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人民政权初创时期,
在黑龙江省现辖区内的行政区划,曾有过多次变动,均未设外事机构。其间,齐齐哈尔市政
府于1946年,为遣返日侨曾设置日侨科,事毕即撤。同年7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曾设立日侨
管理委员会。该会的主要任务,也是负责日侨遣返工作。在日侨大批遣返后,负责对未及遣
返的日侨的管理工作。1948年4月,撤销管理委员会。同时,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又在社会局内
设外侨科,负责管理各国侨民。至于其他对外交涉事项,均由东北政联行政委员会负责,直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成立省级外事机构。
一、松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处
1951年9月,松江省人民政府成立外事处,并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处合署办公。地址
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楼内。当时确定,省、市外事处受省、市政府的领导。业务重点在
哈尔滨市,同时兼管全松江省的外事工作,为省直属处建制,其组织机构、干部配备,均按
省直属处级单位对待。日常机关工作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有关上下级工作联系,
以及对外交涉、涉外事务处理等事项,属于省的,以省外事处名义办理;属于市的,以市外
事处名义办理。外事处的基本任务不变。处下设一室二科,即秘书室、外事侨务科、调查研
究科。
外事处成立时,以杨佐青为处长、陈克为副处长。二人分别兼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
处的处长和副处长。
1952年1月,外事处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大楼内迁到哈尔滨道里区地段街新址办公(今黑
龙江省美术馆)。
1954年8月,松江省与原黑龙江省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松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处随之改组
。
二、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
1954年8月,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松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处改组为黑龙
江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并仍与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合署办公。其隶属关系、职能、
任务均不变,下设机构有调整。改组后,由杨佐青任处长,刘俊良为副处长,二人同时分别
兼任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处长、副处长。刘俊良于1956年6月离职,荆志坚为副处长。
1956年,根据全国外事会议精神,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的任务和工作内容确定为
:
1、代表地方政府和外交部同外国驻中国领事馆和其他外国相当机构交往、交涉办理相互
间的一切事务,建立和加强友好合作关系。
2、接待到本地参观的外国政府代表团和人员,批准安排外国记者在黑龙江的参观、采访
,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接待外国代表团和人员,包括社会名流、群众团体等外宾的工作。
3、从掌握执行政策角度出发,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涉外事项;加强对边防、港口等方
面的工作。
4、办理护照、签证、认证事宜。
5、肃清外国在华残余势力的工作。
同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对外事处机构作了调整,整顿后的编制为24人。
1958年8月,外事处与新成立的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三个牌子,即:黑龙江
省人民委员会暨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哈尔滨市人
民委员会外事处。外事处办公地点迁到南岗奋斗路316号。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被砸乱,外事处实际上解体。1967年3月,外事处由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外事组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