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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储运

  一、仓库管理
    1949年前,铁路的物资仓库都是中东及伪满时期遗留下来的。设备简陋,利用面积低, 管理混乱,各种器材不分规格、品类一齐堆放。
    1950年中长铁路管理局成立后,清仓核资,查定定额,对所有物资、器材进行清理登记 。共接收材料总值旧人民币为169996百万元(新币16999600元),其中能用的占61.8%,需 报废的占38.2%。清理浮多材料89种,价值为旧人民币2000万元(新币2000元)。短缺材料 37种,计旧人民币2000万元。将库存材料分为28类,查定库存储备定额为旧人民币5984百万 元(新币598400元),实有库存金额为旧人民币20836百万元(新币2083600元),超标旧人 民币14852百万元(新币1485200元)。由于查定定额,压缩库存,到1952年末,库存金额下 降到库存储备定额的96.7%,压缩库存金额66.5%。浮多材料仅7种,比1950减少92%。
    1953年,中长铁路结束后,铁路局所属材料厂进一步加强仓库管理明确仓库管理人员责 任,建立材料分类存放、统一编卡、定期自点、帐卡核对等制度。1964年4月,铁路局公布试 行仓库标兵标准和仓库主任(管库员)基本功内容,开展练基本功活动。1973年对各材料厂 、基层站段的仓库及车间、工地物资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仓库安全作业制度。 涌现出模范管库员莫云龙、模范仓库主任丁玉昌、王在福,创造出“小堆存放”先进管库法 ,“帐、卡、物”经常保持一致。
    1979年,铁道部公布《铁路物资技术管理规程》。进一步明确仓库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从1980年起,铁路开展仓储管理质量升级活动,按照铁道部颁发的《铁路仓库管理标准》, 每年对所属仓库进行一次评比。1983年,齐齐哈尔、南岔材料厂被铁道部命名为全路“仓储 先进单位”,齐齐哈尔电务工程段仓库为“标准仓库”。各分局评选“先进材料室”10个, “标准仓库”16个。
    1985年,全局各单位共有仓库749个,实现标准化仓库664个,占仓库总数的89%。其中哈 尔滨、齐齐哈尔材料总厂和南岔材料厂获铁道部“优秀标准仓库”银牌。
    改造和扩建仓库,改进物资保管条件。材料厂仓库面积由60年代的88座37100平方米,至 1985年末增加到112座、54700平方米,增加仓库24座,扩大储存面积17600平方米。
    二、发送运输
    1949年前,铁路物资发送运输工作是沿用日伪时期的办法,实行领、运料结合制度。在 材料总厂所在地的用料单位实行领料制,对沿线站、段实行送料制。备有材料专用车,由专 人负责,每月对各段、每季分线对各站送料一次。
    中长铁路时期,各分局成立材料厂,实行分区供应制。材料总厂发料工作由定配送料制 ,改为发料到材料厂,材料厂所在地实行领料制。
    1953年后,各材料厂依据材料供应计划和季度用料供应合同,对整车发运安排要车计划 ,组织装运。运输发送量逐年增加,60年代吞吐量年均为19.8万吨,70年代达到30.5万吨 ,增长54%。1985年为47.5万吨,较70年代增长55%。
    发送供应单位,60年代240个,70年代增加到351个,至1985年增加到438个。
    随着物资运输发送量不断增加,各材料厂、木材厂普遍对旧的运输装卸设备进行更新改 造,增加叉子车、汽车、内燃吊车和龙门吊车,减轻体力劳动,提高作业效率,到1985年基 本实现运搬、装卸机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