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财务管理
铁路财务管理历来比较严密。
中东铁路时期财务管理都按俄国规章办理。中东铁路公司理事会、监事会联席会议每年
定期召开,决定一年的预算、决算。管理局会计处“办理全路会计支配款项,监督各处会计
帐簿”。监事会稽查全局单位的一切账目。
伪满铁路时期,满铁有经理局,下设总务、预算课、决算课、会计课,主管财务工作。
在各铁道局有经理课,下设主计系(计划、结算)、会计系、审查系(客货收入审查),主
管财务工作。满铁每年都发行社债(会社债务),筹集资金,以供新线建设和旧线改造的需
要。满铁的会计管理对预算、决算、现金出纳等都定有规章,在审计上对资产、负债、营业
、收支、损益各项状况,管理严格。人民铁路财务管理体制有过多次改变,有时集中多
一些,有时分散多一些。总的趋势是由高度集中逐步向各种形式的既有集中又有分级管理的
体制转变。
东北解放初期,财务制度不健全,手续不完备,管理不统一。1947年5月,哈局设立经理
处,逐步建立了预算、决算和金库出纳制度。1949年4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统
一全国铁路财务会计制度,开展清产核资和推行经济核算工作。1949年10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
铁道部设立了铁路总金库,营业进款全数解缴总金库,营业支出按各局预算由总金库拨付,
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管理体制。
中长铁路时期,逐步把基层站段由报销单位改为独立会计单位,实行计划管理和经济核
算制,参照苏联办法制定和实行了一套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严格细致的财务管理制度
。
1958年,批判“一长制”和“中长经验”,提倡“大破大立、先破后立”,“彻底放权
、大力简化”。财务管理机构被撤销或合并,人员被精简下放,许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有
的被废除,有的不破自废,放弃财务监督,不讲经济核算,造成帐目混乱,损失严重。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充实财务人员,
实行财权集中,整顿规章制度,开展清产核资,加强财务监督,财务管理得到恢复和加强。
“文化大革命”期间,财务管理再次遭到干扰和破坏,财务机构被砸乱,绝大多数财会
人员被下放。铁路局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部上缴,支出实报实销。不算成本,不讲盈亏
,退回到“供给制”经营方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逐步进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1981年起把铁路局由统收
统支“供给制”经营方式,改变为收支挂钩,清算分配运输收入,计算比较完整的成本,单
独考核利润,实行全额利润留成制度。1983—1985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铁路局按实现利润
55%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按基数留用和上交,超额利润实行分成。这一时期经济效益比较好
,并逐年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