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旅游统计包括国际旅游者统计、旅游设施统计、旅游外汇收入统计和旅游业经营费
用及效益统计。黑龙江省的国际旅游业始于1978年,基本分散于省内各旅游接待部门,没有
统一的报表制度,这些部门每月将本部门接待的国际游客的人数等简单情况报国家各主管部
门。1980年,国家旅游局制定并在国家统计局备案的国际旅游报表种类较少,主要反映各旅
游部门接待国际游客的人数、人天数和国别(地区)情况。1981年增加了旅游外汇收入统计
表。1982年,国家旅游局正式下达国际旅游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
局汇总上报的报表有月报和年报。报表内容主要有旅游系统接待海外旅游者人数、人天数、
国别(地区)情况,并要求将外国人和外籍人、华侨旅游者按国别地区统计。还设有各国旅
游者按性别、年龄、职业调查统计表,旅游外汇收入及旅游系统业务盈亏等经济效益情况等
。
1984年,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开始编制有关重点城市(哈尔滨、齐齐哈尔、牡
丹江、佳木斯、大庆、伊春)国际旅游统计报表,表种为:《旅游部门业务盈亏季报》、《
重点城市接待旅游人数月报》、《旅游外汇收入月报》。省统计局根据6城市旅游报表汇总后
上报国家统计局。国际旅游统计制度的建立,使省内乃至国家有关部门能够掌握本省国际游
客的基本数据,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检查和制定计划,提供可靠数据。1985年国家旅游局
进一步修订和补充了旅游统计制度,增加了重点旅游城市国际旅游情况。黑龙江省重点旅游
城市为哈尔滨市。报表分别为《重点城市旅游部门接待旅游者人数电讯月报》、《重点城市
旅游部门接待外国人(外籍华人)国别电讯月报》,以上报表均由黑龙江省旅游局汇总后上
报国家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