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综合平衡统计
国民经济是一个有机整体,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在客观上都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
综合平衡统计就是根据社会再生产的理论,采用科学方法,通过一系列综合统计指标,编制
一系列综合平衡表来反映在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和国民经济中的各项重大比例
关系,是一项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的统计工作。它是建立在各专业统计基础上,逐步开展起
来的。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从原来学习苏联,实行以五大物质生产
部门作为生产性劳动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开始转向实行国际通行的以一、二、三产业(
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需要研究采用一些新的核算方法,反映和研究社会经济各部门的
发展规模、结构和水平。1985年4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内生产总值
和第三产业产值统计的报告,对三次产业作如下划分: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
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将第三产业分为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两大部分,具体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储运业。第
二层次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
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
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等。第四层次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
警察等。)作为生产活动部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