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活动规模
在黑龙江地区广大农村中,尤其在少数民族地区中,自古以来就开展有武术、摔跤、游
泳、举石、下棋、秋千、跳板、骑马、射箭、踢行头、打跑球、掰腕子、打猎、叉鱼等民族
、民间的传统体育活动。
民国时期,战乱频繁,民不聊生;东北沦陷时期,中国人民处于被奴役地位,农民参加
体育活动的为数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各级体育部门,把广泛开展农村
体育作为群众体育的重要任务之一,组织广大青年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50年代初期,生
产发展和条件较好的地区,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恢复较快,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等活
动在一些地方也很快开展起来。1953年前后,在绥化、宁安、双城、呼兰、阿城、富锦、依
兰、龙江、五常、肇东、讷河、北安、嫩江等县及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鹤
岗等市郊区农村,随着农业合作社的兴起,社员利用集体出工前、后或田间歇气时间,在地
头空地进行一些简便易行的体育活动。每逢农闲及“五·一”、“十·一”、新年、春节或
民间风俗节令,经常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或召开运动会。
50年代中期,全省农村体育活动开始走向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活动内容丰富,篮球
活动尤为普及,不少地方出现“篮球之乡”。宁安县有24个乡于1956年举行篮球比赛。海伦
、望奎、青冈、双城、肇东、安达、五常等县在“五·一”、“十·一”举办全县农民篮球
赛。各种规格的篮球场到处可见,有不少村屯利用大树或用一根粗大的木方子(柱子)钉上
不甚规格的篮板、球筐,群众称为“苍蝇拍”式的篮球架,进行各种形式的篮球活动。双城
县有234个村屯有篮球活动,并举行分片篮球赛。青冈县11个区中的163个行政村有703个篮球
、排球、乒乓球和足球队,参加活动的农民有4811人。
1956年的全省体育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对农村体育工作的领导。农村体育工作进一步引
起各地重视,普遍进行了组织机构的整顿健全工作,农村体育活动开展得更加广泛。1958年
,中共中央批转国家体委《关于体育运动十年规划的报告》指出:“在组织人民公社的地方
,体育运动应在人民公社的统一安排下,结全劳动生产,使之成为广大群众所喜爱的事情”
。省内各市、县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把农村体育纳入民兵训练内容,
农村国防体育得到开展。仅嫩江县就建立业余国防体育俱乐部35处,国防体育运动站65处,
举办射击、投弹、无线电报务培训班4期,培养400多名农村国防体育骨干。这一时期,许多
农村公社和生产队利用民兵连、排集体出工的条件,工前做广播操,工间做田间操、“搬锄
头”、“拿大顶”,午休或工后打篮球和乒乓球,利用节假日举办多种体育比赛。1958年秋
,哈尔滨市举行首届农民篮球赛,并有500多农村青年参加《劳卫制》测验。哈尔滨市南岗区
举行农民运动会,有36个农业社的500多社员参加。省内不少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利用民族
节假日,开展具有民族特点的传统体育比赛活动。1957年,由省体委、省民委共同举办“那
达慕”大会,参加的汉、满、回、朝鲜、达斡尔、鄂伦春、索伦等民族的960多名运动员来自
齐齐哈尔、肇源、林甸、富裕等地,进行了摔跤、赛马、射箭等多项体育比赛。省内,体育
基础较好的农村均组织了《劳卫制》锻炼。肇东县胜利乡有15000人参加体育活动,占人口总
数的60%,其中有400人达到了《劳卫制》各项标准,涌现出55名等级运动员和17名等级裁判
员。
1958年,为适应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新形势,省体委、团省委在青冈县柞岗乡召开了
全省农村体育工作现场会议。会上交流了柞岗乡、龙江县白山乡,嫩江县海江乡开展农村体
育活动的经验,参观了柞岗乡的体育活动。各地区、市、县共青团干部、体委干部及部分基
层代表100多人参加了会议。同年秋季,省体委、团省委在嫩江县召开农村体育工作现场会议
,听取了这个县的团县委、县体委及这个县的建设、红星乡体育工作经验介绍,参观了农村
体育活动现场。
据50年代末统计,全省农村共建立体育协会组织5718个,有体协会员1320142人。经常参
加体育活动的达250万人,占农村青壮年的70%。达到《劳卫制》各项标准的有642186人。
1960年8月,省体委、团省委再次在嫩江县召开全省农村体育工作现场会议。进一步总结
推广这个县体育工作经验。参加会议的各地、市、县团委和体委的代表150多人,参观了红星
大队的体育活动。
60年代初,在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黑龙江省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步伐,进行了适当
调整。1963年,国民经济得到好转。当年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指出:“开展群众体育要以城
镇为中心,以学校为重点,适当照顾农村,积极地切实地开展群众体育。农村要从实际出发
,根据生产的发展和群众的要求,在业余自愿的原则下,结合民兵训练和保健工作,因地、
因时、因人制宜地开展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黑龙江省为贯彻会议精神,采取
了切实措施和实际步骤,使全省各级体育机构很快得以恢
(见附图)
复,农村体育重新活跃起来,参加活动的人数和体育竞赛的次数显著增多。其中最活跃的项
目仍然是篮球。1961年,绥化县的篮球架是213副,到1963年增加到315副,22个公社都有一
支颇具实力的篮球队,排球场也由17处增加到73处。宾县1961年有农民篮球队45个,1963年
激增到109个。这个时期,少数民族体育重新得到开展。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
、延寿、尚志、宁安、肇源、龙江等市、县均举行了民族运动会。杜蒙自治县恢复了一年一
度的“那达慕”大会(当年为第四届),有2500多人参加了摔跤、赛马、射箭、“沙特拉”
、“打布鲁”等传统体育项目和田径等项目比赛。密山县东方红公社召开朝鲜族运动会有70
0多人参加比赛。绥化县召开全县民族运动会,四乡农民穿红挂绿,喜气洋洋,有的赶着牛车
拉着食品赴会,如同节日一般。场地四周搭起帐棚,架起炉灶;晚上驻地的运动员欢聚一起
,燃起篝火,载歌载舞,迎比赛、庆丰收。1962年,青冈县副县长董玉卿、嫩江县文教局副
局长齐鼎铭代表全省农村先进单位出席了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先进代表会议。同年,中共嫩江
县委书记金成德代表省体育先进单位出席了全国文教群英会。
在大办民兵师的60年代中期,大批回乡知识青年、转业军人、体育教师和广大民兵,成
为开展农村体育的骨干,特别是体育同民兵训练相结合,使农村体育开展得更加广泛、经常
,进入了群众性、经常性的发展阶段。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有组织有计划的农村体育竞赛活动中断或停止举行。在
一些群众体育活动基础较好的地区,在青年中仍有一些打球、赛跑等简便易行的活动。
1972年后,农村体育逐渐恢复。197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委在安徽省芜湖市
召开了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大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我
国社会主义体育的根本任务。”并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坚持业余
、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根据农村生产特点,农忙少搞,农闲适当多搞,以劳动作业组、
民兵班、排或生产队为单位,利用工前、工后开展群众所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体育活动。
”在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全省农村体育又出现蓬勃发展的好势头。哈尔滨
、佳木斯、牡丹江、爱辉、富锦、依兰、双城、五常等市、县恢复了农村体育比赛。齐齐哈
尔市在梅里斯公社召开了郊区社员田径、篮球比赛大会,有500多名青年农民参加。1972年秋
,牡丹江地区体委在鸡东县银峰公社古山子大队召开农村体育现场会。省体委、团省委及部
分市、县体委、团委和农村体育先进单位代表100多人参加了会议。这个大队和北安县红星公
社、望奎县先锋公社都有60%的农民(青壮年的90%)参加体育活动。他们曾代表农村体育先
进单位参加了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在这一年,全省恢复广播体操活动。在农村体育活动
较好的地区,也普遍地开展了广播体操活动。在组织评选全省广播体操先进单位中,农村先
进单位有:望奎县先锋公社白五大队、延寿县中和公社、鸡东县银峰公社古山子大队、龙江
县白山公社东白土大队、安达县卧里屯公社青山大队。
为推动农村体育的进一步发展,1973年8月,省体委、团省委联合在望奎县先锋公社召开
了全省农村体育现场会议,贯彻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精神,交流经验,还参观了这个公社
白五、坤三、坤六生产大队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及他们的广播体操和自编的生产操和田间体
育活动。
1975年,为迎接第三届全国运动会的召开,省体委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了自上而下的群众
体育检查评比活动。在评选的98个省级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中,农村占有14个席位;望奎县先
锋公社党委书记宋启贤作为全省10个群众体育标兵单位之一的代表,出席了第三届全国运动
会,并由国家体委命名为全国农村体育先进单位。
1977年,通过全省范围的检查评比,涌现出的一大批农村体育为学大寨服务的先进集体
。1977年5月16日,黑龙江体育战线“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代表会议在哈尔滨召开。在评选出的148个先进集体中,农业战线上的有:哈尔滨市香坊区向
阳公社东兴大队、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公社齐齐哈大队、望奎县先锋公社白五大队、嫩江县红
旗公社、汤原县汤旺公社、密山县裴德公社青年大队、延寿县中和公社、富裕红旗公社兴裕
大队、额尔古纳左旗敖力古亚鄂温克族自治乡等23个先进单位。在评选出的29个标兵单位中
,农业战线上的有:望奎县先锋公社、德都县龙泉公社、勃利县杏树公社永久大队、延寿县
中和公社胜利大队。这些农业战线上的体育标兵单位和先进集体,受到省的表彰和奖励。望
奎县先锋公社代表黑龙江省体育先进单位出席第四届全国运动会,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
集体。
1981年,省体委、省教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等部门相继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百万青少
年上冰雪”活动和“以广播体操、田径、球类、游泳、打拳五项为内容的群众体育活动”的
通知,推动了城乡体育活动的开展。农村体育又出现了打拳习武、做操练功、打球赛跑的高
潮。有些农村青年借助中、小学浇冰场的机会,也穿上脚滑子和各种类型的冰刀进行冰上活
动;全省沿江河等水域的市、县,夏季组织农民参加游泳活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
、佳木斯等市在举行游泳比赛时,也有农民参加。汤原县香兰公社召开农民运动会,有21个
生产队500多人参加,公社党委还规定每年4月1日和8月1日为公社农民运动会日。
1982年8月,省体委、省民委在牡丹江市召开黑龙江省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哈尔滨
、齐齐哈尔、牡丹江、嫩江、松花江、合江、鹤岗等地、市200多名运动员(其中有部分农民
运动员)参加了摔跤、秋千、跳板等比赛,并选拔队员代表黑龙江省去呼和浩特参加了全国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这个时期,哈尔滨、齐齐哈尔、嫩江、合江、牡丹江等地都先后
召开了本地区的民族运动会。据1982年统计,全省农村基层举办的体育竞赛有1533次,参加
竞赛的达486万多人次。
1983年2月2日,国务院批准国家体委、文化部、团中央关于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纪要
的通知中指出:我国有八亿农民,积极参加农村文化体育活动,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
活需要,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人
民政府要加强领导,从实际出发,采取措施,积极地把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开展起来。1983年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开创体育新局面的请示》;1984年
(见附图)
10月5日党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随着上述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全省农村体育取得了新的成就。省体委的总结中指出有“五个多”:关心体育事业的人多了
、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多了、体育竞赛多了、场地器材多了、体育后备人才多了。
据1984年统计,全省农村建有1100多个文化站,20000多个青年之家;牡丹江地区建有1
000多个青年之家;绥化地区乡乡有文化站,屯屯有青年之家。这些青年之家普遍做到了“四
有”:有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员,有活动室,有体育设备,有文体活动安排。巴彦县龙泉公社
通过村屯青年之家,组织吸引广大农民经常从事体育锻炼,成绩显著。该公社党委副书记张
国昌代表黑龙江省农村体育先进单位出席了第五届全国运动会的开幕式,并被评选为全国农
村体育先进集体。1984年,省体委、省农牧渔业厅、团省委联合在绥化县举办全省农民“丰
收杯”篮球比赛。赛后,巴彦县兴隆镇代表队代表黑龙江省前往辽宁参加了全国农民篮球比
赛的预赛,荣获亚军,随后又到湖北省孝感地区参加决赛,获得第4名。在全国开展“田径之
乡”评比活动的推动下,黑龙江省许多县(市)根据“评比标准”,加强领导,取得成效。
1983年,经国家体委批准,肇东县获得了全国首批“田径之乡”的光荣称号。1985年,绥化
、富锦、双城、桦南、虎林、呼兰等县进入了全省“田径之乡”的行列。
1984年,国家体委桃源会议倡导建设体育先进县。黑龙江省对争创工作十分重视,把它
纳入了全省体育发展规划。经过一年多上下努力,争创工作很有成效,使全省农村体育迈上
了新台阶。肇东县成为全省争创工作的典型,1985年,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了文体委员会,
把文化站建成了文体活动中心;全年举办乡镇竞赛286次,基层竞赛3000多次,经常参加各项
体育活动的达314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1.4%;在县运动会上不仅打破一批省、地、县田
径纪录,而且有400多人达到了从少年级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业余体校为省、地体校和大
专院校输送了11名优秀田径、速滑、摔跤项目的后备力量;县政府投资30万元,修整了县体
育场,修建田径训练馆和旱冰场,全县25个乡镇修建田径场、灯光球场各12个、乒乓球室25
个。争创工作走在前列的安达市,全市体育人口达11500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0%;南来乡政
府举办了家庭篮球赛,宝山镇掀起了“羽毛球热”;从城镇到乡村业余训练形成网络,有39
人参加省级比赛,并有一些人破省纪录;全市20个乡镇都建有一场、一室,老虎岗乡发挥本
地木材优势,自制篮球架,几乎每个村屯都有一个篮球场。
在争创工作推动下,1985年,全省有200多万农民参加各种体育锻炼,举办乡镇和村屯两
级体育竞赛9000多次,有150万人次参加了竞赛,体育场地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也实现了历史
性突破。经检查验收,肇东、穆棱、安达、海伦、集贤、密山、北安等7个县被省政府命名全
省体育先进县。肇东、穆棱、安达首批进入全国体育先进县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