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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东铁路的机构与体制

  1896年9月,《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签订后,沙俄政府财政大臣又于12月16日公 布了单方面起草、经俄皇批准的《中东铁路公司章程》30条,并付诸实施。根据该章程规定 、由股东全体大会选举产生中东铁路公司董事会(亦称理事会)。这是中东铁路公司的权力 机构。“凡公司对于中东铁路修建工程、经理营业一切要务,以及编写公司营业簿、报告书 等件,均归董事会管理”。章程又规定,沙俄“政府有监察之权,凡下列议案,应呈请(俄 国政府)财政大臣核准之:选举的会办(即副董事长),任免的总监工、管理局长及各处处 长,委派的稽察员”等。实权完全操在沙俄政府手中。董事会设董事长(即督办)1人,由中 国政府委任,董事9人,由股东全体大会选举。并在董事中选出副董事长1人。另外,由股东 大会选举监事会监事5人。在监事中选出监事长1人。1896年12月于彼得堡召开所谓股东大会 ,选举斯·依·盖尔贝茨(с·И·Kepбeдз)、波·姆·罗曼诺夫、阿·尤·罗特施泰 因、艾·科·齐格列尔(Э·K·Циглер)、艾·艾·乌赫托姆斯基和德·德·璞科第 (Л·Д·Покотилов)等6人为董事会董事。翌年1月8日召开第一次董事会,选举 盖尔贝茨为副董事长。并议决聘任尤戈维奇为中东铁路筑路总监工(总工程师)、工程局局 长。
    1897年1月19日清政府任命许景澄①( ①许景澄曾出任驻法、德、意、奥、荷、比、俄等国 公使,通晓欧洲情况,深感列强蚕食中国形势之严峻,曾发出“时局日艰,弗胜忧愤”的感 慨。)为中东铁路公司董事会董事长。1900年他因对待义和团运动的意见与慈禧太后相左, 遂以“莠言乱政”、“任意妄奏”之罪而被杀。此后17年,董事长一职就由副董事长代理。
    中东铁路公司(董事会)设在沙俄首都彼得堡,在中国京城北京成立中东铁路办事处。 董事会内初设4个执行部:技术部,处理关于勘测线路及设计施工事宜;庶务部,承办购置应 用材料及修路各项事宜;财务部,处理关于公司财务一切事宜;管理部,处理安排公司机关 有关事宜。1920年后董事会办事处机构改为总务、法律、财务、商务、技术5个处。
    1898年4月,中东铁路工程先遣人员到达哈尔滨。6月9日,由技术部逐渐扩充建立的工程 局从海参崴移设哈尔滨香坊田家烧锅院内,正式办公。俄国人称该日“为成立哈尔滨基础并 东省铁路开始建筑之纪念日”。中东铁路历经5年而建成。1903年7月14日,中东铁路工程局 将整个中东铁路移交给中东铁路管理局。管理局设于秦家岗(今南岗)新建之3层大楼。沙俄 乌苏里铁路管理局局长霍尔瓦特被任命为该局局长。这时的管理局设有“办公室、法律处、 商务部、总会计、医务处、材料处、工务处、运输处、机务处、财务处、民政部、军事部等 12个部门。以后随着中东铁路势力的扩展,又陆续增设矿业部、航运 处、地亩处、教育处 、进款处、对华交涉部、《哈尔滨日报》编辑部、寺院科、电务处、经济调查局、兽医处和 恤金处等十几个部门。
    1918年5月中东铁路公司于北京召集股东会议,重新选举董事。8月,协约国出兵西伯利 亚。翌年3月27日组成协约国国际监管西伯利亚、中东铁路委员会。这一状况持续到1922年。 1924年,中苏两国建交后签订《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双方一致认定中东铁路由两国共 管。理事会为决议机关,由中苏两国政府各派5人组成。理事长(督办)在中方理事中委任, 鲍贵卿接任理事长;副理事长(会办)在苏方理事中委任。监事会由监事5人组成,中方委派 2人,其中1人为监事长(会长),苏方委派3人。铁路局长1人,由苏方担任,为伊万诺夫; 副局长2人,中苏各1人。局职均由理事会委派,双方政府核准。处职由理事会委派,中苏双 方分别担任正、副职。
    1928年中东铁路员工数为30185人。
    在中东铁路上述机构外,中方还独立建立一个机构,即中东铁路督办公署。它始建于19 18年1月,当时中国北京政府派吉林省长郭宗熙“督办中东铁路公司事宜”,这是继许景澄后 空缺17年中方派任的第二任督办。他在哈尔滨南岗车站街(今红军街)设立“督办中东铁路 事宜公所”。翌年8月改由吉林省督军鲍贵卿任督办。1920年3月在驱逐霍尔瓦特之后,将该 “公所”改为中东铁路督办公署,移设于哈尔滨南岗大直街(今哈尔滨铁路总工会址)。其 公署内设秘书长、参赞、顾问及咨议数人,并设有总务、稽核、监察、翻译4个科。1932年有 职员60人。
    《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第一条规定:所成立的东省铁路公司,其章程应照俄国 铁路公司成规一律办理。嗣后沙俄公布的《中东铁路公司章程》,就是照抄俄国铁路成规。 其中包括:机车、车辆、工务、电务等各项设备的购置必须是俄国制造或由俄国外购;技术 标准同于俄国铁路,如轨距实行俄国1524毫米的宽轨(中国轨距为1435毫米);主要负责人 、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应用俄人;计划、财务、人事、劳资等项管理都按俄国规章办 理;行车管理手续、程序,与相联接的俄国铁路同样办理;设备检修制度比照俄国铁路执行 ;客货运送手续及责任、财产赔偿规定及手续,涉外交际等事项,均按俄国铁路通用规章, 结合中东铁路实际情况自行编定办法。此外,办公用语采用俄语,度量衡为俄制,货币以俄 国卢布为本位。由此把中东铁路纳入俄国铁路的一个系统,为其军事和政治、经济目的服务 。
    
    中东铁路在其划定的范围内,设置市政管理、法院、路警、护路部队,实行税收,发行 货币,刊印报纸,开办多种工矿商贸企业,掌管文教卫生事业。中东铁路俨然是国中之“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