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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领导

第五章 伤残人体育

  1983年10月2日,国家体委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在天津召开全国伤残人体育工作者和运动 员代表会议。会上,成立了中国伤残人体育协会。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卫生部顾问钱信忠被 选为协会主席,国家体委、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卫生部、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劳动人事 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的11人被选为副主席。会议指出:中国伤残人体育协会是中华全 国体育总会领导下的群众性业余体育团体;伤残人体育协会的成立在我国社会主义体育事业 发展史上写下了新的一页,标志着我国伤残人体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会议要求各地 要切实加强对伤残人体育工作的领导,抓紧建立组织,依靠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伤残人体育 活动。黑龙江省体委副主任柏蔚、哈尔滨市体委何培实(女)、省民政厅杨瑞林参加了会议 ,并被选为全国伤残人体育协会委员。会后,黑龙江省体委、省民政厅根据会议精神和国家 体委、民政部、劳动人事部、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关于积极有计划地开展伤残人体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于1984年11月25日共同 下发了《关于成立黑龙江省伤残人体育协会的通知》,要求各地、市体育、民政部门认真做 好省伤残人体育协会委员推荐工作。
    1985年8月13日,黑龙江省伤残人体育协会成立大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同年,哈尔滨、齐 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七台河、鹤岗等市及肇东、宁安、依兰、富锦、庆安、绥化、阿 城、五常、呼兰等县(市)建立起伤残人体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