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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资供应

  一、组织物源
    黑龙江省铁路物资供应来源主要分为国外、国内、路内和局内4种。中东铁路和伪满铁路 所需物资,除木材、砂石就地采购供应外,主要来自俄国、日本、美国、英国、奥地利、比 利时、德国、法国等8个国家。进入的物资有:机车、车辆、钢轨、钢材、机器、油脂及部分 枕木等。解放战争时期,为恢复运输生产,支援解放战争,所需物资主要靠自力更生,修旧 利废,“死机”、“死车”复活和采用代用品。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和生产的 发展,铁路物资供应主要靠国家分配,省、市调度,地方协作,市场采购,路内和局内自办 工厂生产自制。
    中长铁路时期,统一集中材料由材料技术供应处负责采购,非统一集中材料由材料(总 )厂负责采购。中长铁路结束后,按铁道部规定铁路物资分为一、二、三类(亦称一、二、 三项)。一类物资由国家统一分配,铁路局根据年度运输生产、基本建设、更新大修需要量 ,向铁道部申请,本着“统一计划,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经审核平衡 后,统一进行分配。二、三类物资,由铁路局材料总厂分别向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和铁道部所 属物资办事处,以及生产厂家订货,直接分配基层站段。1956年对材料采购权进行调整,允 许铁路沿线单位就地自购第三项材料。如医疗器械及医药品,教学设备、仪器、书籍、标本 ,林场专用肥料、树苗和仔畜、饲料,车站装卸专用工具(木跳板除外)和信号器材等,分 别由使用部门、单位自办。1959年,除国家分配、省调拨物资外,对短缺材料由铁路局物资 处、材料厂分段、分片、分工负责,向省、市各工厂和其他铁路局、铁路专业生产厂联系采 购。1960年,铁路局的工业处合并到材料处,将铁路局办的钢铁厂、炼油厂、器材厂、氧气 厂、制砖厂、水泥厂和双桦煤矿统由材料处管辖,解决部分物资供应。哈局从1959年到1965 年,除国家分配外,自找门路,共解决钢材5127吨,木材35000立米,水泥3190吨,油脂898 吨,电线425400米,客货车配件14207件,线上配件256吨,棉布36750米。
    1966年以后,物资采购工作实行“全面抓材料,重点抓关键”的办法,一项料抓国拨、 二项料抓定点、三项料抓市场,按需组织进料,开辟定点供应。1972—1979年,把物资采购 权集中到铁路局物资管理处和材料(总)厂。局每年、材料(总)厂每半年,分别召开一次 全局和地区性物资调剂会议,挖掘内部潜力,调剂余缺,合理利用积压和超储物资。在此期 间,自行解决钢材6622吨,木材5140立方米,水泥3771吨。
    1981年,改革物资管理体制,将物资处所属的生产厂划归局工业公司领导。物资管理处 由过去单纯抓供应,转向既抓供应,又抓管理。
    1983年10月,齐局并入哈局后,加强进料组织,巩固老渠道,挖掘新渠道,充实哈尔滨 、齐齐哈尔材料总厂督料人员。对轨枕、电柱等大宗专项物资由分局派人直接催货,保证了 物资订到、分到、拿到,扩大与生产厂直接签订供货合同的范围。
    二、分配供应
    铁路的物资平衡分配,是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计划任务,自上而下地进行。 中长铁路时期,一项材料由材料技术供应处下达材料调拨单,由哈尔滨材料总厂配发调拨到 材料分厂,再供应到基层单。二、三项材料则直接供应到用料单位。1958年,规定与材料总 厂同一地区的用料单位实行领料制,其它地区的单位则由材料总厂每月定期发料,沿线各站 按季分配材料。1961年,材料供应组织直达运输,防止重复装卸和运输倒流、对流。1962年 ,强调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实行“先维修,后制造,先生产,后基建,先旧线,后新线” 的原则。1964年开始,二、三项机车车辆配件供应,由材料总厂供应改变为用料单位直接与 机车车辆配件厂签订供应合同。1966年将用料单位领料制改为送料制。1977年,各分局成立 物资科,物资管理处按分局下达钢材、木材、水泥、大型机电设备指标,再由分局进行平衡 分配。1981年,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物资分配以保证铁路运营、技术 改造为重点,对滨洲和滨绥复线续建、三棵树和图里河机务段的扩建、齐齐哈尔南货场的新 建等重点工程物资供应不留缺口。
    1983年以后,物资部门开源节流,服务到现场。4月29日齐局遭受历史罕见特大风雪袭击 ,物资部门深入灾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66车价值332万元的救灾物资运到现场。各材料厂实 行部分物资敞开供应,长线物资不受计划限量。开设门市部,昼夜发料,做到了分斤破两、 破整供零、开桶拆捆、钢钣切割,方便了生产。绥化、南岔、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材 料厂,分别在生产集中的北安、伊春、鹤岗、鸡西、让湖路地区设立供应网点,不设仓库, 就近就地供应用料单位,采购后直接送到用料现场。仅此一项,1980年供应额就达50多万元 。
    1984年8月,哈局扩大基层单位物资采购权,可以就地就近择优采购三类物资(劳动保护 用品除外),对紧缺而又急需的统配、部管物资,各单位也有权自行采购。由于扩大基层物 资采购权,全年一般钢材、木材和水泥实际进料分别占铁道部拨指标119.1%、111.2%和10 2.4%。同时,为缓和国拨钢材指标不足,铁路局统一组织用废钢轨加工小型钢材4000吨,弥 补供应缺口。为加快改革步伐,增强企业活力,1985年4月开始,材料(总)厂实行全面经济 承包责任制,各材料厂重点抓进料、保供应,确保运营维修、工业生产、重点工程和救灾抢 险物资。
    1985年8月,哈局管内发生多年未见的洪水,物资部门立即组织钢材500吨,水泥5000吨 ,以及电线、电缆、柴油发电机、草袋、铁锹等物资运到现场,保证了抗洪物资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