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旅行供应
一、供餐
中东铁路时长途旅客列车挂有餐车。餐车由私人租赁经营。供应对象绝大部分是外国人
,普通旅客基本上进不了餐车。
伪满铁路时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大站设有旅客食堂。餐车和旅客食
堂都租给私人经营。
1946年后,铁路旅行服务事业沿用租赁办法。各直达旅客列车餐车及哈尔滨站旅客食堂
租给名叫苏立棠的人经营。1948年3月东北铁路总工会接管旅行服务事业,成立餐车事务所。
专营哈尔滨瓦房店、哈尔滨满洲里、哈尔滨-图们站间各旅客列车餐车业务。同年12月,哈
局制定了餐车经营原则、范围和销售方式的文件,规定中西餐用料、分量与价格。1949年8月
哈局接管列车贩卖部,成立列车贩卖所,经营局管内各次旅客列车贩卖与车站旅客食堂业务
。1950年9月齐局商务处餐车事务所经营哈尔滨站旅客食堂和北京-满洲里1/2次、三棵树-
佳木斯127/128次等旅客列车贩卖与餐车业务,向中长铁路管理局缴纳租金。1953年4月,哈
局职工生活供应处公用事业股改为旅行服务事业科。各铁路运输分局职工生活供应段设旅行
服务事业股,直接管理各旅行服务站和旅客食堂。各旅客食堂管所在站内卖店与站台售货。
7月成立哈尔滨旅行服务段,统一接管局管内各次旅客列车餐车、列车贩卖业务,并领导哈尔
滨、滨江等旅行服务站及哈尔滨、牡丹江等10个旅客食堂。10月铁道部决定将全国铁路旅行
服务事业交客运部门接管。1955年6月全国铁路餐车改为大众化快餐为主,少量供应高中档饭
菜。1957年车站卖店、旅客食堂及其附属工厂移交地方
商业部门经营。同年起,餐车及旅客食堂设立清真炊具、餐具与餐桌。1960年10月车站卖店
、旅客食堂及其附属工厂重新交回铁路客运部门经营。1963年贯彻卫生部、商业部联合制订
的《食品卫生五四制》,建立食品购进、加工、销售检查制度。各旅客列车包乘组建立消灭
“四害”制度和餐桌、炊具消毒制度。2月贯彻铁道部关于防止旅客食物中毒措施。4月贯彻
铁道部发《铁路饮食卫生工作暂行办法》,加强饮食卫生管理,把好“病从口入”关,预防
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1971年12月列车供餐实行快车以饭盒为主、餐车供应为辅,慢车以
零售食品与餐车供应相结合;食品供应以长途旅客为主,实行看票售货制,按车票旅途长短
一次限量供应食品。1973年铁道部发布命令,再次提出餐车以大众化客饭、盒饭为主,适当
供应中高档单炒,并且明确规定价格,早点和盒饭每份3角,客饭每份5角。4月哈局颁发《关
于进一步加强旅客饮食供应工作的几项规定》。10月铁道部、商业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
做好旅客食品供应工作的联合通知》。1974年2月省内铁路与省交通厅、商业厅、粮食厅联合
转发和贯彻这个通知。1975年5月哈局颁发《关于旅客餐茶供应工作的几项规定》。1977年7
月哈局编印《旅客饮食供应工作手册》,供客运饮食供应人员学习。
1979年后,哈局为适应对外开放形势,满足外宾旅客就餐需要,抽调17/18次、165/1
66次、275/276次旅客列车16名厨师,送北京友谊宾馆学习西餐烹调技术。同年铁路客运系
统改革饭菜销售方法,餐车以快餐为主,除供应盒饭外,将中档炒菜推车到车厢配餐供应。
1982年5月铁道部通知,调整餐车盒饭售价。1981-1983年,牡丹江列车段先后在361/362、
461/462次旅客列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餐车饭菜质量,进而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哈
局推广了他们的经验。1983年,针对餐车供应上怕麻烦、图省事、卖贵不卖贱的倾向,在餐
车职工中开展如何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的大讨论,并规定把盒饭供应比重列为经济责任制
和竞赛评比的考核内容。针对管内6对旅客列车餐车试行利润包干的经营办法后所出现的片面
追求超利奖的倾向,组织餐车职工学习人民日报《把商业改革引向健康轨道》的文章和铁道
部《关于坚决刹住餐车饭菜乱涨价的紧急通知》。改利润包干为以税代利经济责任制,层层
实行五包(包销售额、包加成率、包费用率、包税利、包平均工作量)、六保(保执行物价
政策、保执行食品卫生法、保盒饭经济快餐供应比重、保餐营安全、保优质服务、保遵守纪
律)。针对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政策的新情况,改革老的进货渠道
,从廉价地区进料,降低饭菜成本,增加饭菜品种。针对烹调技术水平低的状况,选送厨师
入学,建立“实验餐车”,由有技术职称的厨师上灶,示范表演,提高技术水平,提高饭菜
质量。1984年哈局有70多个餐车小组实行先送盒饭后餐车开餐的制度,基本解决旅客就餐问
题。但是餐车供应能力与就餐之间矛盾仍日趋紧张。17/18次、39/40次、193/194次、27
5/276次旅客列车供应量都突破乘车人数的60%。其他普通旅客列车餐车出现整日开餐状态。
1985年末哈局客运系统有一级厨师6名、二级厨师32名,三级厨师85名。
二、供水
中东铁路时的普通旅客列车上无开水供应设备。
伪满铁路时车站和列车上开始供应开水。1940年起,较大站有泥壶盖碗茶供应。
东北解放初期,由于铁路设备遭到破坏,客车无法上水,车站也无供水设备。1947年7月
哈站给水站恢复向列车供水,列车上有了饮用水。车站也相继增添供水设备,逐渐供应开水
。
1953年铁路使用国产新型客车。这种客车上设有茶炉,烧开水供旅客饮用。每杯收费2分
。1955年,哈尔滨旅行服务段在列车上推行“杯茶”和“段茶”供水方法。杯茶随用随倒,
每杯2分。段茶保证一段供应20次,乘车一段,饮茶1角,饮白开水5分,全程饮茶减收一段茶
费。售水组2人包3个车厢。1958年3月售水组定员减少,列车上供水办法随之改变。11/12次
旅客列车包乘组试行由列车员代售茶票,售水员凭茶票倒水。哈尔滨客运段1个包乘组1年收
入水费3000元。1962年齐局颁布《列车售水试行办法》。1965年铁道部规定车站免费向旅客
供开水,列车取消杯茶与段茶供水方法。铁路站、车增加供水设备,设烧水定员,列车员、
车站候车室服务员提壶为旅客倒水。逐渐总结出接杯倒水、开车后先送水、用餐时间保证送
水、经常不断供应水等一套供水服务方法。1980年,铁路贯彻卫生法,撤销公用茶杯,改由
旅客自带茶杯。1981-1982年,哈、齐两个铁路局拨专款,给各旅客列车增设保温水桶,增
挂茶炉车,给各给水站增添上水胶管,整修给水设备,解决旅客用水难的问题。
三、站车售货
伪满铁路时较大站设站内小卖店,停车10分钟以上大站及县城所在地车站有站台售货,
沿线小站无站台售货。小卖店和站台售货都租赁给私人经营,铁
路收取占用售货地点租金。这些店摊所售品种很少,有的只卖面包、糖、酒、烟和当地
土特产品,有货则卖,无货则停。
解放后,人民铁路积极加强站车售货工作。1948年3月齐局规定列车内售货可占用座席位
置,并固定售货人。
1953年4月,除加强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站售货部外,先后在阿城、尚志
、南岔、伊春、嫩江、龙江等36个站设立售货部。有旅客食堂的车站,售货部与站台售货由
旅客食堂领导。此后,省内铁路逐年投资修建与改善一批售货部、站台售货亭、售货车,固
定列车饭口站①(①旅客列车在吃饭的时间经过大停车站,称为饭口站。)整网点,提高供
应能力。站台供应定人员、定车次、定数量、定质量、定品种。有的车站增加清真食品。
1981年,铁道部下发《关于整顿铁路沿线站台食品供应工作措施的通知》,坚持面向旅
客、方便旅客,以满足旅客旅行中饮食生活需要为经营方针,饭口车②(②旅客列车由出发
到终点,需要在列车上吃饭,称为饭口车。)食品为主,快车以地方风味和精细食品为主,
慢车以经济实惠、大众化食品为主。
四、食品加工
1977年7月起,省内铁路逐步充实各客运段、列车段食品仓库,进行半成品加工,做到净
菜上车。
1984年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列车段(客运段)改进车下加工,将原来单
纯肉类半成品加工转向重点为盒饭配餐成品加工及净菜上车,减轻车上加工困难。
1985年哈局有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绥化4个食品加工厂,职工274人,其中食品技
师28人。哈尔滨食品加工厂历史较久,规模亦大,有职工151人,其中食品技师23人。厂内设
饼干、面包、糕点、灌肠及综合5个车间。配置饼干生产线1套,电烤炉2座,烤箱1台,蒸汽
锅1个,下块机、和面机、铰馅机、和馅机、灌肠机等共37台。固定资产总额35万元,生产3
0多个品种食品。除为哈尔滨客运段各次旅客列车上货外,还为外段旅客列车、哈尔滨站、地
方航运局提供旅行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