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车辆工厂的前身是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齐齐哈尔铁道工场。它是在日伪时期由
齐齐哈尔机务段改建的一个工厂。厂址位于齐齐哈尔火车站南约500米处。建筑面积为6560平
方米。设有机车检修、客车检修、货车检修等生产组织。1939年,在齐齐哈尔火车站东北方
向约2.5公里的地方,开始建新厂房(即现厂址)。
建厂时有2000多名工人,是日本侵略者在东北及关内沦陷区抓来的“劳工”。这些工人
在刺刀逼迫下从事繁重的劳动,工人不甘当亡国奴,以怠工、逃亡等方式同日本侵略者进行
斗争。1941年有工人1400人,其中中国1100人,日本人300人。设备243台,其中金属切削设
备96台。年检修机车90台,客车138辆,货车695辆。
1942年,新厂一部分建筑工程完工。机车检修、铆工、机械、电动、锻冶、翻砂等生产
组织陆续迁移到新厂房。年末,只有客车检修和货车检修留在原厂址。新厂址占地面积为57
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8636平方米。
日伪时期,齐厂由日本人操纵。据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铁道总局的《昭和十二年度铁道
统计年报》记载,1938年工厂工段长以上职务全部是日本人担任,工厂的26名职员中有21人
是日本人,28名雇员中有24人是日本人。
1946年4月23日,齐齐哈尔解放。齐厂被西满铁路管理局接管,改名齐齐哈尔铁路工厂。
当时只有300余人。1947年1月1日,西满铁路管理局改称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齐厂隶属齐齐
哈尔铁路管理局。厂部职能机构设人事股、总务股、经理股、材料股、计划股、检查股、运
输股,生产组织机构设机车分厂、客货分厂、工机分厂、翻砂分厂、锻冶分厂、制材分厂、
动电分厂。
解放后,被战争破坏的机车车辆急待修复。齐厂工人提出:“刻苦兴家,抢进度,快复
工”的奋斗口号。经过10个月的抢修,该厂于1947年3月1日正式恢复了生产。当年就修复机
车50台,客车51辆,货车620辆,直接支援了东北解放战争。
1950年5月,齐厂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驻东北特派员办事处,厂部职能机构由股改为
科。工厂有职工695人。
1950年10月19日,沈阳皇姑屯车辆工厂奉命迁至齐齐哈尔,并入齐厂。在半个月的时间
内,沈阳皇姑屯车辆工厂的1209台设备,就迁到齐厂,2950名职工及其家属也随之迁入。
齐、皇两厂合并后,宋金声任厂长,曲波任党委书记。有职工3645人,其中工人2852人
,管理人员608人,技术人员173人,文教卫生人员12人。工厂实行民主管理体制,设工厂管
理委员会。正、副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是当然委员。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委员由厂
长指定,其他委员均为工人代表。工厂管理委员会是工厂生产管理的最高组织形式。
齐、皇两厂合并后,一面生产,一面建厂。时值严冬,建厂工人和干部经常在—40℃的
条件下工作。“严寒冰封挡不住,狂风飞雪不退缩”,这是当时工人们的豪言壮语。他们无
论是在地下进行管道施工,还是在20多米高空进行作业,都把工地当战场。抢晴天,战雪天
,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完成了货车、铸钢、修机、氧气等10个车间的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达
12万多平方米。
1950一1952年,该厂除完成了迁、建厂任务外,还积极地恢复和发展了生产。1952年货
车产量比历史最好水平增长了142.9%,钢产量增长126.3%。荣获“全国铁路一等模范厂称
号”。5月10日,铁道部驻东北特派员办事处撤销,该厂直属铁道部厂务局。11月,铁道部厂
务局分为机车车辆制造局和机车车辆修理局,该厂归属机车车辆制造局。
1953年,该厂由铁道部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领导,定名为齐齐哈尔机车车辆制造厂。这
一年该厂正式由修理转产制造,国家下达的计划除继续修车410辆外,还有新造货车1300辆。
工厂开展了“克服修修配配,树立正规制造思想”的群众活动,并从作业计划入手;整顿货
车组装流水线,逐步适应新造货车的要求。新造货车日产量由1952年的试产时8—9辆提高到
12辆,当年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6.9%。
为了适应铁路运输发展的需要,1955年10月国家计委正式批准齐厂改、扩建为年产货车
8000辆的大型货车制造工厂。1956年4月3日,国家建委正式批准该厂扩建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规定全部建设投资为8830.6万元(其中包括1953—1955年工厂自行设计与施工的部分工程
投资812.6万元)。为了扩建需要,工厂设立了基建计划科、基建财务科、计划管理科、设
备供应科、工程管理科。同年5月6日,该厂改、扩建工程正式破土开工。
1957年,第一机械工业部(57)机槽计字第141号文件规定:该厂改名为齐齐哈尔车辆工
厂。以新造货车为主,取消机车生产,增加起重机生产,年产45吨蒸汽铁路起重机14台,15
吨蒸汽铁路起重机56台。同年3月,铁路起重机设计制造任务,由大连机车车辆工厂划出,归
齐厂承担。
1958年,该厂划归铁道部领导。由于“大跃进”和工厂大规模改、扩建,职工人数猛增
至13088人。其中工人11460人,管理人员821人,技术人员497人,文教卫生人员310人。管理
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同时,废除了计件工资和
各种奖励。
1960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齐厂由造车又转为修车,出现
了生产能力不协调的状况。针对这个问题,全厂开展了生产对标活动,改变了修车落后的状
况。1963年工厂全面超额完成了生产计划,增产货车100辆,汽吊2台。
工厂针对机构重叠,业务重复等问题,进行了体制和规章制度的改革。1964年1月,开始
实行“集中到厂部,服务到班组”的管理体制。车间计划、财务、劳动工资、生产、工艺、
冶金、设备、安全、材料、工具10个系统的业务全部集中到厂部。车间职能人员除事务员、
考勤员外,全部划归科室领导。由于加强了集中统一领导,减少了非生产人员,使科室的职
能作用得到了发挥,促使生产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劳动工资管理、设备管理等繁琐
管理手续得到简化,职能科室也由1963年的21个减少到12个。
1964年12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齐厂党委书记张达开、厂长宋金声撰写的《企业
管理上一个根本性的变革》文章。1965年2月19日,在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上,厂长宋金声
又作了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实现企业管理革命化》的经验介绍。国务院副总理
薄一波在北京饭店接见了该厂的代表。企业管理革命化,推动了全厂生产力的发展。1964年
,除完成增修货车350辆外,还新造M(11)煤车、P(13)棚车70辆。荣获1964年“铁道部先
进企业”称号。1965年提前70天全面完成国家计划。又获“黑龙江省工业学大庆先进单位”
称号,并被国家经委评为“五好”企业。
该厂历时10年的改、扩建工程于1965年12月基本完工。共完成投资9710.6万元,为总概
算投资的92.75%,形成固定资产9505.2万元,投资利用率为97.9%。新建厂房16.2万平方
米,安装主要机电设备1491台,铺设标准铁路25公里,铺设公路5.17公里,各种管线91.0
5公里。完成铸钢、货车、锻工、铸铁车间等主要工程48项。工厂生产能力达年生产货车740
0辆(按照投入生产的固定资产计算),比改、扩建前的1955年增长约89%,总建筑面积比19
55年增加了97%,其中厂区建筑面积比1955年增加了127.5%。但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
,根据铁道部“先修后造,以修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造车任务缩减,修车任务增加,
设备在保证现行生产的前提下暂时封存。
齐厂在改、扩建的10年过程中,坚持边生产边建设,共上缴税利16496.9万元,为改、
扩建总投资的1.7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造反派组织对工厂实行全面夺权,成立了“齐齐哈尔车
辆工厂革命委员会”。工厂大多数领导干部“靠边站”,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先后被下放到车
间劳动。1969年4月,又将220名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下放到工厂“五·七”战校劳动和改造
。全厂领导机构瘫痪,工厂处于混乱局面,产品质量事故时有发生。1971年11月,生产的平
车地板辅助梁在运行中脱落,造成804次列车脱轨,宝成铁路堵塞12小时。由于“挖修正主义
根子”,铸钢车间拆除了按苏联专家意见设计的3条长达180米的悬挂链和77台设备,导致铸
钢生产下降,影响了全厂的生产。在“文化大革命”十年间,广大职工顶着巨大的压力,坚
持生产,努力完成国家计划。1966—1975年,共计新造货车48519辆,修理货车5874辆。新造
吊车840台,修理吊车820台。实现利润2亿多元。同时设计制造了一些新产品,其中主要有1
00吨内燃液力铁路起重机、C(65)型65吨敞车、C(62)M敞车、D(30)型370吨大型双联铁
路平车。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于1978年12月撤销了“齐齐哈尔车辆工厂革命委员会”,恢复
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开展创办大庆式企业、争当质量
“信得过”班组和质量标兵、质量能手活动。在技术革新中,各生产部门采用了液压铆、二
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半自动埋弧焊、射压挤压造型、水力清砂、抛丸除锈、陶瓷型精铸等新
工艺、新技术。全厂制造出16条机械化、半自动化生产线和30多台单机。其中三通阀加工自
动线,采用可控硅程序控制,提高工效10倍。
1976年后的3年里,工厂共新造货车11057辆,修理货车4163辆。新造吊车226台,修理吊
车252台。实现工业总产值34800万元,实现利润4528万元,完成基建投资1329万元。1978年
新造货车5700辆,为1976—1983年间的最高年产量。在这一阶段,试制了我国第一台载重45
0吨钳夹式大型货车、16吨液压汽车吊和C(75)M新型货车等新产品。
1978年,该厂获黑龙江省大庆式企业称号。1983年8月开始创办“六好企业”。翌年5月
,被黑龙江省政府命名为“六好企业”。
1984年7月开始对工厂的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干部制度、分配制度、劳动人事管理等方
面进行改革。按照铁道部对实行厂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实行厂长负责制实施
条例》。改革了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实行“集中决策,分级管理”,变一级责任制中心
为两级责任制中心。厂部集中搞经营决策,车间保持一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是年,该厂
职工克服了材料供应紧张,电力供应不足,产品品种上下场交替频繁,关键设备状态不良等
困难,全面完成国家计划。新造货车6264辆,比1983年提高20.6%;修理货车1850辆,比计
划提高15.6%;新造铁路起重机47台,比计划提高17.5%;修理铁路起重机93台,比计划提
高3.3%;完成基建投资2511.8万元,为计划的117.6%。完成工业总产值24822万元,比19
83年提高12.8%;实现利润2850万元,比1983年提高13%;实现产值和利润同步增长。
1985年,根据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首先从简政放权入手,把车间变成相
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以降低成本为重点的增收节支活动。改革干部制度,对行
政干部正职实行任期制,职能人员实行聘用制,打破干部终身制,搬掉“铁椅子”。改革分
配制度,厂部对车间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各单位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二次分配方案。
同时,完善了各级经济责任制,建立了严格的考核体系,做到奖罚严明,打破干多干少一个
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铁饭碗”分配形式。改革管理方式,开始深入推广国家经委确定的
18种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使工厂管理工作做到标准化、程序化、数据化。
1985年,工厂完成工业总产值2.86亿元,实现利润3000万元。RD(2)车轴获国家金牌
产品奖,D(35)型货车获国家科技进步奖,C(61)新型4轴运煤车获国家“六五”科技攻关
成果奖。1985年还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和齐齐哈尔市“文明标兵”称号。并连续3年受
国家经委表彰,获得“全国工业交通系统经济效益先进单位”称号和铁道部“质量管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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