、缝纫机、手表、自行车、电子管收音机、晶体管收音机、电视机、火柴
、肥皂、洗衣粉、机制薄纸、煤炭、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化肥、化学农药、铁丝、
铁钉、卷烟等34种商品1979年第1季末库存、国内纯销售数量及上年同期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