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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民铁路时期

  黑龙江省人民铁路始于1945年8月15日。
    日本侵略者投降后,根据中苏两国政府共管中长铁路的协定,1945年9月,先后于长春和 哈尔滨成立中长铁路理事会和中长铁路管理局,管理原中东铁路及南满铁路之干线。与此同 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部队进入黑龙江地区,并接管铁路。在西部,1945年11月曾一 度接管齐齐哈尔铁道局,不久撤出,翌年4月又第二次接管。1946年1月在郑家屯成立西满铁 路管理局,后迁至白城子。1946年5月迁往齐齐哈尔,同时并入已接管的齐齐哈尔铁道局。1 947年1月改称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在北部,1945年12月成立北安铁路管理局。翌年6月迁至 绥化,改称北满铁路管理局绥化分局。在哈尔滨,1946年5月成立北满铁路管理局,7月因成 立东北铁路总局而撤销。9月成立拉滨铁路分局,12月又撤销,同时组建哈尔滨铁路管理局。 在东部,1946年5月在佳木斯成立合江铁路管理局。6月改称图佳铁路管理局,8月撤销并入同 时成立的林口铁路分局。10月又撤销,并入同时成立的牡丹江铁路管理局。1948年9月改为哈 尔滨铁路管理局牡丹江分局。1946年7月25日,为加强对东北铁路的统一指挥,成立东北铁路 总局,总局长陈云,政委李富春、陈正人,副总局长吕正操、郭洪涛、马钧、陈大凡。直接 领导除中长铁路以外陆续在黑龙江地区建立的齐齐哈尔、哈尔滨、牡丹江等铁路管理局及东 北境内的其它铁路。
    1950年5月1日,新的中长铁路管理局成立。东北铁路总局撤销。哈尔滨铁路管理局同时 撤销,所辖线路分别划归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和中长铁路管理局下属的海拉尔、哈尔滨、牡 丹江分局。1952年12月31日,中长铁路结束共管,全部移交中国政府。1953年1月1日,重建 哈尔滨铁路管理局,管辖中长铁路原辖线路,外加安东分局。1956年1月1日,铁道部决定, 将哈局所管陶赖昭以南线路划归新成立的沈阳铁路管理局管辖。1958年1月1日恢复牡丹江铁 路管理局,至1963年4月1日撤销。1983年10月1日,齐齐哈尔铁路局撤销。除白城子分局划归 沈阳铁路局外,其他分局划归哈尔滨铁路局。
    黑龙江地区铁路是新中国人民自己掌管的最早的铁路之一。经过40年的变
     迁,省内铁路由较长时期几个铁路局并行管理,到1983年,形成了由一个铁路局主管的管理 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