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工作
(一)人身保险 中东、伪满铁路时期,不重视乘车旅客的人身安全。东北解放后,人
民铁路为人民,对旅客乘车安全建立负责运输。1951年4月,贯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以(
51)财经总(财)字57号令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将安全运送旅客以
车票保险形式固定起来,促进铁路职工重视旅客运输安全工作,经常组织开展查思想、查纪
律、查制度、查领导的“四查”活动,对不安全因素抓苗头,挖根源,论危害,订措施,做
到层层抓安全,层层管安全,层层保安全。
1952年,按车厢配备列车员,服务于旅客身边。经常注意和动员旅客把行李架上物品放
牢,沉重物品放在座席下,避免掉下来砸伤旅客。发现精神病患者或犯人乘车时,及时报告
列车长和乘警,进行登记,认真交接。主动向护(押)送人员介绍乘车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
,如患精神病旅客无人护送时,指定列车员看管,安置在车厢中部,关好车窗,经常注意动
态,防止碰伤和跳车。查验客票时,将车门锁好,做好宣传,对无票旅客耐心说服教育,按
规定办理补、罚票,不简单粗暴,避免恐吓跳车。看好茶炉,防止发生火灾,确保旅客运输
安全。
(二)车门管理 1958年前,规定列车乘务员在列车进入车站道岔时打开车门,站在车
门处与车站接车扳道员、值班员相互致举手礼。发车后,列车越过出站道岔,站车人员相互
敬礼告别后关门进车厢。为了安全、迅速地运送旅客,在旅客列车运行至较大车站或乘降旅
客较多的车站,双开车门组织旅客快乘快降。
自1958年起,实行车门管理“停开、动关、出站锁,四门瞭望进车厢”四步程序。1984
年又重申定为“卡死卡严”的车门管理制度,要求认真执行。
三、防火防爆。
1950年开始,旅客列车加强宣传、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以下简称
三品)上车。
1974年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要求,加强站、港、车、船对“三品”检查,从实践
中总结出:宣(宣传)、看(眼看)、问(查问)、摸(手摸)、嗅(鼻嗅)等检查发现“
三品”的做法。1980年11月19日贯彻国家经委等9个部委发出的关于严格控制生产出售和严禁
携带“三品”乘坐车船飞机的紧急通知,调查铁路管内及哈尔滨至沈阳、济南等沿线44家生
产炸药、鞭炮工厂的分布、产品和销售状况后,制成明细表,印发管内各站、车,加强宣传
检查工作,把“三品”控制在车下,取得很好效果。1984年查堵“三品”2130件,1985年为
3811件。两年来,全省铁路未再发生因“三品”上车而引起的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二、客运事故
伪满铁路时期,特别是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铁路职工思想动荡,客运秩序不好,客运
事故不断发生。仅1942年统计,牡、哈、齐3个铁道局的旅客伤亡事故是:负伤27人(飞降1
人、坠落3人、其他23人),死亡26人(飞降4人、撞列车4人、其他18人),计53人。
1949年以后,由于客运设备未能完全恢复,各种规章制度也未能整顿就绪,加之客车少
,运量大,旅客多,秩序混乱,曾发生多起客运事故,特别是旅客伤亡事故较为严重,1978
年后有所好转,旅客伤亡事故逐年减少。
发生比较严重的事故有:
1960年4月7日,牡佳线203次旅客列车尾部车厢,有依兰县缀丝厂工人赵颖等16人,分别
伪装3个小包夹带“过氧化钠”。其1个小包被刮到过道上,发出白光,变成大火。瞬间烧死
45人,轻重伤10人。客车除车架铁皮外,全部化为灰烬。
同年10月30日,齐齐哈尔客运段担当的194次旅客列车,因食品保管不当变质,造成53名
旅客食物中毒。
1973年10月4日,牡丹江列车段担当的牡丹江—北京站间66次直快列车,于沈阳站开车后
,餐车供应面条肉末变质,造成百余人食物中毒。其中有44人送医院抢救治疗。
1976年3月20日,齐齐哈尔—伊图里河站间405次旅客列车乘务员私带无票旅客,将广播
室广播机正负线弄混线产生电火,造成硬卧和广播车起火。旅客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7人
,两车体全部报废。
1977年12月13日,411次旅客列车运行至滨绥线黄花—牡丹江站间,列车员用燃油炉煮面
条,由于列车震动,使燃油炉倾倒引起火灾,烧死旅客7人,重伤11人,客车大破。
1980—1983年6月,哈尔滨站客运行李房职工,盗窃运输物资761起,立案309起。被盗物
资有录音机、电子计算器、照像机等,总值达2万元以上。缴回赃物1万余元。法办6人、教养
2人、开除路籍、留路察看和记过处分的19人。
1970年以来哈局旅客伤亡事故件数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