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际联运
国际铁路联运工作,主要是进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旅客和货物运输。中东铁路和伪满铁
路时期,黑龙江省内铁路参加过欧亚铁路联运,日本、伪满、朝鲜铁路联运,以及中东铁路
和满铁社线、国有铁路之间的联运。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大力修复和新建铁路的同时,即着手准备同其他国家开办铁路联
运。1951年3月14日中苏两国签订《中苏铁路联运协定》,并于4月1日起开办中苏铁路联运。
1953年7月2-31日我国参加苏联和东欧各国铁路国际客协、国际货协参加者代表大会并加入
国际铁路合作组织。1954年1月同苏联、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
、民主德国、阿尔巴尼亚、朝鲜等国家办理国际铁路联运。还通过东欧铁路办理转发至欧洲
其他国家铁路的联运。黑龙江省内铁路只有哈尔滨站办理国际铁路旅客联运业务(在国际旅
行社售票),接送路经哈尔滨站的北京-满洲里-莫斯科站间19/20次国际旅客特别快车。
绥芬河国境站和334个货运站办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我国同苏联、东欧国家的国际铁路联运
除一部分通过集二线至蒙古转运外,其余都通过滨洲、滨绥线直接运往苏联。滨洲线有60%营
业里程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这部分铁路先后归齐、哈两局管辖,并在满洲里国境站组织进
出口货物运输。
中苏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会议是两国铁路中央机构商定保证完成进出口货物和过境货物
运输任务的会议。从1951年中苏国境铁路会议签定《中苏铁路联运协定》起,至1985年,中
苏国境铁路联合委员会先后召开21次会议。在这21次例会中有过互相谅解,友好合作的历史
,也有过据理力争,甚至无结果而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