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铁路管理
黑龙江省铁路的经营管理始于建成中东铁路。随着历史时期的演变,铁路的管理体制和
经营方式都有很大的变化,由殖民地性质的管理变革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人民铁路新型管理。
中东铁路依据沙俄政府对中国的政治、经济侵略目的来确定其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受
沙俄政府控制的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管理局是执行机关。内设22个职权管理部门,统管
到基层。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皆为俄国籍。中东铁路的管理章程一律照俄国成规办理。甚至
用语为俄语,度量衡为俄制,货币以俄国卢布为本位。管理局注意经济调查,并以运输为轴
,广泛兼营。由于日俄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国际共管、日本侵占东北等多种因素,中东
铁路从全期决算看是亏损企业。其中只有1922-1929年盈利有余。在此期间,由于中苏建交,
确定了中东铁路纯商业性质及新的共管体制,使这一企业渗入了某些社会主义因素,成为当
时中国极其特殊的铁路企业。
伪满铁路管理的14年,是日本不断强化殖民主义管理的时期。满铁根据日本侵华的战略
目标,对东北铁路管理逐步实行与日本国内一体化。1935年收买中东铁路后,把全部铁路统
一经营,修订各种规程,加强管理。修建新线,更改旧线,提高运能,增大运量,实现了高
额利润。到1944年满铁会社的固定资产比初创时期的2亿元增长了近15倍。在日本政府的严密
控制和监督下,铁路的管理水平较高,经济效益也较好。
人民铁路的管理始于1946年成立的东北铁路总局时期,形成管理体系则是在1950年5月成
立的中长铁路时期。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中长铁路是当时国内成本低、效率高、利润大的先进
模范铁路。“中长经验”是新中国铁路管理科学化的重要基础。1956年以后,黑龙江省铁路
的管理与全国铁路同步,在曲折中发展,探索中前进。铁路管理由中央高度集中统一到逐步
扩大铁路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走过了一条漫长的道路,逐步形成既集中统一,路局、分局
、站段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铁路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