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裁判员培训
裁判员培训的主要形式是,组织各项目的短训班和在各项目全省比赛、各市、县比赛之
前组织的裁判员学习班。历届全省运动会各项比赛、全省各个单项比赛及各市、县运动会和
各个单项比赛之前,均组织裁判员学习班。学习日期有长有短,长的一个月左右、短的2—3
天。参加人数多者200多人,少则20—30人。各项裁判员来自机关、工厂、商店、大、中、小
学校,均为兼职裁判员。
“文化大革命”前,实行等级裁判员制度。黑龙江省在部分项目中有30多名国家级裁判
员。
1978年,恢复“文化大革命”前已经审批的295名一级以上裁判员,其中,包括国家级2
8人。1980年审批193人,1981年审批107人,1982年审批192人,1983年审批167人。其中,包
括1979年以后国家体委批准的79名国家级裁判员和1979年以后国际体联审批的8名国际级裁判
员。
1982年4月,省体委在双鸭山市举办全省篮球裁判员学习班。参加对象为年龄在35岁以下
,并具备二级以上裁判水平的裁判员,共50余人。学习内容为篮球规则、传达全国篮球裁判
员学习班讲课内容、讲解篮球裁判法、播放国际篮球裁判法和比赛录像等。
1982年5月23日至6月10日,省体委在大庆市举办全省乒乓球裁判员学习班。参加对象为
各地、市有培养前途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二级以上裁判员。学习内容有乒乓球规则,传达
国际乒联规则委员会成员、中国乒协副秘书长程嘉炎的讲学,抽签和编排法,最后进行了考
试。
1985年,省体委再次审批全省30个项目一级裁判员306人。其中,游泳8名、举重3名、乒
乓球24名、武术10名、摔跤5名、排球15名、体操13名、艺术体操1名、田径48名、自行车1名
、中国象棋4名、国际象棋3名、围棋3名、羽毛球1名、摩托车1名、跳伞2名、无线电测向3名
、航模3名、海模6名、射击11名、足球12名、篮球47名、门球3名、击剑1名、手球2名、速度
滑冰43名、短跑道速度滑冰5名、花样滑冰10名、冰球16名、滑雪2名。
截至1985年,全省有一级以上裁判员1260名,分布在32个竞技项目之中。其中,有国家
级裁判员137名,分布在16个项目之中;有国际裁判员9名,分布在冰球、花样、篮球、乒乓
球4个项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