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车 辆
车辆是铁路的主要运输工具。旧中国的铁路工厂只能修理,不能制造,铁路所使用的车
辆由外国购入,购自各国的车辆车型复杂,轨距不一,被讽刺为“万国博览会”。中东铁路
和伪满铁路的车辆多数是钢骨木质车,载重能力小,构造速度低。
新中国成立后,对旧型车逐步改造,并设计制造了大批新型客货车,使车辆逐步更新换
代。客车从18米长、定员80人的硬座1、3、5型,发展为21、22、23型,硬座定员增到128人
。最高时速可达140公里。货车由小型向大型发展,30吨货车已为数很少,代之以50吨和60吨
大型货车。平均标记载重由1952年的32.4吨增加到1985年的54.1吨。构造速度达100公里/
小时。
铁路车辆的特点是种类多、数量大、使用分散、管理复杂。新中国建立后,对客、货两
大基本类型的车辆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客车实行逐级配属,由铁道部分配给铁路局,再由
铁路局分配到车辆段,固定配属,成组运用。货车在全国铁路通用,由铁道部统一管理,并
组织各铁路局和工厂检修。在日常工作中,客、货车辆的运用由运输部门掌握,车辆部门的
主要任务是养护和维修车辆,缩短修车时间,提高修车质量,提供质量良好的运用车为运输
服务。
中东铁路时期车辆工作隶属机务部门,至伪满铁路中期稍有变化。1936年改由铁道总局
输送局(各铁道局设输送处)管理。
东北解放初期,车辆工作隶属机务部门。
从1950年5月1日起,车辆工作从机务部门划出,中长铁路管理局和齐局都单独设立车辆
处,负责管理车辆。1953年哈局也单设车辆处。1985年哈局车辆部门有客车段2个,货车段7
个,客货段1个,运用段3个,车轮厂2个。车辆部门职工共197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