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黑龙江地区幅员辽阔,是祖国北部藩篱,东北门户。几千年来,以它肥沃的土
地,富饶的资源,使几十个民族得以在这里繁衍生息,发展壮大。16世纪后俄人
东侵,黑龙江地区与俄为邻,成为俄人攫取的猎物。特别是1858年后近百年间,
100余万平方公里的大片领土被俄国鲸吞。余下的地方,也成为以俄、日为首的
帝国主义列强掠夺的对象和相互角逐的场地。黑龙江地区的人民多年饱受帝国
主义列强的欺凌、盘剥、蹂躏与摧残。1945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解放了黑龙
江地区。从此,黑龙江省成为保卫祖国,开展对外交往活动的基地之一。新中国
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从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了独立自
主的对外政策。几十年来,黑龙江省在涉外活动中,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的对外
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一
中国与俄国本不接壤,15世纪俄罗斯大公国在欧洲取胜后,于16世纪下半
叶越过乌拉尔山侵入亚洲地区。17世纪中叶推进到中国边境并侵入中国境内。
当时,因清廷忙于进行统一全国的战争,对俄人入侵一时难以顾及,迨至国内局
势趋向安定,始着手筹划阻止俄人入侵。时值康熙盛世,国力较强,清廷认真地组
织了对俄人入侵的反击。从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起,双方经过历时两年的
以雅克萨为主战场的军事较量,使俄国侵略军的攻势被遏止。1686年秋,清廷与
俄国均同意两国举行边界谈判。1689年(清康熙二十八年),两国各派出使臣在
尼布楚进行边界谈判。期间,谈判几度陷入僵局,濒临破裂。最后,双方都做了相
应的让步:清廷让出了被俄人占去的原属清朝的大片领土,俄国退出已侵占的部
分土地,双方达成了划界协议,签订了《中俄尼布楚议界条约》。这是历史上中国
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划界条约。
俄国的侵略势力虽然暂时被遏制住,在《尼布楚议界条约》签订后的一百余
年间,中俄在东北地区也基本上和平相处。但是,俄国推行扩张主义政策,妄图霸
占中国东北地方的计划始终没有放弃。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爆发“鸦片战争”。清廷被迫与英帝国签订了丧权
辱国的《南京条约》。英国侵略者轻易取得“鸦片战争”的胜利,诱发、刺激了帝国
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俄国又燃起了侵占中国东北黑龙江流域的贪婪欲火,
重新组织实施已搁置一百余年的侵华计划。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前后,俄皇
正式推行对华侵略政策,并且确定了“先军事占领,后协商谈判”的策略,开始有
组织、有计划地入侵黑龙江流域。它先进行军事侦察,进而设置军事据点,实行实
质性的占领,以造成既成事实,逼清政府就范。
俄人入侵活动,清朝地方边防部门对清廷屡有报告。但清廷为图苟安,顽固
推行对外投降、对内镇压政策。黑龙江地区的军队,绝大部分被清廷调往关内。边
防前线的兵力,仅剩有几百人,无力与俄人对抗。清廷只指令边防部门“秘密观察
俄人动向,不准轻启边衅”。
俄国人在对黑龙江以北中国领土实行军事占领的部署大体就绪后,即利用
英法联军侵华,清廷正处于内忧外患的困境之时,采取“欺骗、讹诈、恫吓”并用的
手段,向清廷提出进行边界谈判,并提出中俄东部边界要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
界的主张。清廷开始不同意谈判,但在俄人诱骗、威逼下,遂派黑龙江将军奕山为
边界谈判代表,并令其在谈判中要坚持以《尼布楚议界条约》规定的边界线划界,
但不要使谈判破裂。谈判中,奕山在俄人的讹诈、恫吓下,于1858年(清咸丰八
年)5月在由俄方拟定的《中俄瑷珲和约》上签了字。根据这个不平等条约,俄国
占去了属于中国的黑龙江以北60余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而且将乌苏里江以东至
海的属于中国的领土定为“中俄共管之地”。奕山在给咸丰帝的奏折中为自己辩
护说,在划给俄国的领土中,凡是有中国人住的地方都留给了中国,其余的均“乃
空旷之地”,对清廷隐瞒了真相。
《瑷珲和约》虽经奕山签字,但清廷在了解真相后,迟迟不予批准。在此情况
下,俄国一方面对乌苏里江以东中国领土加速部署军事占领;另一方面遣使到北
京与清廷交涉。交涉的内容:一是要清廷从速批准《瑷珲和约》,二是要清廷割让
乌苏里江以东的土地。双方曾进行了多次谈判,但俄国的领土要求始终被清廷坚
决拒绝。1860年(清咸丰十年),英法联军攻陷上海后,俄使企图借助于英法联军
的势力达到侵占乌苏里江以东领土的目的,遂去上海,同英法联军相勾结,向英
法联军提供军事情报,并挑唆、鼓动英法联军攻取北京。英法联军占领北京后,咸
丰皇帝出走承德,委恭亲王奕訢同英法联军议和,俄使又充当居间调停人。英法
联军撤出北京后,俄使以调停有功,对清廷进行讹诈,要求批准《瑷珲和约》,北部
以黑龙江为界,还要求东部以乌苏里江为界。清廷不允,俄使便以“重招英法联军
回京”相恫吓。奕诉既怕英法联军重来,又受逼于咸丰帝急欲回銮北京,遂接受了
俄国的苛刻条件,于1860年11月签订了《中俄续增条约》(又称北京条约)。此
条约除重申《瑷珲和约》中关于两国以黑龙江为界的条款外,又确定东部以乌苏
里江为界,使俄人又侵占去中国领土40余万平方公里。俄国通过《瑷珲和约》和
《续增条约》的签订,推翻了《尼布楚议界条约》规定的中俄边界线,鲸吞中国领土
100余万平方公里。对此,马克思曾说:“由于进行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帮助俄国
获得了鞑靼海峡和贝加尔湖之间最富庶的地域。”恩格斯说:“俄国从中国夺取了
一块大小等于法德两国面积的领土和一条同多瑙河一样长的河流。”
《瑷珲和约》除规定黑龙江以北的中国领土归俄国外,还规定原在精奇里江
以南至豁尔莫勒津屯地区(即江东六十四屯,约2 000平方公里)居住的中国人
仍在原地“永远居住”,由中国官员管辖,俄国人“不得侵犯”。条约签订后不久,俄
国即不顾信义,背弃条约,开始组织“移民”挤占中国居民区。中国方面根据条约
规定,与俄国进行过多次交涉。于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双方各派出官员共
同勘定了在该地区中俄两国居民的生活、生产地界。迨至1900年(清光绪二十
六年)俄国参加八国联军侵华,以马刀、步枪对江东六十四屯的中国居民施行灭
绝人性的大屠杀,有的竟被驱赶进黑龙江中溺死,约有7 000余人死于非命。同
时被屠杀和被驱赶的还有数千名祖居海兰泡地区(即今苏布拉戈维申斯克)的中
国人。从而酿成历史上称之为“血洗江东六十四屯大惨案”。江东六十四屯地区
被俄国侵夺占领。尽管中国割让出黑龙江以北的60余万平方公里土地;而仅在
约2 000平方公里范围内保留中国人民居住权和官员管辖权,但连这点权利,也
被俄国以血腥屠杀的手段剥夺殆尽。在此后的近百年间,中国历届政府均为此事
依照条约规定同俄(苏)进行交涉,要求归还中国方面应享有的权利。但是,俄国
均以该地“已无中国居民”为由,拒绝归还,因而,此事遂成为历史悬案。
《中俄续增条约》签订后第二年(1861年),中俄双方派出大臣对东部陆地边
界进行实地勘察后,又签订了《中俄勘分东界约记》,但并未能制止俄国的入侵。
在此后的20余年间,不仅俄国居民越界垦荒,军队也不断向中国境内推进,用武
力蚕食中国领土。为此,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清廷派出大臣同俄国大臣进行
边界谈判,对东部边界联合进行实地勘察,并且签订了《中俄珲春东界约》和
《中俄查勘两国交界道路记》。由此划定了中俄两国东部边界的走向。
俄国政府在军事入侵活动得手以后,又开始筹划经济入侵。19世纪末期,俄
国计划修筑由欧洲地区通往远东太平洋沿岸的铁路,即西伯利亚大铁路。1895
年(清光绪二十一年)发生了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战败后,清廷同日本签订了割
地赔款的《马关条约》。由于日本成为清廷外部的主要敌人,俄国人便乘隙而入,
对清廷施行诱惑,声称:为了共同抗拒日本而修筑的西伯利亚铁路要从中国的东
北地区穿过。从而提出了“借地”筑路的要求。1896年,俄国以尼古拉二世举行加
冕典礼为由,邀清廷派重臣前往致贺。清廷谋划“以夷制夷”,实行“联俄拒日”政
策,决定派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俄国“联合拒日”的利诱、哄骗、恫吓下,李鸿章同
俄国签订了以“共同防御日本与英国”为目的《御敌互相援助条约》(通称《中俄密
约》)。根据这个条约又签订了《中俄合办中东铁路章程》。俄国取得纵横贯穿中
国东北地区的中东铁路(也曾称东清铁路、东省铁路)的修筑权和经营管理权,不
久,又取得了自哈尔滨至大连的支路修筑权。它为了达到永远霸占东北目的,进
而攫取了铁路沿线地方行政管理、驻军、设警、司法、税收、占地与买卖土地、开
矿、采伐林木、内河航行等一系列特权。中东铁路沿线地区实质上成为没有租界
条约的俄国“租界”。
在中东铁路修筑和运行过程中,俄国的官吏、士兵、铁路工程技术人员和管
理人员及其家属进入中东铁路沿线地区。在铁路沿线很快形成一些商埠、城镇,
俄国借中东铁路攫取了一系列特权,使得日、英、美等帝国主义列强争先恐后地
要求清廷准其享有与俄国同等特殊权利,并且纷纷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设立
领事馆。各国领事馆在对中国政府索取特殊利益上既排斥、又勾结,一家得利,竞
相效尤,蜂拥而上。帝国主义列强为了瓜分中国东北,划分势力范围,背着中国签
订了《英日协定》、《英俄协定》和四次《日俄协定》。
中东铁路通车后,中国东北地方当局开发北满地区,各列强借机取得开发的
特殊权利和所谓优惠条件,在短短的七八年中,由资本家、工厂主、商人、手工业
者等形形色色的淘金者与多门类学科的知识分子组成的庞大复杂的侨民队伍,
涌进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北满地区。1912年在哈尔滨的外国侨民多达4万多人。
当时的哈尔滨市人口为68 549人(隶属滨江厅的道外除外)。这些外国侨民还分
别成立了所谓维护侨民利益的“侨民会”之类的组织。他们既是在各列强领事馆
庇护下的特权享有者,又是列强谋取特权的支持者。
在大量外国侨民和外国资本涌入的同时,也带进了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文
化艺术,这对北满地区的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为了办理对外交涉事务,清朝和以后的民国政府,在地方上设立了同外国打
交道和管理外国侨民的交涉总局和专司同中东铁路办交涉的铁路交涉总局,但
是,因为国力孱弱,这些外事机构在处理涉外事务时只能是苟且因循,屈从帝国
主义者利益。特别是铁路交涉总局,从本质上说它成为中东铁路局的办事部门。
因为,一是铁路交涉总局的最主要领导人(总办)的任选,要先征得中东铁路局俄
人总监工的同意,否则,不能任职;二是铁路交涉总局的全部经费依赖中东铁路
局支付。
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发生“庚子事件”,俄国参加八国联军乘机出兵占
领中国东北,盘踞中国东北达7年之久,经过两国多次谈判,它以“据兵占领”和
“永不撤军”相要挟,对清廷提出难以接受的苛刻的撤军条件,中国首席谈判代
表、驻俄公使杨儒被逼死于任所。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日俄两个帝国主义国家,为了争夺中国领土及在
中国的特权,以中国的土地为战场,爆发了“日俄战争”。俄国战败后,退出辽东半
岛,将由长春至大连的中东铁路支线让给了日本。日本取代了俄国在南满一带的
权势后,极力向北满扩张推进,从而展开了日俄争霸北满的角逐。日本在哈尔滨
的侨民由1907年的627人,增至1917年的2 287人。
二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不久全国陷入军阀割据、内战连绵的局面。民国政
府与各地的军阀势力,在对外活动中推行的依然是向列强妥协,投降的路线,甚
至连当年清政府都不敢接受的条件,民国政府的当权者亦能泰然受之。清末开
始,俄人违约在中国境内采金。中国政府发现后,令其立即从金矿退出,并要求俄
人赔偿非法所采矿金。俄人不仅拒绝赔偿中方的损失,反而要求中国政府赔偿他
们在采勘、建矿等方面所投入的资金510万卢布。从清末至民国,两国政府进行
历时7年的谈判、交涉,时至1917年的10月,经中国北京政府国务会议议决:以
赔偿开矿场俄人200万卢布,而了结此案。
1917年,俄国发生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苏维埃政权于1919年、1920年曾
先后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言》称“放弃侵犯他国领土,放弃对其他民族的任
何强行并吞,放弃赔款”,“以前俄国历届政府同中国订立的一切条约全部无效,
放弃以前夺取中国的一切领土和中国境内的一切俄国租界,并将沙皇政府同俄
国资产阶级残暴地从中国夺取的一切,都无偿地永久归还中国”。要求中国首先
对它承认并建交。当时的北京民国政府,面对苏维埃政权的《对华宣言》,虽令原
驻俄公使与苏维埃政权进行接触,但未能正面响应。因为,在苏俄政权尚未稳固,
世界诸列强尚未承认时,北京政府不敢先予承认和建交。苏俄政府要求北京政府
“先承认,后谈判”,而北京政府则要求“先谈判、后承认”。迨至1923年后,苏俄
政权趋向稳定,对外政策变化,《对华宣言》未能实现。
因受苏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影响,自1918年至1923年的6年间,以哈尔滨
为中心的北满社会政治风浪激荡。由国内国外阶级、民族、帝国主义之间的各种
矛盾形成的、表现为5股的中外政治势力交织纠缠在一起。一是,以中东铁路局
长俄人霍尔瓦特为主的俄侨,纠合由俄国逃来的反对十月革命的原俄国残余势
力,以北满地区、哈尔滨为基地,组建俄国临时政府,霍尔瓦特曾自封为临时全俄
最高执政,并且募集军队,妄图重返俄国,推翻苏维埃政权。二是,苏俄政权要取
代、承袭旧俄国势力,继续占有中东铁路,在布尔什维克领导下建立各种政治、军
事和群众团体组织进行政治活动,要求中国政府清除反苏维埃势力,并且通过在
中东铁路工作的中俄职工对中国社会宣传共产主义思想。三是,以日本为首,美、
英积极配合的帝国主义列强联合势力,乘苏俄政权立脚未稳,提出要国际共管西
伯利亚铁路和中东铁路,并且组织联合干涉军,以哈尔滨为基地向西伯利亚进
军,以武力推翻苏维埃政权,夺取中东铁路,取代俄国在北满的特权,进一步扩充
发展自己的势力。四是,中国东北地方当局,既愿随同诸列强联合反对苏维埃政
权,又反对所谓的国际共管中东铁路,并且想借俄国发生社会主义革命的机会,
收回由中东铁路俄人把持的行政管理、驻军、设警、司法、教育、土地、开矿、邮电
等特权,在哈尔滨成立了市政管理局,取消了由中东铁路局领导的以外国人为主
体的董事会。五是,北满地区、哈尔滨社会上的广大群众,爱国主义的政治热情高
涨,政治性的罢工、罢市、游行示威等活动,彼伏此起,反对列强进攻苏维埃政权,
反对所谓的国际共管中东铁路,反对列强取代由俄国人把持的中东铁路的路权,
要求驱逐霍尔瓦特等中东铁路的俄国领导人,要求取消外国人享有的特权。
在中国东北的北部地区出现的这种错综复杂、激烈搏斗的政治局面,随着苏
维埃政权的稳定,国际和苏联国内反苏势力的失败,中国与苏联的建交,中东铁
路特权被逐渐取消并变为商业性机构等总形势的变化,逐步转向安定。但是,日
本在这一地区的势力有了很大发展。1920年,哈尔滨市的日本侨民人数已达
3 759人。其中有许多是穿着便衣的军人。日本侨民依靠不平等条约获得了种种
特权。日本势力已成为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主要威胁。
1924年,中国北京政府同苏联政府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
纲协定》及《中东路暂行管理办法协定》等附件,双方在《协定》中声明,中国承认
苏联政府,并在《大纲协定》签字后一个月内,举行会谈,商定解决一切悬案的办
法。双方决定在准备举行的会议中,两国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废除原有中
俄所订一切条约、协定、合同等,重新订立新的条约、协定;苏联政府承认外蒙古
是中国领土;双方也同意在各自境内不许有反对对方政府的势力和团体存在,也
不做与对方国家公共秩序、社会组织相反的宣传;双方还将重新划定国界;关于
中东铁路,双方特别声明,它是纯商业性质的公司,由两国平等共管。上述《大纲
协定》签字后,遭到东北地方当局的反对。苏联政府代表又同东北地方当局谈判。
由于东北地方当局企图借助苏联势力,增强自身力量,以便进行对直系军阀的战
争,谈判很快达成协议,签订了《奉俄协定》。此协定与《大纲协定》相比并无大的
不同,只是将中国赎买中东路的期限由80年改为60年。
根据上述协定,1925年9月,中苏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未取得任何成果。《大
纲协定》所规定的内容基本上没有实现。《大纲协定》的内容,总的看是对中国有
利的。苏联政府所以同意签订这一协定,是从其当时政权还不够稳固,在国际上
还处于被孤立的境地这一实际情况出发的。《大纲协定》的签订,对苏联政府来
说,第一,取得中国的承认,同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有助于摆脱其孤立局面。
第二,声明放弃帝俄在中国攫取的特权和多种特殊利益,在国际上树立了一个有
别于帝俄和其它帝国主义国家的良好形象,从而扩大了国际影响。第三,中国政
府做出承诺,不允许反对苏维埃政权的势力在中国存在与活动。第四,得以继续
保持对中东铁路的经营管理权,也是保持同中国社会联系的一条重要渠道。当时
由于中国存在南、北(广州与北京)两个政府和东北地方当局,三股政治势力彼此
对立,相互厮杀、争夺,再加上苏联政府态度不积极,派出的代表置《大纲协定》于
不顾,而游说,周旋、活跃于中国三股政治势力之间,中国方面没有抓住《大纲协
定》签订后的时机去努力争取实现《大纲协定》所规定的全部内容,致使机会错
过。在中苏共管中东铁路后不久,中苏间的矛盾便日渐公开化。
1926年,中东铁路的苏籍局长因拒绝为东北地方当局运兵而被东北地方当
局逮捕。苏联对中国政府发出了最后通牒。在北京政府干预下,苏局长始获释放。
1927年,东北地方当局控制把持了中国北京政府,以苏联在中国“宣传赤化”为
由,派军警包围和搜查了苏联驻华大使馆,逮捕了若干名苏联的、中国的共产党
员,中苏断绝外交关系。1928年末,东北地方政府易帜,服从当时的中国南京国
民党政府领导。南京国民党政府认为苏联对华宣传共产主义,中国的共产主义来
自苏联,因而指令东北地方政府坚决反对苏联,并以苏联没有遵守“不进行赤化
宣传”的协议为借口,要收回中东路。1929年7月,东北地方政府出动军警搜查
了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逮捕了在总领事馆开会的人员,并依照南京国民党领
导人蒋介石对苏“先接收,后谈判”方针,强制接收了中东铁路,赶走了苏联政府
委派的铁路局长。这时的苏联政权已经稳定,对于中国政府的行动,一面向南京
政府发出最后通牒,一面准备以武力反击。先是陈兵边境,后则武装进攻。中国
东北地方政府也以武力相抗衡,以致在黑龙江省的全部中苏边界发生了“战争”。
由于双方武力悬殊,战争以中国东北军败北而告终。继之,双方进行谈判。中国
只好接受苏联提出的条件,从而签订了《伯力协定》。根据《伯力协定》,中俄双方
派出代表团就中东铁路问题继续谈判。因双方意见分歧很大,谈判没有进展。后
因“九·一八”事变爆发,中苏谈判宣告中断。
1931年9月,日本帝国主义者发动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由于国
民党政府采取不抵抗政策,日军在短短几个月中,便占领了全东北。对于日本帝
国主义者占领东北一事,南京国民党政府于事变发生的次日,即9月19日,电令
正在日内瓦出席国际联合会会议的中国代表向国际联合会控诉,要求国联主持
公道。1932年国联组织了以英人李顿爵士为团长的调查团到中国东北实地调
查,于5月9日到达哈尔滨。调查团因受日本占领者百般阻挠、破坏,调查未能
全面、公正进行。调查团回到日内瓦国联总部以后,在其提出的调查报告意见中,
除限期日本占领者撤出东北外,竟要求中国政府对东北实行“地方自治”,由“国
际共管”。此方案竟获得国联大会的通过。国联的这一方案,遭到日本政府的强
烈反对。1933年3月,日本天皇下令日本政府退出国联。
自1931年9月至1945年8月的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者在东北组
织了伪满洲国政府,进行了血腥统治。
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在黑龙江地区虽一度设有外事机构,但实际上只是
日本帝国主义手中的傀儡,是日本政府对外机构的一部分。在对外活动中,它不
断排挤西方各国势力,西方各主要大国,除法西斯德国、意大利等极少数国家外,
均不肯承认伪满政权。“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哈尔滨的西方各国领事馆,陆续被
迫关闭。
1935年苏联背着中国将中苏合办共管的中东铁路,以1.7亿日元的代价,
单方面卖给了日本。当时,中国南京国民党中央政府,针对这件事曾发表声明,表
示反对,但并未能阻止日苏之间的私相交易。
在东北地区,日伪政权除进行残酷统治外,日本为达到永远霸占东北的目
的,大量向东北移民。截至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已向黑龙江地区强制
移民48 172户、110 131人。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至1946年8月,地方政府将大
批日本移民遣送回国,但仍留下1万余人。
日伪当局的残酷统治,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坚决抵抗。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
日联军为主体,广泛开展了游击战争,打击日本侵略者。苏联政府对抗日联军的
活动,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军事暂时失利的情况下,抗日游击队甚至包括国民
党政府系统的部队如马占山等诸部,都曾进入苏境。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到1944年时,所谓的德、日、意轴心国的败局已定。
1945年2月,美、英、苏三国的首脑在雅尔塔举行会议(历史上称之为“雅尔塔会
议”)。在这次会议上,三国首脑划分了在战后世界各自的势力范围。其会议内容
虽然关系到中国,但他们没有让中国参加,而且背着中国政府由与会的三国签订
了有损于中国利益的《雅尔塔协议》。以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为由,苏联谋取在
中国东北的某些特权,如与中国合办中国长春铁路等。对此,在1945年8月中
国国民党政府和苏联政府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加以肯定。后来由于中
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了解放战争,国民党政府基本上未能控制东北
地区。因而,除1945年底和1946年初一段时间外,中国长春铁路没有实行中苏
共同经营。
三
1945年8月9日,苏联对日本帝国主义宣战,进军中国东北。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告
无条件投降,中国东北地区由苏军暂管。1946年4月,苏军全部撤出中国,黑龙江地区由中国
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接管了政权。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10月2日,苏联政府承认新中国,双方建立了正
式外交关系。10月20日,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正式开馆。
1949年末至1950年初,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率代表团先后到达苏联
莫斯科,同苏联领导人会谈。经过友好协商,1950年2月14日,中苏双方签订了《中苏友好同
盟互助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以及《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协定》等文件,两国外长还互换了三个照会。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和大
连问题,苏联方面同意早日放弃它根据1945年同中国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有关协定而获得的某
些特权,其时间不迟于1952年末。1952年12月31日苏联政府根据双方上述协议派苏联驻华大
使潘友新为代表,将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该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
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恩来总理兼外长率代表团参加了在中国哈尔滨举行的移交仪式。在日
本帝国主义投降后,先由苏军接管、后转给苏驻哈尔滨总领事馆的日伪企事业也陆续移交给
中国的相应部门。
中苏两国在1950年2月14日缔结新约后的一段时间内,有过密切的友好关系。在黑龙江省
,中苏友好协会普遍建立,会员发展到最基层的工农群众。苏联派来中国的代表团、文化艺
术访问团、表演团的大部分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活动。自1952年末到1953年初的一个月间
,有三个苏联艺术团来哈尔滨进行访问演出。
1951年2月,中苏两国签订了《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额尔古纳河、松阿察河及兴凯湖
之国境河流航行及建设协定》和《黑龙江、乌苏里江、额尔古纳河、松阿察河及兴凯湖等中
苏国境河流航行规则》,确保中苏双方船舶平等地、无阻碍地利用国境河流航行。1957年,
中苏两国又签订了《关于国境及其相通河流湖泊商船通航协定》。根据《协定》,中国船舶
可以航行至苏联的哈巴罗夫斯克(伯力)、共青城、尼古拉耶夫斯克(庙街),苏联船舶可
以航行至中国的同江、富锦、佳木斯、哈尔滨,为两国贸易部门运送货物。
根据中苏双方签订的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有关协定,苏联援助中国建设的
156项工程中,在黑龙江省的工程项目有22个。百余名苏联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有较长时间在
黑龙江省工作。自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的1945年至50年代末的十余年间,在黑龙江省的中苏
边境地区,苏方一直驻有重兵,警戒森严。但是中国方面出于对苏联在政治上的信赖,在黑
龙江省的整个边境线上,既无驻军,也未设警。
在50年代,中苏边境地方党政机关的领导人经常互相访问,两国居民之间和平相处,并
进行一些相互救助活动。特别是50年代中期,黑龙江省和省内边境地区一些市、县的党政领
导机关、业务对口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人,与苏联远东地区的哈巴罗夫斯
克(伯力)边区、滨海边区、阿穆尔州、萨哈林州等相对应的地区、部门间进行过一段较为
密切、频繁、气氛热烈的友好交往活动。在交往中,双方沟通情况,交流各方面(包括政治
思想工作、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的经验与技术,还互相馈赠
农作物籽种、种畜、种禽与生产、交通工具。为了发展双方边境地区的经济,本着“互通有
无,以货易货,进出平衡,记帐结算”的原则,开展了边境地方贸易。
但是,在此期间,由于苏方的原因,也出现了一些有悖于友好的活动和纷争。日本帝国
主义投降后,苏军对中国东北施行军事管制时,拆除了由黑龙江省内地通向边境的4条铁路,
将日伪航运局近百艘客货船舶当作对日作战的战利品,全部拉往苏联(没有偿还),还拆走
了一些工厂的设备。中苏两国边界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中本应该以航道中心线分界,但是,
苏联利用军管的机会,单方面把在两江的边界线划到中国一侧的岸边,在个别地方竟然划在
中国的江岸上,从而将应该属于中国的800多个江中岛屿(占属于中国岛屿的80%)与相应的
水域,以及部分中国的陆地领土,划入苏联版图。对进入这些地区从事生产活动的中国居民
使用武力,甚至进行绑架或开枪射击。在界江航行管理上,苏方违反有关协定,长期剥夺中
方对航标的设置和管理权。这些问题的发生与存在,使黑龙江省中苏边境覆盖上阴影,以至
纷争几十年。黑龙江省外事工作人员与有关方面对于苏联侵害中国领土、主权的种种行为与
苏联有关方面做了有理、有节的斗争,捍卫了中国的利益。
从50年代中期始,为了进一步突破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封锁,广泛开展了对外友好活动,
争取团结更多的朋友,特别是依照“以民促官”的方针,对日本开展了民间外交。作为中国
东北名城、解放时间最早的哈尔滨,对资本主义国家人员开放,接纳了一批批外国人前来参
观、访问、旅游或从事各种专业活动,对于我们向外部世界宣传新中国建立后在治愈战争创
伤、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对于第三世界人民了解被列强特别是日本
帝国主义统治压迫几十年的旧中国在解放后的变化情况,了解新中国实行的对内、对外各项
政策,破除帝国主义的各种歪曲、诬蔑宣传,增进对中国人民的了解与同情发挥了重要作用
。
从50年代末期始,由于中国拒绝苏联提出的有损中国主权的要求,由于中国反对苏联的
控制,中苏关系发生裂痕。1959年,新中国建国十年大庆,苏联方面与我边境县素有交往关
系的地区,事前均接受来我方参加庆祝活动的邀请,但在节日前夕全部拒邀。苏联两个边区
、两个州虽然应邀请派来代表团,但代表团的态度冷淡,情绪消沉。1960年7月中,苏联驻哈
尔滨总领事馆突然通知黑龙江省外事处,苏联政府决定撤回在中国工作的全部专家。当时在
黑龙江省哈尔滨和齐齐哈尔工作的专家有96人,还有家属135人,这些专家奉命于8月中旬全
部撤走,并且带走了正在进行的未完工程的全部图纸与有关资料。苏联政府的这种撕合同、
撤专家,不顾国际间起码信义的做法,给我国的经济建设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同时也引起不
少苏联专家的愤慨。
虽然苏联政府公开反华,但是黑龙江省外事处,除对苏侨一如既往,依然一视同仁,不
加歧视、不加排斥外,对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人员也友好相待,对苏方的正常工作,给以
积极协助,并以极大克制,做了许多有益于维护团结反对分裂的工作。
随着中苏两国关系的恶化,苏联加紧了反华步调。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利用非法的“
苏联侨民会”(历史上沿袭下来的俄侨组织,解放后哈尔滨市公安局未予登记,但照顾到两
国关系亦未予取缔)替代领事馆办理侨务,唆使或支持苏侨与地方政府为难,并进行情报活
动。因此,苏联侨民会这个非法组织,于1962年9月被哈尔滨市公安局查封取缔。不久,苏联
驻哈尔滨总领事馆宣告关闭。
进入60年代,由于苏联政府对中国施加种种压力,不断进行挑衅,中苏边境地区的形势
步步走向紧张,以至发展到武装冲突的严重地步。
从1961年起,中国公安部门在黑龙江省中苏边境地区设立了边境派出所,防卫和维持边
境地区的治安。1962年边境派出所改为边防工作站,其主要任务仍然是维护边境秩序和社会
治安。而苏联方面,在中苏边境地区进一步增强针对中国的军事力量。特别是1964年以后,
在中苏边境的兵力增至数十万人,形成大军压境的态势,对中国实行军事包围。苏联当局除
在国内制造反华宣传外,同时在临近黑龙江省的远东地区设有三部大功率的专对中国的华语
广播电台,对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进行多种造谣、诬蔑和攻击,挑拨中国党、政府与群众的关
系,煽动中国群众起来反对自己的祖国,鼓吹“中国健康的力量”接管中国政权。它们利用
军事占领中国黑瞎子岛的有利地位,曾多次封锁在该岛北侧的和东南侧的黑、乌两江的主航
道,不准中国船舶通过,几度造成中方连结黑、乌两江的航运停航,还制造借口拦截、扣留
中方船舶,打伤中国船员。苏联边防军横行界江,霸占属于中国的岛屿,以军艇撞击中国渔
船,中国边民在界江或界江中属于中国的岛屿上从事正常的生产活动,常常受到苏边防军的
阻挠、破坏。中国边民的生产、交通运输工具常遭苏边防军抢劫或毁坏;我边民常被暴力驱
赶、打伤,甚至被打死,还有的被抓到苏边防哨所被强制接受审问。苏边防军越境到中国境
内绑架中国居民进行审讯,竟然成为他们搜集情报的主要手段之一。苏联方面利用中国“文
化大革命”期间社会动乱的机会,制造边境紧张局势,对中国施加压力。他们不仅在中苏边
界一些地方把控制线推进到中国境内,而且苏边防军竟越界到中国境内巡逻,还在中国境内
开设边防巡逻道,或构筑军事设施。同时,苏边防军侵入中国境内,开动坦克、装甲车撞伤
、撞死、压伤、压死手无寸铁正在从事生产活动的中国居民。对中国边防部队在中国境内进
行正常的巡逻活动,竟然屡屡进行阻挠,多次挑衅,抢夺中国边防人员的枪支弹药,动用武
力,制造边境事端,以致发生了令世界瞩目的“珍宝岛事件”。对于上述的苏方霸权主义行
径,黑龙江省人民和驻军部队,坚持爱国主义立场,以中华民族的大无畏精神,坚决维护国
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和国家民族的尊严,同苏方进行了针锋相对、不屈不挠的斗争。
在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同时,注意争取团结苏联广大人民,把苏联推行霸权主义政策与
苏人民区别开来,并且利用多种机会向苏联人民说明中苏关系所以恶化的真相,使之正确理
解中国的对苏政策。
整个60年代苏联霸权主义乌云一直笼罩着黑龙江省的中苏边境,双方关系走进低谷。除
两国航运部门的界江航行谈判和边防部门间处理边境事务的会谈还保持接触外,其它黑龙江
省与苏联有关方面的联系渠道全部断绝。
1969年9月11日,中苏两国总理在北京机场达成谅解:维持边界现状,防止武装冲突,双
方武装力量在边境争议地区脱离接触,并同意恢复边界谈判以解决边界问题。在两国总理达
成谅解后,70年代黑龙江省中苏边境上的紧张局势有所缓和,苏边防军越境的次数减少;越
界在中国境内构筑的部分工事苏方主动拆除、平毁;反华宣传的气势减弱;对于中国船舶沿
主航道绕经黑瞎子岛北侧航行问题,双方达成有条件的无阻碍通过的协议等。但是,由于苏
联推行霸权主义的基本政策未变,苏联在中苏边境上对中国大军压境的基本态势未变,因而
苏边防军对中国边民在边境地区进行正常生产、通行,有时仍无端横加干涉、破坏,越境抓
人、打人,挑衅滋事,扰乱黑龙江省边境地区社会安宁的事件仍屡屡发生;派遣各式间谍,
进入中国搜集情报的活动也从未间断。甚至还发生过诸如数十名全副武装的苏边防军人入侵
中国黑龙江省虎林县境内纵深4公里多的月牙泡地区,并打伤、劫持中国居民十数人的严重事
件。
进入70年代,中国调整了同美国的关系,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同时,加强了同
日本和西方世界、第三世界国家交往与联系,打开了对外关系的新局面。由于中国的“文化
大革命”运动,在国际上引起很大反响,褒贬不一,议论纷纷,当运动进入中后期时,一些
有各种不同政治观点、政治信仰的外国友好组织、友好人士纷纷到中国、到黑龙江省的一些
基层单位、到群众中考察。
一些搞世界战略研究、国际关系、政治理论研究等等的外国专家、学者、记者、社会活
动家,以及一些关心中国,希望了解黑龙江省的友好人士纷纷到黑龙江省参观、访问。特别
是“工业学大庆”吸引了一些外国政治家、经济学家及实业家、记者等,包括一些国家的元
首、政府首脑、议会领袖、部长、朝野党派领导人、驻华外交使节等到大庆油田考察。这些
活动增进了黑龙江省的对外交往,扩大了在国际社会的知名度。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对国家的对外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重申
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线,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中国的外交活动空前活跃,对外交往逐年
扩大。为了配合国家的总体外交,建立一个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和平稳定的周边环
境和国际环境,黑龙江省以发展与日本、朝鲜、苏联等毗邻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为重点,以
开展全方位的开放为目标,积极主动地开展地方外事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的对外开放和
经济建设。
1979年到1985年末止,黑龙江省先后同日本、加拿大、美国、丹麦、南斯拉夫、朝鲜等
国的近20个省、县、市结为友好关系,或经济伙伴关系。
为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关系,在此期间,共派出出
国人员1万余人。仅1985年一年就派出各类团1113批,4146人次,其中省级代表团11个,各类
留学生、实习生、访问学者,以及参加各种国际会议人员共370多人。共聘(邀)请来黑龙江
省指导生产,传授技术、讲学、介绍传播经验的外国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5919人次。
黑龙江省丰富的旅游资源也吸引了世界各地大批的旅游者,自1979年至1985年,到黑龙
江省旅游的外国游客达12万多人次。
来黑龙江省活动的外国人,以日本人为最多。来访的日本官方、民间友好组织和友好人
士逐年增加。双方的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往来逐年扩大。为解决在黑龙江省的日本侨民以及
日本孤儿去日本探亲、定居,定居后在中国的养父母或配偶、子女的生活安置等等一系列难
题,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协同日本方面的有关社会团体,配合中国驻日本使馆,与日本政府进
行过多次谈判、交涉,从而使一系列难题基本上得到解决。
80年代以来,黑龙江省的中苏边境持续20余年的紧张局势逐步缓和。从1983年起,黑龙
江省同苏联远东地区有关边区的边境地方贸易得到恢复,并且向更广的领域、更大的规模发
展。1983年,黑龙江省中苏友好协会与苏联远东地区的边区、州的苏中友好协会恢复接触,
双方派团互访,并参加对方节日的友好活动。不久,双方交往逐步扩大到教育、体育、文化
、卫生等方面。
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为黑龙江省的外事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而外事工作的发
展,也为黑龙江省对外开放,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黑龙江省已与国际社会建立了广泛的联
系,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发展和扩大。只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对外开放政策,坚
定不移地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线,黑龙江省的对外工作必将更加活跃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