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计报表管理
1950年4月10日,东北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和《严禁滥发统计表
格的命令》,针对无计划的滥发报表造成统计数字失实,严重妨碍区村干部深入实际的情况
,要求对各级政府所发的调查统计表格作一次清查,制订简明易行、切合实际的统一统计表
格,并建立严格的报表审批制度。原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暂行规
定》。松江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厅局、各市县将所制发的调查统计表格作一次清查。哈尔滨市
于6月22日成立统计表格特别审查小组,共审查20个部门的705种调查统计表格,认为可用的
有615种。各级政府废止了一些非法统计表格,并依据《东北统计报告暂行规程》(草案),
建立健全了统计机构,贯彻执行了法定的统计报表制度。
1951年,为了贯彻东北人民政府禁止滥发表格的决定,松江省统计局检查发现,未经审
定而自行制发的表格数目多达33种,主要是各部门没有认真执行东北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滥
发统计表格的命令》和《统计报告暂行规程》,不善于运用现行表格和通过深入实际解决问
题,而是一有需要就任意向下滥发表格;各级统计部门对表格的审核和检查不够严格。滥发
表格使基层负担过重,影响生产,也妨碍了法定表格的贯彻,并造成数字不统一。为了防止
滥发表格,黑龙江省统计局明确规定统计表格审查制度和办法,要求各级统计部门帮助业务
部门了解现行表格的作用,使其充分利用这些表格,滥发表格要给予批评和纠正。是年6月,
黑龙江省政府针对部分县、区擅自制发统计表格的问题,再次重申必须按照东北人民政府关
于统计表格的审批规定清理本地区、本部门所制发的统计表格,对未经审批的表格基层有权
拒绝填报。两省政府都发布严禁滥发表格和区分法定表格、非法表格的布告,在城乡广为张
贴,以加强宣传教育。1952年4月24日,东北人民政府发布《重申严禁滥发统计表格的命令》
,5月15日松江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市县认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共清理非
法表格358种,废止了209种。被废除的报表,有许多表项目繁多,内容重复,甚至提出各种
荒唐幼稚的要求,浪费了人力、物力,加重了各级干部的负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
1953年1月8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决定》,指出各级人民政
府的各级业务部门均应遵守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有关统计方面的指示和决定,并应按照规定,
向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报送报表。不经批准乱发统计表格,不按规定报送报表者,为违反纪律
的行为,应予纠正。松江省于5月12日,向各市、县下发了《为检查非法统计表格的通知》;
6月,省统计局派人深入双城县二区和五区进行检查,并向省委和省政府提出调查报告;7月
22日,省政府向各市、县和省直各单位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乱发表格的通知》,并在《松
江日报》上刊载;省委也向下级党委下发了严格禁止乱发表格的指示。通过调查发现,省级
机关乱发表格现象虽然减少,但仍有不少单位未认真执行报审办法,许多下发的报表未经审
批,县、区级向农村乱发的表格就更加普遍。这些报表绝大部分是临时的一次性调查,还有
日报、五日报、旬报等。其特点是:(1)表格长,项目多,层层加码。尚志县第三区发的《
春耕播种情况报告表》有耕地面积、互助组、劳动竞赛、农药、农具、播种进度、各种作物
种子情况等共分32大项78栏;阿城县贯彻《婚姻法》办公室布置的《汇报各种数字提纲》本
已很复杂,但区上又增加了10余项,共有6大项69条。(2)凭空想象,脱离实际。鸡西县文
教科要全县小学填报的《卫生教育效果统计表》,其项目有带鼻涕的、长头发的、黑脖子的
、黑手的、不刷牙的等。(3)限期极严,下文紧催,强迫命令。阿城县扫盲委员会下发的《
农民速成学习报表》等5个表,共50余项,涉及范围很广,限期5天上报,结果区上七八名干
部不得不连夜编表,忙了7天才报上。(4)只管要表,不管数字是否准确,由于要数急,基
层只好估计捏造。大量的非法报表不仅妨碍了生产,加重了基层负担,浪费了人力、物力,
而且使法定表格得不到很好的贯彻。针对滥发报表屡禁不止的现象,9月5日政务院发布了《
关于清理现行调查统计表格及禁止乱发调查统计表格的指示》。东北统计局制定了《东北区
调查统计表格登记、报审办法》和《关于清理调查统计表格的若干规定》。松江省统计局下
发了《进一步开展清理现行调查统计表格工作的通知》,并分别召开了20个重点县和36个省
直部门参加的会议,布置清理工作。派人深入10个县进行检查清理工作,对行动迟缓的的县
进行了通报。经过清理,县以下制发的表格一律废止。省、县两级清理后需审查的表格有18
4个,其中省直单位的81个,批准41个,废止40个;市县的103个,批准2个,废止101个。为
了巩固清理调查统计表格工作的成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关于制订及审批调
查统计报表的暂行办法》,松江省政府颁布了《关于制订及审批调查统计报表的暂行细则》
,共18条,对调查统计报表的范围、审批程序、法定报表的样式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黑龙江省统计局在清理所有调查统计表格的同时,派员调查了肇源、安达、肇东等县向
农村滥发表格的严重情况。肇源县三区前永利村1952年8月至1953年4月就收到县、区制发的
统计表格110种,调查提纲21种;安达县二区四合村,从备耕到春耕,共收到20多种表格,其
中一次就收到区里下发的19种表格;肇东县七区八村从4月12日到21日仅10天的时间,就接到
区里发的20多种表格。为有效开展统计表格清理工作,省统计局制发了《黑龙江省调查统计
表格登记、报审办法》。对申请登记、报审的调查统计表格范围、登记和报审的程序、登记
和审批的原则、工作组织、时间等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废止未办理登记或报审的调查统计表
格。省统计局9月先后在省卫生厅系统及海伦、望奎等县进行了检查试点,检查了2个卫生防
疫站和4个区、1个镇、7个村,共清理出188种表格,其中绝大部分是未经审批的非法表格。
同时,摸出了县级清理表格的做法.与步骤,即“竖审”、“横审”、“两问”(问制表目
的、问使用情况)、“四研究”(研究指标涵义,研究项目增减、研究报告期限、研究填报
单位)及“三勤”(勤询问、勤对照、勤研究),这些做法效果很好,受到东北统计局的重
视。10月,黑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清理统计表格的指示》,决定在10—11月进行一次认真
地登记、审查和清理调查统计表格工作。省成立了清理表格委员会,由省政府主席、财经委
主任、财政厅长、工业厅长、建工局长、商业厅长、粮食厅长、民政厅长、教育厅长、卫生
厅长、统计局长等人组成,省统计局成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表格的报审、登记工作。各部门、
专署、市县(旗)由各部门行政首长、专员、市县(旗)长负责,以计划统计部门为主,组
织有关部门成立初审小组,以农村为重点,对所有表格一律进行了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向
每个干部反复讲解政府严禁滥发统计表格的法令和国家统计局关于调查统计表格审批办法,
要求对非法表格拒绝填报,积极揭发检举并展开批评。通过这次清理,全省废除表格约占原
发表格总数的70%,初步治理了调查统计表格的混乱现象,为提高报表质量奠定了基础。
1954年,由于大力宣传贯彻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关于制订及审批调查统计表格的暂行办
法》和黑龙江省《关于制订及审批调查统计表格的暂行细则》,以及合省后对省级各部门的
统计报表进行整顿,大大地减少了滥发统计报表的现象,多数部门制发表格基本上能按照规
定办理审批手续,但也有一些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统计报表审批不够认真,少数县对省颁发
的《施行细则》没有很好贯彻,滥发表格的现象仍然存在。为此,省统计局提出了《关于进
一步加强对调查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省级各部门全面建立表格审批制度,各市
和专、县进一步贯彻《关于制订及审批调查统计报表暂行细则》,普遍建立本地区的统计报
表管理制度,经常检查和清理非法报表。1955年7月,省人民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清理与精简
现行调查统计报表的决定》,指出由于各级机关对制发调查统计表格管理不严,不少地区和
部门滥发表格的现象有所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决定在第三季度内对全省调查统计
表格再次彻底清理与精简。这次精简报表工作是在1953年清理的基础上并结合当时的机构整
编工作进行的。调查发现,仅1955年上半年省级各机关制发的报表就有168种。在佳木斯、桦
川、汤原等市、县的3个村,发现市、县、区滥发的表格有42种。这次整顿表格的原则是在现
有报表的基础上,根据需要与可能进行清理和精简,经研究修改,删除不必要的和不合理的
表格或指标,保留或补充合理的和必要的表格或指标。
1956年,省统计局根据中央关于“勤俭办社”的指示精神,同时考虑到各级党政领导机
关对统计资料的需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指示,年初向农村制发了两套报表,即基层报表(
国家任务)和备用报表(地方需要)。为了减轻农村的负担,根据省委指示,省统计局对农
村现有统计报表进行了精简,农业生产合作社定期统计报表由原来的18种正式表简化为6种,
3个附表简化为1个;农村基本报表由原来的11种简化为7种。报表中除反映农业生产、农业合
作化为中心的各项主要指标以外,均进行了大量削减。这些报表基本上能满足各级党政机关
领导农业生产的需要,乡、社现有力量也能够按时填报。但许多部门,尤其是县级部门,不
善于运用这些报表,还按各自的主观需要向农村布置种类繁多的大量报表,报表中的许多指
标与国家布置的报表重复,并且有些报表无法填报。非法报表大大超过了国家的报表数量,
已在农村泛滥成灾,不仅造成了农村的过重负担,而且影响了国家迫切需要的调查统计任务
按时完成,也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生产。甘南县委农村工作部根据嫩江地委的要求向农村制发
一张《夏锄铲竞赛和整顿牲畜经营管理调查表》,共78栏,需填170笔数字,2个人5—10天
才能完成。造成报表多乱的原因是某些部门不善于积累资料,现用现抓;统计部门对报表管
理不力,对报表管理的重要性、报表管理的原则和滥发表格的危害宣传不够。为此,省统计
局要求各级统计部门必须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对于能从国家基本报表取得资料的,绝对禁
止再发报表;对那些工作需要,但因指标过繁,农村根本无法填报或能填报但需动员较多的
人力因而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报表,也一律禁止制发;对工作确实需要而农村又有可能填
报的,应事先征得省统计局的同意并经批准后,方可颁发。拜泉县计统科对农村统计报表进
行了检查,发现非法报表很多,有的区在备耕、春耕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就向下发了4次非法
报表,有打井、积肥、五有、三勤、整地、计划落实、播种面积等39种表格,共599个项目,
表格内容重复、指标复杂、含义不明等现象非常严重。为了制止滥发现报表,计统科向县委
建议,各部门应充分利用省统计局制定的一套农业备用报表,如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与县计
统科联系,由计统科统一制表,报省统计局备案后执行;基层单位接到非法表格时,有权拒
报和检举揭发,并对制发非法报表的部门给予批评。1957年2—3月,省统计局制定了《调查
统计报表审核批准办法暂行规定》,对报表的审批权限、程序、范围作了具体的规定。连续
发了10期《关于清理、简化统计报表工作情况的通报》,推动了省直各业务厅、局和专署、
市、县清理、简化统计报表工作的开展。
1958年,在“大跃进”中,发往农村的统计报表数量繁多,无法控制,再次泛滥。1959
年4月,省统计局派人到海伦、讷河两县进行了调查,发往农村的进度统计报表,涉及农、林
、牧、副、渔和工、农、商、学、兵的各个方面,县的各个部门都向人民公社布置一套中心
进度统计报表,有日报、双日报、旬报、半月报等,还用电话向公社要数字,而且多数重复
。中心工作进度统计报表指标烦琐,脱离实际,表现了领导工作上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作
风。讷河县指导各项中心工作的有农业生产办公室、工业交通指挥部、畜牧生产办公室、财
贸指挥部、工具改革办公室、除四害灭病办公室、机关畜牧生产办公室。这些单位都各自建
立了一套中心工作统计报表。其中农业水利有19种264个指标、工业有8种171个指标、畜牧业
有12种317个指标、财贸有5种143个指标、工具改革有1种420个指标、机关畜牧生产有3种11
8个指标、除四害灭病有3种56个指标、“四化”有8种255个指标,共有59种1744个指标,都
按日(双日、五日)、按旬(半月)由公社分别向上述7个单位报送。讷河县畜牧办公室布置
的饲料储备半月报,要求将不同品种的饲料储备情况,按各种牲畜分别统计,脱离了当时公
社各种牲畜饲料集中储备的实际情况,大部分公社未能执行。针对农村统计报表的多乱情况
,1959年4月中共黑龙江省委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加强农村统计工作指示的通知》,要
求根据中央关于精简农村统计报表的指示精神,加强农村统计报表的统一管理工作,对现行
的农村统计报表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理。
1960年5月,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省统计局要求各专署、市、县和
省直各厅、局进一步开展统计报表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发往农村人民公社和工厂、商店
等基层单位填报的报表。发现许多基层单位每月填报的各种统计表少则30—40种,多则70—
80种。要求农村人民分社填报的日报、三日报、五日报、旬报等名目繁多。许多报表内容重
复,指标繁琐,不切实际,难以执行。7月28日,中共黑龙江省委转发了省统计局党组《关于
统计报表大清理的报告》,指出“省级各部门统计表报进行了一次大清理,砍掉一半,这是
一件大好事,地、市、县也应仿此精神,切实精简本级向下发的表报,以便把大批干部从多
而乱的表报大海中解放出来。”提出树立调查研究的作风,克服单纯依靠发统计报表了解情
况的官僚主义作风;要在党委领导下,统计工作“大归口”,由统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调查
统计任务、统一向党政领导反映情况、统一向各部门供应统计资料,相应地将各部门和各种
临时性办公室的统计干部集中到政府统计部门。各地区应按党委战线分工,在各级统计部门
内增设以工业为中心包括基本建设、交通运输,以农业为中心包括水利、林业,以人民生活
为中心包括商业、粮食、财政、劳动工资,以文教为中心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科学研究
、体育等四方面的中心工作统计内容,受党委和政府战线分工的领导,严格制止滥发统计报
表的现象。哈尔滨市统计局对全市各种调查统计报表进行了检查和清理,省、市、县、各部
门制发的统计报表有2489种,经过清理废止了1240种,占50%。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乱发统计
报表的现象有所减少。为了根治报表多乱现象,减轻基层负担,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开
展了统计归口工作。到11月,全省约有40%的市、县实现了统计工作的统一归口,不仅改变了
各部门多头重复向下布置报表造成的报表多乱现象,同时,也改变了过去只靠发报表了解情
况,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官僚主义作风。巴彦县统计工作归口后,月报由137种、4209个指
标精简到69种、2100个指标,基本上杜绝了报表多乱现象。龙江县归口前17个部门制发报表
达550多种、1万多个指标,农村人民公社每月要填报82种表,有的报表指标繁琐、荒唐离奇
,基层无法填报,如县畜牧局要求基层填报小鸡一天长多高、新出生的马驹是公是母等。归
口后各种进度统计报表由53种减到10种,定期报表减少了85%。统计“大归口”虽然对控制统
计报表多乱现象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使政府统计部门的任务过重,而业务主管部门统计受到
削弱,所以试行一段时间后就停止了。
1962年2月,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实施《关于统一管理报表的几项规定》,规定“各级政府
统计部门为管理统计报表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地区统计报表的统一组织、平衡、审核的检查
、清理工作。”“凡发往农村人民公社填报的各种统计报表,均由政府统计部门统一制订,
统一组织下达。”“县以下的区和公社原则上不得向下自行制发报表,如确实需要补发少量
的报表和指标,应经区、社党政负责同志批准。”要求各级政府统计部门会同业务部门每半
年检查、清理一次统计报表。同年3月,省统计局向省人委呈报《关于整顿和控制统计报表的
意见》,指出自1960年中央发出反“五多”的指示以来,全省报表多、乱的情况有所减少。
但一些部门不经审批而随意发报表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基层报表多、乱的情况仍然存在,有
的还很严重。双城县统计,1961年省、市、县三级共向下制发统计报表(包括各业务部门和
统计部门在内)235种,其中发到生产大队的有114种,每个大队平均每天要填3.3份表格。
同年7月,省统计局召开由省直各厅、局统计工作负责人参加的清理和精简统计报表会议,具
体研究和布置了省直各部门统计报表的清理和精简工作,8—10月进行了清理。这次统计报表
的清理工作一方面对中央各部门制发的报表提出精简建议;一方面对省自行制定的报表由制
表部门提出精简意见,经省统计局统一平衡审查,会同业务部门共同研究定案。经过清理,
确定取消、合并、精简的报表共100种,占现行报表的7.8%,占省自行制定报表的18.7%。
经过清理,继续保留的表种1223种,其中电讯报表161种,邮寄报表1062种。对中央各部门制
发的60种报表提出了精简建议。
1963年4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出《关于结合‘五反’运动认真检查和纠正农村统计报表
多乱现象的通知》,要求县(市)统计部门立即派人到公社、生产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深入检
查统计报表的情况,切实整顿中心工作进度报表,依靠当地党政领导机关,按照《统计工作
试行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报表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查,严格控制,坚决纠正乱发统计报
表的现象。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省人民委员会批转了省统计局《关于肇东县检查统计报
表多乱情况的报告》。肇东县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委办公室、县统计
科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3个农村人民公社,对农村报表多乱现象作了检查,发现县直机关发
往农村人民公社的报表共有173种,其中非法报表有116种,占67%。统计报表的多、乱,危害
极大,它不仅劳民伤财,使基层统计人员不能集中主要精力准确及时地完成最基本的国家统
计报表任务,而且影响了基层干部参加劳动、领导生产。县委举办非法报表展览会,组织了
县直机关干部参观展览,接受教育。6月,省统计局就省化工轻工业厅等部门不经审批向下滥
发统计报表的问题,向各市、县统计局(科)、工业局(科)、建设局(科)发出《关于立
即停止填报非法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颁发的《统计工作试行条例》
,立即停止填报非法报表,杜绝滥发统计报表的现象再度发生。1964年4月,根据机关革命化
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省委、省人委的指示,省统计局要求省直厅、局和各专署、市、县统
计部门对统计报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清理。清理范围包括全部上报和下发的统计报表,
以清理本单位制发的和对上级补充的报表为主,对上级或其他机关制发的报表,应积极提出
精简意见。哈尔滨市统计局检查发现各种非法报表134种,进行了纠正。
1965年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精简农村报表的通知》,指出现在各级领导机
关向农村发的报表又多又乱,情况十分严重,必须快刀斩乱麻,坚决把绝大多数根本不必要
的报表砍掉,煞住这股歪风,然后通过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进行彻底的改革。3月,在省人
委的统一领导下,省统计局、省粮食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计委抽调7名干部组成工作
队,到宁安县蹲点调查农村报表问题。省委、省人委联合发出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精简农村报表的通知〉的通知》。许多市、县采取坚决措施贯彻中央精神。北安县
委传达中央通知后,当即决定撤销农业生产办公室,认为农业生产办公室是“五多”的根子
。各县普遍取消了农业生产进度统计,采取派工作组深入社、队蹲点调查、定期汇报的办法
,取得农业生产情况。有20%的市、县党政领导态度坚决,取消了农情进度统计,制止各种非
法报表,煞住了农村报表多乱的歪风;有50%的市、县向各级干部传达了中央通知精神,取消
农村各种非法报表,但仍有少量的打电话、发提纲要数字的现象;有30%的市、县对中央通知
作了一般的传达,农情进度统计仍照常进行。东宁县在中央通知下达后,从年初至6月末,县
农业生产办公室共向公社要了41次进度统计数字,平均每4天一次。挂锄后又向公社布置了一
套繁琐的进度统计报表,要求每5天用电话报告一次。5月,省人委转发国务院必须坚决煞住
滥发报表之风的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坚决顶住向农村滥发报表
之风。6月,省统计局按照中央通知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向省委上报了《关于当前
报表多乱情况和加强管理意见的报告》,指出从1964年开展机关革命化运动和贯彻中央、省
委关于精简表报的指示以来,统计系统的统计表报减少了60%以上,业务系统各部门的统计表
报虽有所精简,但是精简的还很不够。按照中央“反五多”的精神检查,全省报表多乱情况
在城乡普遍存在并相当严重。首先是非法报表数量较多,据不完全统计,自1964年至1965年
6月,全省各地收到的季报、月报、旬报、五日报、三日报、一次性调查表等非法报表490余
种,有的还采取许多变相的形式,如发调查提纲、总结提纲、规划提纲,开会发表或派工作
组下去发表,用电话要数字等;其次是各级党委、团委、人事、监察、公安等部门,在政治
运动中制发的统计报表,由于没有管理制度,有的部门制发的报表又多又全又细;再次是有
些经济管理部门制发的统计报表,虽经过了审批,但不必要的报表和指标仍然较多。哈尔滨
第一工具厂向中央、省、市、区等22个单位报送统计报表共有320种之多。此外还要应付来自
各方面的调查提纲、计划提纲等大量的变相统计报表。有的大型企业每年要填报上千种报表
。农村的报表多乱现象也十分惊人,全省在已发现的493种非法报表中,县级机关制发的有3
33种,占67.5%。不仅直接领导农业生产的部门向农村制发大量的又全又细的生产进度、技
术措施、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统计报表,而且各行业以配合农村中心工作为由,也向农村索取
名目繁多的统计资料,如5年规划、10年规划、生产计划、物资设备需要计划、民兵训练、打
靶情况、干部参加劳动、计划生育、五类分子改造,政治思想左、中、右,学习毛主席著作
等等,都要进行全面统计。这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使干部不能深入实际参加劳动
,还助长了官僚主义和造假数字、假报告的作风。同年11月,省统计局提出“今年年报和明
年定期报表制度,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精简农村报表的通知’及统计工作革命化的要求
,必须本着彻底革命、不断革命的精神制定”。凡用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能满足需要的,就
不制发全面报表;凡能通过现有资料加工整理的,就不要重新调查;凡能从有关部门收集取
得的,就不向下制发报表;凡几年调查一次就能满足需要的,就不制发年报;凡计算烦琐、
重复、作用不大的和难于填报、脱离实际的报表和指标都要坚决砍掉;凡是领导机关能通过
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决不要制发统计报表让基层填报;业务技术管理的报表和指标不能太
多,以便各级业务部门和统计部门能更多地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更好地为三大革
命运动服务。
1966年2月,省统计局召开了各专署统计局长和部分县统计科长参加的专、县统计工作座
谈会,提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精简农村报表的通知》,在管住农村报表多
乱现象的同时,要找出解决掌握农村情况的方法,切实为党政领导和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省
、专、县各级统计部门都应继续就改革统计报表制度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革的意见。海伦
县统计科将几种月报表改用传递卡片代替基层表的办法,使统计报表更及时、更准确,而且
减轻了基层和统计部门的负担。“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统计机构被撤销,放弃了统计
报表管理工作,各市、县和各部门滥发统计报表、乱要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相当普遍。
1980年11月17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报表管理的报告》和《关于统
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重申统计报表要由各级统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滥发统计报表,
并责成国家统计局负责全国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各地统计部门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
机构也要把本地区、本部门的统计报表切实管起来。省政府于同年12月12日转发了上述报告
和规定,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和整顿统计报表的通知》,提出“为了扭转我省统计报表多
、乱情况,减轻基层负担,杜绝浪费,责成省统计局负责全省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具体
要求:(1)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行使职权,把统计报表切实管理起来。(2)对现行统计报
表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和整顿,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制发的各种统计报表进行认真检
查和清理,坚决废除不符合规定的报表和指标,确实需要或经过修订仍需继续执行的,应报
同级统计部门审核批准,未经审批的,一律作自行废止处理。今后凡未经统计部门统一编号
而发到非本系统的企事业单位的报表,受表单位有权拒绝填报,并应予以揭发检举。(3)今
后省内各级业务部门制订的统计报表,必须由该部门的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组织、统一审查、
统一管理。各种临时办公室一般不得制发报表,如制发,要经同级统计部门批准。发往农村
的报表要严格控制,确实需要制发的少量报表,须经统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4)今后每年要检查、清理一次统计报表,凡过时或不适用的统计报表都应及时废止或修订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尽快改变统计
力量薄弱和无人管理统计报表的状况。哈尔滨市统计局本着“谁制发,谁清理”的原则,清
理了市、区两级业务部门制发的统计报表146种,精简36种,继续保留110种。
1981年5月8日,国家统计局下发《贯彻执行〈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若干问题
的通知》,要求在9月底以前,对现行统计报表普遍进行一次清理。为了贯彻省政府转发国务
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报表管理的两个文件精神,省统计局对哈尔滨化工总厂填报
的统计报表进行了调查,发现由该厂计划、供销、技术、设备、劳资、保安、教育干部科和
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委员会等10个科室填报的59种统计报表(不包括年报)中,属于国家
和省、市统计局制发的有16种,占27.1%;化工部制发的6种,占10.1%;省化肥公司制发的
6种,占10.1%;市化工局制发的16种,占27.1%;省、市其他部门制发的15种,占25.6%。
经初步认定在59种报表中,除国家和省、市统计局的16种和化工部的6种属于合法报表外,其
余37种有36种未经审批和备案,属于非法报表,占61%。通过调查还发现发往基层的报表层层
加码,指标重复;一次性调查频繁,内容脱离实际。因此,省统计局要求广大统计人员大力
宣传清理整顿与加强统计报表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报
表管理的两个文件和《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制发统计报表必须遵循的原则
、制发权限和审批程序,严格按规定办事。对滥发统计报表的现象要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解决。对未按规定审批和备案的非法统计报表,受表单位有权拒绝填报,并应检举
揭发。齐齐哈尔市统计局认真贯彻加强统计报表管理的精神,全面部署清理和整顿统计报表
工作。市业务部门制发的统计报表180种,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废除了45种,精简了25%。佳木
斯市原有148种报表,经过清理废除了74种,精简了50%;市统计局与28个基层单位建立了统
计报表管理情报网,及时纠正滥发报表的现象。宁安县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统计科为
主,组成了5人领导小组,采取点面结合、上下结合的方法,层层清理,对县直各部门制发的
66种报表清理后废除16种,占24%。规定从6月1日起,县直各部门制定的报表,凡未经统计部
门审批的一律停止执行。省直单位有26个厅、局共制发统计报表455种,经过清理,精简了1
13种,占24.8%,其中取消85种,占75.4%;简化19种,占16.9%;合并7种,占6.3%;延
长报告期的3种,占1.5%。13个市、县各部门制发的1664种报表中,发往农村的有463种,经
过清理,精简了440种,占26.7%,其中发往农村的报表精简了39.7%。为了加强统计报表的
集中统一管理,同年5月,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制定了《黑龙
江省统计报表管理实施细则》并由省政府下发施行。同年11月,省统计局向省政府、国家统
计局呈报了《关于统计报表清理和整顿情况的报告》。
1982—1985年,仍然以清理和整顿非法统计报表为重点,加强了统计报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