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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称评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东北统计局进行了统计人员的技术职称评聘,设研究员、副研 究员、主任统计员、统计员。1954年8月东北大区撤销后,分配给黑龙江省的6名统计人员中 ,有研究员1名、主任统计员3名,成为农业、工业、基建、贸易专业的骨干力量。随着统计 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国家为保障统计人员的专业化,1963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27次全会通过 的《统计工作试行条例》第38条规定:“为了保障统计人员的专业化,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 性,应该统一规定统计人员的技术职称和级别待遇。”规定统计人员的技术职称分为高级统 计师、统计师、统计员、助理统计员。国家统计局在1963年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传达了国务 院的决定,编写了宣传提纲和专题讲话,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开展。
    1980年5月16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干部职称暂行规定》,在全国统计 系统开展统计干部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技术职称分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 计员。6月5日,国家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评定统计干部技术称职工作的几点意见》,提 出“要筹建各级评审组织。统计干部技术职称的评定和授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考核评 定。各级评审组织的组成,由各级主管机关批准。”7月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省科 委、省计委、省统计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通知 〉的几点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批准颁发的《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 定》,建立各级评审组织,切实加强对评定统计干部技术职称的领导。明确各级技术职称的 评定和授予的权限。10月,成立省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副省长侯捷任主任,省计 委主任王国珍、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和、省科委副主任丁振全、省统计局局长张维华任副主 任,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仲跻福、副主任邢振海。为了使职称评定工作在 全省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开展,省统计局干部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选择省统 计局、牡丹江市直机关、伊春市直机关、大庆市、五常县进行试点。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妥 善处理试点中发现的问题,为制定全省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实施办法》提供了依据,为 全面开展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1981年5月,为了在全省范围内把评定和晋升统计干部技术职称工作做好,根据国务院颁 发的《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国家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七种业务技 术职称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评定统计技术职称工作的几点意 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人事局和省统计局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贯彻执行 〈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对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的对象和范围 :凡在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或主要从事统计工作 的干部,以及“以工代干”人员中具备评定技术职称条件的,都可以参加评定技术职称(集 体所有制单位的统计干部,评上职称后不改变所有制性质;“以工代干”人员评上职称不等 于转干)。各地先后成立了考试、考核领导小组,由专业知识较强、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作 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的人员组成。考试科目侧重于政治经济学、社会经济统计 学原理、专业统计学等;考核主要是考察评定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资历和业务能力,如统计 制度方法的熟悉程序、编制统计报表的技术、加工整理统计资料和分析研究经济问题的水平 、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以及学术论著的水平等。在评定技术职称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 ,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一般采取听(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介绍) 、看(反映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水平的代表作)、议(请有关人员参加评议)、评(由基层 组织评定并提出推荐意见)的形式,对每个参加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同时作出考核记录, 考核领导小组写出评定意见,供评委会复核评审时参考。各级评委会坚持把学识水平、业务 能力和工作成就作为评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同时适当考虑学历和资历,严格把关,决不 滥竽充数。
    1982年2月,省统计局下发了《关于评定高级统计师职称问题的通知》,要求高级统计师 从已正式授予的统计师中选拔,由各地、各部门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或评定小组 )推荐,由省统计平衡审定。未经国家统计局平衡同意,不能授予高级统计师职称。省统计 局严格按照《暂行规定》的各项条件,向国家推荐2名人选,均获批准。对评定统计师,也要 求各地、市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5月7日,省统计局发出《全省评定统计干部技术职称工 作情况和今后意见》,要求善始善终地抓好统计干部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8月17日省统计局 和省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复核统计师职称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国家机关、企事业 单位,凡报请授予统计师的,均由省统计局负责复核平衡。未经省统计局复核同意的,各行 署、市和省直各部、委、办、厅、局不能授予统计师职称,人事部门也不发给统计师证书” 。1981—1982年,有23905人参加了统计干部技术职称的评定。评为高级统计师2人,统计师 269人,助理统计师1424人,统计员7961人,共计9656人。通过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调动了广大统计干部的积极性,推动了全省统计干部的专业学习,使广大统计干部的统计理 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一定提高。
    1983年9月,省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因机构改革,成员有所变动。变动后的评定 委员会主任为姜荣萱,副主任仲跻福、邢振海,委员朱昌延、孟玉华、刘春声、冯杞靖。12 月,根据省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省直业务主管部门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精神 ,省统计局成立了省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姜荣萱任组长,仲跻福、 邢振海任副组长,成员为孟玉华、朱昌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9月15日收到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决定暂停评定职称的工作,进行一次 认真的检查、总结和全面的整顿。10月5日中央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整顿职称评 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学术职称的业务技术职称的考核、评定、晋升、授予和发证 等工作都暂停进行,各类各档次职称的考核晋升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涂改和处理的 要求。省统计局按照中央职称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对全省各级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进行了整 顿。各级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复查验收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务院《统 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和省《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省级负责复查 验收统计师技术职称,地、市和省直各厅、局负责复查验收助理统计师和统计员技术职称。 1984年2月,省统计局向国家统计局、省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统计干部职称评定工作 总结》。全省评定统计干部技术职称工作,从1980年8月开始,经过宣传教育、试点、制定《 实施办法》、全面考核和复核平衡,到1983年8月基本结束。据统计,到1983年11月底,全省 共有统计干部4.9万人(包括兼职1.9万人),参加评定统计技术职称的干部有1.8万人。 经过对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的全面考核,共授予各级职称1.2万人, 占现有统计干部的26.3%,占参评人数的71.7%;其中授予高级统计师2人,授予统计师859 人,占现有统计干部的1.7%,占参评人数的4.7%;授予助理统计师3258人,占现有统计干 部的6.6%,占参评人数的18%;授予统计员8876人,占现有统计干部的17.9%,占参评人数 的49%。从年龄结构看,25岁以下870人,占6.7%;26—35岁5346人,占41.1%;36—45岁2 352人,占30.6%;46—59岁2740人,占21.1%;60岁以上63人,占0.5%。从文化程度看, 初中及以下5692人,占43.8%;高中4633人,占35.7%;中专2129人,占16.4%;大专及以 上541人,占4.2%;在大、中专以上学历中统计专业毕业的有697人,占大、中专以上的26. 1%。从统计工作年限看,1966年以前的3130人,占24.1%;1967—1976年的4431人,占34. 1%;1977年以后的5434人,占41.8%。全省859名统计师的分布状况是:省统计局42人,省 直厅、局241人,地、市、县576人。
    1984年4月27日,省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 会向国家统计局、省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呈报了《关于统计干部技术职称复查情况和验收 意见的报告》,报告了全省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复查情况和职称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从总体上看,是严格掌握评审条件的,如申报统计师的有1310人,经地级评定986人,经 省级平衡复核通过859人,通过率65.6%;申报助理统计师的5123人,平衡复核通过3258人, 通过率63.6%;申报统计员的11693人,平衡复核通过8876人,通过率75.9%。经过复查也发 现若干环节上存在与《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相背离的问题,主要是掌握偏宽、水平偏 低的有1430人,占评定人数的11%,其中统计师123人、助理统计师521人、统计员786人;给 不是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评定统计技术职称的有52人,占评定人数的0.4%,其中统计师1人 、助理统计师21人、统计员29人,并提出了职称复查验收的原则、内容和方法。
    在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整顿期间,各级统计部门对新评定的各级技术职称的统计 干部进行集中轮训。1984—1985年,省统计局每年举办2期统计师培训班,每期轮训50人,学 时60天。主要学习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抽样调查、数理统计、计算机知识和国外统计工作概 况。各行署、市统计局和省直主管部门每年举办1—3期助理统计师培训班,主要学习政治经 济学、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抽样调查、数理统计基础知识。各县统计局每年举办1—3期 统计员培训班,学习内容与助理统计师相同,要求低一些。哈尔滨市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 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抓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做好其职称待批的准备,组织 了在职干部的知识业务培训,试行了统计干部持证上岗制度。1985年,全省统计干部技术职 称评定工作仍处于暂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