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税务统计

  税务统计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通过税务统计掌握税源变化,了解税收计划 执行情况,提供税务统计信息。税务统计为制定税收政策,保证完成税收计划服务。税务统 计分为税收、税源、税政三个部分。税务统计报表由税务总局统一制定。随着经济建设的发 展和税制改革的深入,税务统计管理日益加强,税务统计报表日趋完善,为税务管理和宏观 经济管理提供了大量信息资料。
    一、税收统计
    税收统计是指依照税收统计数字与国家预决算、金库及税收会计数字相一致的原则,以 税款纳库数字为依据,分税种、分地区、分时期及征收方式的纳税收入统计,是税务统计的 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税收统计范围主要是农业税和工商各税。经过查田定 产和土地清查核实,将公粮改称农业税开始农业税的征收,并根据东北人民政府财政部规定 ,征收农业税附加,1952年取消此项税收。同时进行了工商各税统一税制工作,统一规定了 征收货物税、工商业税、车船牌照使用税等14种税,建立了相应的税收统计报表。1953年, 按照中央确定的公私区别对待、繁简不同的政策,黑龙江省修订税制,试行商品流通税,对 税收统计报表作相应调整,税种为11项。1956年实行会计、统计结合的新制度,统计报表有 所减少(见表2—41)。
    “一五”时期财政收入中70%来自税收,在税收中农业税比重由1951年的45%,降为1957 年的14%,而工商各税比重大幅度上升。
    “大跃进”时期,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废除,税务统计机构被撤并,基层统计人 员调走,削弱了税务统计工作,加上受“浮夸风”影响,税收统计出现“虚收”的现象。贯 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后,1962年恢复了税务统计机构,加强了税务统计管 理。这个时期简化了税种,实行了工商统一税,将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并 入工商统一税中,对统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建立了《工商统一税收入统计表》,并根 据需要增加《集市交易税收入统计表》和《国营农场农业税计征与完成税额统计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税务统计遭受严重破坏,税务机构再次并入财政部门, 税收连年下降,损失很大,税务统计报表中断。1971年黑龙江省进行了“行业税”试点。19 72年进行了工商税试点。1972年恢复了两种税收统计报表,一种是《工商税收和盐税实收分 税分月统计表》,对工商企业原来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税和将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 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盐税合并为工商税。另一种是《工商税收和盐税分地区实收 统计表》。1973年试行工商税,进一步简化了税种。
    1976年以后,税收统计得到恢复和发展。税务部门从1982年开始进行了利改税的摸底调 查,1983—1984年开展了利改税工作,对税收统计报表进行了调整,到1985年在税务部门11 种统计报表中,有8种税收统计报表,即《税收统计月报表》、《税收统计年报表》、《滞纳 欠税月报表》、《代支手续费提支情况报告表》、《工商各税统计月报表》、《减税免税统 计表》、《用工商税款归还贷款统计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所得税统 计年报表》。据1985年统计,全省共组织税收收入75亿元,其中工商税收收入54亿元,保证 了全省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
    二、税源统计
    税源统计是依据税法规定的征收对象及征收结果进行的统计,包括各个税种分地区、分 经济类型、分时期、分征收方式的课税商品数量、计税商品销售总值和税额、工商业户经营 状况、税率等项统计内容。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贯彻《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统一税制、 理清财源的基础上,建立税源统计报表,1953年以后经过简化,规范为8种。
    1958年实行工商统一税后,税源统计报表制度没有大的变动,但税源统计数字出现了不 实的情况,“文化大革命”时期,税源统计残缺不全,统计报表减为2种。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利改税新税制的实施,税源统计报表制度也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新 的税源统计报表:
    三、税政统计
    为了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税务统计内容,从1976年开始增加了税 政统计,建立了相应的统计报表制度。统计的内容包括纳税单位户数、税务机构设置、人员 编制、干部教育、奖惩及征收费用、证照管理、违章缉私及申诉案件、罚金没收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