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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人事管理

  铁路的劳动人事管理,主要包括:职工的考核、调配和补充,建立科学的劳动组织,合 理分配劳动报酬、进行奖惩管理和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等内容。中东铁路时期的劳动人 事工作,沿线由各专业处的总务科负责,机关由管理局总务处人事科管理。伪满铁路时期, 在各铁道局总务课设人事系主管这一工作。1939年,人事系升格为人事课,下设人事等系。
    1950—1952年中长铁路时期,管理局设有人事处、劳动工资处和文教处(教育处),分 局和各站段设有相应的科、室和专业人员。
    新中国建立后,铁路劳动人事干部管理是经历曲折而逐步完善的。50年代前期,在苏联 铁路专家的帮助下,结合中国铁路实际情况,学习苏联铁路工作经验,为铁路劳动人事工作 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在1958年以后,受“大跃进”高指标、大计划的影响,盲目地扩充职工 队伍。1961—1963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仅哈局就精减下放7万名 职工,打乱了劳动人事工作正常秩序。1966年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动乱,铁路 劳动人事工作受到了影响,特别是职工调配和培训、计件工资制等工作陷入停顿状态。
    1953—1965年铁路的劳动人事工作,基本沿袭中长铁路时的管理体制,由人事处和劳动 工资处分别负责管理,(其间1958年曾合并,1960年分开,1965年又合并,改称劳动人事处 )。干部管理统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1965—1983年,由铁路局政治部的干部部负责管理干 部。1985年撤销干部部,1986年1月,劳动人事处分为人事处和劳动工资处。由此,党群干部 由党委组织部管理,行政干部由人事处管理,劳动工资处管理工人和工资。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直到1985年,由于执行“改革、开放”各项方针政策 ,铁路系统施行经济责任制,劳动人事工作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截止1985年底哈局的 职工总数达到249613人,为1950年初的3.5倍;劳动生产率达到人均41.9万换算吨公里,为 1952年的2.6倍;干部文化程度由解放初期大部分为高小文化程度,其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只占15%左右,发展为全部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中专文化程度者达26%,大专文化程度 者达14%;工人文化程度,扫除了解放初期占职工总数40%左右的文盲(半文盲),达到了绝 大多数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