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柱防腐
哈防腐厂所生产的防腐电柱分为普通电柱和特殊电柱。防腐电柱适用的树种有落叶松、
红松、云杉、冷杉、铁杉、杉木、马尾松、云南松等。除以上树种外,供需双方还可根据具
体情况另行协商采用其它树种。防腐普通电柱以0.5米为级差,长度在6—8米之间。按其长
度不同,共分为6种类型,每种类型的小头直径又分为12厘米、14厘米、16厘米、18厘米;防
腐特殊电柱也以0.5米为级差,长度在18—24米之间,按其长度不同,共分为8种类型,每种
类型的小头直径又分为18厘米、20厘米、22厘米、24厘米。防腐电柱主要用于交通和邮电部
门通讯的线路架线。
哈防腐厂在1960年扩建前只是少量生产防腐电柱。1960年增加电柱车间之后,防腐电柱
便成为该厂生产的主产品之一。工厂的防腐电柱库区,设有4台长20米、起重20吨的龙门起重
机,库区装卸电柱全部机械化。电柱车间占地764平方米,设计能力为年产54000立方米。车
间内安装2台蒸制罐。蒸制罐的主要技术参数为:
容器规格:内径 φ2000毫米
罐口 φ1950毫米
壁厚 18毫米
长度 17000毫米
容积 50.3立方米
操作条件:压力 12kg/平方厘米
温度 <110°C
介质 蒽油十重油
根据1960年铁道部和邮电部协议规定,哈防腐厂每年可为邮电部带料加工防腐电柱5000
0立方米,其中包括军委通讯兵部队9000立方米。此外,还须为邮电部代管并特殊储备防腐电
柱5000立方米。是年即生产防腐电柱16224立方米,是1959年(年产仅2050立方米)的8倍。
随着电柱车间设备、工艺不断改善,防腐电柱需求日益增多,从此,哈防腐厂防腐电柱的年
产量都在1万立方米以上。
1963—1965年,平均年产防腐电柱29142立方米,是“一五”计划期间的2.6倍。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厂生产的防腐电柱在数量上虽能基本完成任务并有增加,但
是因为检验制度被废弃,技术人员“靠边站”,所以产品质量明显下降,不合格产品增加。
1977年,铁道部公布了《木材防腐操作规程》,其中改进了防腐工艺,对防腐剂的配制
和防腐电柱的质量检验制度要求更加严格。仅红松普通电柱防腐剂吸油量的规定,就从1959
年的100公斤/立方米提高到128公斤/立方米。根据新《规程》的要求,结合工厂的实际,
在增加生产工序、改善工艺的同时,还自筹资金26万元,建成2234平方米的刻痕刺孔车间,
扩大木材刻痕规模,提高电柱防腐注油深度,保证了防腐电柱的质量。缩短了防腐注油时间
,增加了产量。1976—1980年期间,平均年产量为28793.4立方米,是“四五”计划年均产
量的1.1倍。
1981—1985年,工厂克服了资金短缺、油料和木料紧张、水电供应不足等困难,不仅完
成了铁道部下达的计划,而且还增加了外委防腐加工业务。这个时期平均年产量为27023.8
立方米。其间,1983年在开展技术革新活动中,又对电柱扒皮机的扒刀进行了改革,使扒皮
厚度由原来的7毫米下降为4毫米。节约了木材,提高了电柱加工质量。
随着通讯、煤矿、邮电事业的发展,防腐电柱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哈防腐厂生产的防腐
电柱产量也呈上升趋势,从1949—1985年共生产防腐电柱731423立方米。其中为邮电部加工
防腐电柱,1976—1982年期间,年平均约为21000立方米,1983—1985年期间,年平均约150
00立方米。
附:防腐木材生产流程
一、防腐浸注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备好仓库场地。注重防火、排水,垛间横向通道宽度不少于0.7米,纵向须留3.5米以
上防火通道。
选材。按品种、规格、树种、材质、水陆运材等质量标准进行挑选归类。
扒皮。在枕木端头除留有5厘米树皮外,其余外皮、韧皮皆须扒净。
风干。通过天然干燥,使制成枕木或电柱的下列树种含水率分别达到:马尾松、杉木等
为30%以下,云杉、红松、榆木、柞木、桦木等为35%以下;落叶松为40%以下。
刻痕。为增加浸油深度和减轻油材开裂,在枕木4个表面用刻痕机刻成凹穴,刀痕有效深
度达13毫米以上的应不少于80%,静曲强度(木材含水率为15%)应不少于250kg/平方厘米,
刀厚不大于6毫米。电柱不刻痕。
捆头。为防止开裂,对榆木、水曲柳、柞木、桦木等易裂的木材进行捆头。
配罐。为保证防腐质量,应将浸油难易程度相同的木材装在同一蒸制罐内的生产小车上
,并按长度、重量配备好,保证入罐木材含水量合乎标准。
二、防腐剂的检验和配制
检验。为保证防腐剂对木腐菌和蛀虫具有足够持久的毒效,对油质防腐剂必须经化验室
进行粘度、水份、比重、馏分(防腐油)、游离碳(煤焦油)、凝固点及重油、结渣、毒效
等项目的技术条件鉴定,方可卸入储油囤。
保管。油温须保持在50℃以上,并定期测定其含水量。含水量超过5%时要及时脱水。
配制。油质防腐剂使用时,应配制成混合油。其比例为防腐油、煤焦油(或代用品)各
占一半,允许误差2%。在配制前,应分别将这两种油加温至60°—80℃,然后共同放进混合
罐,在保持其温度不变的情况下搅拌30分钟以上,经化验确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木材防腐浸注
浸注方法。根据不同树种、干湿程度和气候情况、用途及结合工厂设备力量采取下列浸
注方法:
(一)定量浸注法。适用于易浸注及充分干燥的木材。此法能提高浸注深度、降低油耗
。木材进入蒸制罐即关闭铁门,使用压缩空气在蒸制罐和机动罐内分别造成不大于6kg/平方
厘米气压,保持5—15分钟,使木材细胞内部形成气腔,以便在蒸制后打真空时能较多地抽出
木材细胞腔内多余的防腐剂。在保持气压的条件下,将机动罐内的防腐剂放入蒸制罐内,油
满后,用高压泵向罐内压入防腐剂。根据树种、材质、干湿程度不同,造成10—14kg/平方
厘米的油压,并保持到压入一定数量的防腐剂为止。然后将防腐剂抽回机动罐。再用真空泵
抽成真空,使真空度达到或大于600毫米水银柱高以后,继续保持此真空状态不少于40分钟。
真空作业完毕后,恢复蒸制罐内的大气压,排除罐内余油,开罐门拉出防腐木材、卸入成品
库区。
(二)半定量浸注法。此法不预先加气压,其他工艺过程均与定量法相同。
(三)循环浸注法。此法是按照定量法或半定量法的工艺过程,重复地或相结合地进行
2次以上的循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