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防腐厂自1934年建厂以来,经历了日伪统治、战后重修、迁厂重建和并厂扩建等4个阶
段。
哈防腐厂的前身是位于吉林省永吉县哈达湾屯的原吉林“哈达湾防腐工场”。哈达湾防
腐工场系1934年由当时的满铁株式会社、满鲜坑木株式会社和国际运输会社共同投资兴建的
。1935年施工,1936年10月1日竣工投产。哈达湾防腐工场占地面积130050平方米,主要生产
设备有47台,专用作业线12条,共有员工110人。主要产品为防腐枕木。工厂的管理人员及机
械操作人员都由日本人担任,重体力劳动由中国工人承担。在日伪统治时期,由于工场设备
简陋、工艺落后,原材料供应不足,年产量很少,经常处于半停产状态。
1945年日本投降后,该场停产。1946年,工厂遭受战争破坏,路常玉等8名老工人挺身护
厂,保住了注油罐、锅炉、起重机等主要设备。1948年3月初,吉林解放。哈达湾防腐工场由
吉林铁路管理局接管。但当时受战争的影响,工场无法恢复生产。上级指令由路常玉等老工
人组成护场队看守工场。1949年5月,根据东北铁路总局的指示,在吉林铁路管理局材料处领
导下,工场于当年8月8日恢复生产。1949年10月25日,工场改由吉林铁路管理局工务处领导
,场名改为“吉林铁路管理局哈达湾防腐工场”。1954年2月5日,根据铁工劳滕(54)字第
32号部令及吉局技字89号电报指示,该厂划归铁道部工务局枕木防腐管理处领导。
1954年,根据铁道部(54)工枕字230号通令,决定将哈达湾防腐工场搬迁到哈尔滨。同
年4月,确定在哈尔滨市太平区洛道屯铁路线东侧建设新厂。厂址勘测由铁道部东北设计分局
负责,设计工作由设计总局工厂设计事务所承担。新厂占地面积357250平方米,年产防腐木
材设计能力为15万立方米。9月,由铁道部建厂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开始施工。1955年10月,
新厂竣工投入试生产。同时被命名为“铁道部三棵树枕木防腐厂”。全厂共有厂房14533平方
米,有罐类、泵类主要设备88台。全厂职工537人。
1957年11月,根据铁道部、邮电部的协议,将邮电部在哈尔滨的木材防腐厂并入三棵树
枕木防腐厂,并入部分成立1个电柱防腐车间,为邮电部加工防

腐电柱。为此,工厂开始新建和扩建厂房。1958年3月开工。同年7月,张振声任厂长。8月,
隶属关系变为由铁道部材料供应局领导。1960年8月,新建扩建工程竣工。全部工程投资为8
13.4万元。扩建后的工厂占地面积492969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为25848平方米,主要设备
有120台,专用作业线17条,共有职工565人。1961年2月,工厂改称为“铁道部材料供应局三
棵树木材防腐厂”。1965年4月,改属铁道部物资管理局。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厂各级组织陷于瘫痪。1967年3月,成立了“革命委
员会”,下设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各生产车间改为连队编制。正常的生产秩序遭到破
坏。
1978年9月,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了原来的组织机构。冯玉书任厂长。全厂职工人
数为625人。
1979年以后,工厂贯彻落实“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在全厂开展了以优质
、高产、低耗为主要内容的增产节约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1981年根据铁道部(81)铁人字
1215、2003号文件精神,并参照北京防腐厂责任制的经验,先后在3个车间、96个工种和8个
科室中修改和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工作标准和考核记分奖励办法。嗣后,又系统地制定了《
经济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并把产量、质量、供销及利润等4项主要经济指标分
解成89个小指标下到有关车间和科室,层层分解到班组和个人。1982年,进行企业整顿,推
行首钢“包、保、核”的经验,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经济责任制体
系,工厂由过去的单一生产型逐步转为生产经营型。1983年9月,经铁道部物资局检查验收,
企业整顿合格。年底,防腐车间的防腐丙班和木材车间的选岔一组分别荣获铁道部物资局全
面质量管理QC小组竞赛“优秀小组”称号。
1984年,铁道部投资32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其中25万元用于改造供电设备;3万元用于改
造污水管线及污水井;4万元用于改造锅炉。年末,铁道部又投资60万元,兴建一座1893平方
米的综合性办公楼。1985年,根据铁道部物资局(85)物政字446号文件指示,开始试行厂长
负责制,强化了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同年5月,左乃芬任厂长。9月,工厂更名为“铁道部哈
尔滨木材防腐厂”。12月,为拓宽多种经营的途径,投资47万元,建成一座设计能力为年产
1万吨55号石油氧化沥青的厂办集体工厂。当年,哈防腐厂被铁道部物资局评为“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工厂设备,1949年仅84台,1953年增加到134台。经过并厂、扩建后,到1960年设备增加
到近300台。到1985年,计有设备301台。其中50年代的占50%,60年代的占11%,70年代的占
28%,80年代的占11%。
生产能力和产量。1955年油材生产能力为11.6万立方米,而1956—1960年实际平均年产
量达166896立方米。1961年后,由于木材供应不足,实际产量只及能力的一半。1981—1985
年平均年生产油材为78308立方米。(不含同期防腐电柱来料加工的平均年产量26115立方米
)。
销售范围主要为铁道部属哈尔滨、沈阳、北京等铁路局和邮电部,兼及其他铁路局和路
外厂矿,计20余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