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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机构

第四篇 国防体育

第一章 组织机构

  1955年,国家体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青年团中央下发《关于在青年中开展国 防体育活动的联合指示》,要求“在全国十四大城市着手建立国防体育的组织机构,有领导 、有计划地开展群众性的国防体育运动”。
    1956年6月,省体委根据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人民国防体育协会及省、市协会的机构编制 的批件,以及国家体委《关于建立各省、市中国人民国防体育协会的通知》精神,与有关部 门筹建中国人民国防体育协会黑龙江省协会筹备委员会,由省军区副司令员黄思沛任筹委会 主任,省体委、兵役局、教育厅、工会、青年团等单位各一名领导任委员。7月,正式成立黑 龙江省国防体育协会,与省体委合署办公,张庆增任协会办公室主任。9月,省国防体育协会 脱离体委,开始独立办公,调哈尔滨市兵役局副局长邵相侯任省国防体育协会副主任。同年 底,哈尔滨、齐齐哈尔市也建立起国防体育协会。
    1958年,省国防体育协会再次与省体委合署办公。
    195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将国防体育协会的组织与工作归并到体委的指示,黑龙江省于 4月撤销国防体育协会,邵相侯改任省体委副主任。省体委设国防体育处,编制5人。哈尔滨 和齐齐哈尔市体委也分别将国防体育协会归并到体委,设国防体育科。
    1960年1月,根据中央军委办公厅确定的“国防体育工作,由国家体委和军委双重领导” 的精神,黑龙江省军区副司令员张开荆兼管国防体育工作。3月,省体委国防体育处编制增加 到12人,设海陆科和航空科。1961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省体委国 防体育处编制减少到8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军区于1968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中央文革小组所发的“五·一二”命令,对全省体育系统实行了军事接管。省体委及国防 体育各事业单位,分别被省军区及空军第一航校等军事单位接管。
    1975年初,省体委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家体委、总参谋部《关于在全国恢复业 余滑翔学校和开展其它军事体育活动问题的请示》(国发19号文件)精神,着手恢复军事体 育的各项筹备工作。从此,国防体育改称军事体育。当年7月1日,省体委、省军区联合给省 委、省革命委员会呈报《关于贯彻执行19号文件和全国军事体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提 出恢复建立各级军事体育行政和事业机构,成立省军事体育领导小组。7月30日,省体委召开 全省军事体育工作会议。会后,各地相继建立军事体育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军事体 育活动。
    1982年,国务院决定,军事体育体制由解放军总参谋部和国家体委双重领导关系,改为 国家体委统一领导,与军事部门脱钩;取消军事体育名称,将军事体育项目纳入一般体育运 动系列之内,不再自成体系;撤销原军事体育组织机构,其有关业务由各级体委业务部门统 一管理,不再设专业机构。据此,黑龙江省及各市体委相继撤销了军事体育的行政和事业机 构。省体委除撤销军事体育处外,将直属的军事体育事业单位也作了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