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暨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
1958年8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暨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成立,与黑龙江省人
民委员会外事处、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合署办公。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奋斗路31
6号。第一任外事办公室主任为于天放(黑龙江省副省长兼)①(①黑龙江省档案馆158-1-
330号。),副主任为:白耘、杨佐青、荆志坚。
按中央规定,新成立的外事办公室是地方政府管理外事工作的总口。它在黑龙江省人民
委员会、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管理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的政府性、半政府性
的外事工作和国际活动,并对全省涉外工作进行集中统一领导。凡省或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
所属各部门、单位和各地区(市)及其下属部门、单位有关外事工作向省或哈尔滨市人民委
员会的请示报告、省或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对各部门、地区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或对其请示
的批复,一律经外事办公室上报或下达。
按中央规定,黑龙江省外事办公室与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并无隶属关系。只是在贯彻执
行对外政策方面,有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但对重大涉外问题的处理,要请示国务院外事办公
室。
根据中央精神,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新成立的外事办公室,其业务范围主要有:
1、政府性外交事务工作,包括对领事馆的交涉联络、外侨事务管理、边境管理工作、地
区性对外贸易等。
2、政府性、半政府性外宾接待及国际活动、对外友好交往等。
3、有关对外国专家、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4、与苏联远东地区的友好往来工作。
外事办公室下设5个组:秘书组、国际活动组、宣传组、领事工作组、侨务工作组。195
9年又增设了边境地区工作组。
属外事办公室归口的工作有:1、外事处的工作,包括对外国使领馆的工作、外侨工作等
。2、外宾接待工作。3、外国专家工作。4、外国实习生、留学生工作。5、外国海员、飞行
人员及过境的外国旅客的工作。6、对外贸易工作。7、国际旅行社工作。8、边境地区的对外
工作。9、对外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联系。10、出国代表团、文化、技术、友好、体育
团体的组织。11、对外宣传工作。12、其他涉外工作。
经省、市编委批准,外事办公室编制(包括外事办公室与外事处)为28人。
二、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
1960年9月,黑龙江省对外事机构做了调整。首先把原由哈尔滨管理的外事办公室的编制
、机构、干部关系、党的关系及日常工作,划归省管;其次,将外事办公室与外事处合并为
一个机构。但为便于工作仍保留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名
称。凡遇领事业务,均以省或市外事处名义处理;再次,将外事办公室下设的组,由科级变
为处级。外事办公室下设秘书室、国际活动组、领事侨务组、边境工作组。外事办公室主任
宗克文(省委副秘书长兼),副主任为:荆志坚、鲁波。
同年10月31日,省又决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实行省、市分立,
将原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暨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改为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办
公室,哈尔滨市不设外事办公室。将黑龙江省中苏友好协会及哈尔滨市中苏友好协会、黑龙
江省外国专家工作处,划归黑龙江省外事办公室领导。外事办公室、外事处总编制数为33人
。省、市中苏友好协会总编制为16人。是年还成立了省边界办公室,编制为16人(外事办公
室边境工作组人员在内)。
1961年1月19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发出通知,同意省外事办公室设秘书、国际活动、
领事、资料研究等4个组,使用36名行政编制。中苏友协及边境办公室编制人数未变。
1962年,黑龙江省对机关机构实行精简,外事办公室下设秘书室、国际活动组、领事侨
务组、边境工作组。外事办公室、外事处共使用行政编28人,中苏友好协会使用群团编制12
人。边界办公室撤销。这一编制机构状况,持续到“文化大革命”初期。
1965年9月14日,根据中央对外文委指示,黑龙江省成立对外文化联络处,作为省人民委
员会主管对外文化和对外友好工作的部门。它的基本任务是管理有关政府文教部门和文化团
体的外事工作,包括接待对外文委口邀请的外宾和文化、艺术、体育团体;组织、审查出国
文化、艺术、体育团体等。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此处尚未组建完毕,亦未正式开
始工作。
1966年9月,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群众组织”掌权,领导干部被罢官,外事办
公室连同与其合署办公的其他机构全部陷于瘫痪。
三、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外事组
1967年2月8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发布第2号《通告》,对黑龙江省革
命委员会的机构作出规定:在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立外事组(县级),负责全省
的外事工作,并于1967年3月接管了黑龙江省外事办公室。在外事组先后任组长的有余弘达、
任副组长的有张占德等人。外事组共存在6年。
四、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
1973年5月31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撤销外事组,重新组建了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外事
办公室。6月13日,外事办公室对外办公。外事办公室是省委、省革命委员会统一管理全省外
事工作的归口部门。外事办公室下设秘书处、边境工作处、国际活动处、领事侨务处。同年
11月24日,经省编委批准使用行政编制,人数为38人。先后任主任的有:王军;任副主任的
有:张占德、荆志坚、刘威、朴文祥、孙雅琴、孙志坚。
同年6月30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于1967年成立的外事组
撤销。哈尔滨市的外事工作由省外事办公室承担。同年10月26日,恢复哈尔滨华侨旅行社和
国际旅行社哈尔滨分社,两块牌子、一个机构,亦由省外事办公室领导。1977年以省外事办
公室为主,筹组黑龙江省旅游局,上述旅行社改由省旅游局领导。
1977年5月,经省编委批准,外事办公室增设宣传处,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并指导涉外队
伍建设,编印《外事资料》。是年,外事办公室的编制为444人
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
1980年2月4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改称黑龙江省人政府外事办公室。其领
导体制、下设机构不变。先后任外事办公室主任的有:王、王耀臣;任副主任的有:荆志坚
、张占德、刘威、孙志坚、张镔、张积智、韩广儒同年12月10日,经黑龙江省编委批准,省
外事办公室增设本处。
同年经省编委批准,省外事办公室总编制数为50人
1981年,省外事办公室再次调整机构,将原领事侨务处改为事专家处,以适应黑龙江省
外国专家人数不断加的新情况。
同年10月22日,国务院批发了《关于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责范围的规
定》。按照这一《规定》,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的外事办公室,属本地区党委的办事机构
,政府的职能部门,是执行本地区外政策和处理重要外事工作的归口部门。其基本任务是在
本地区党委和政府以外交部的双重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协
调本地的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处理本地区政治性涉外事项。
1982年2月8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原边境工作处改为苏联处;1983年1月8日
,又将外事办公室的国际活动处改为欧美处,苏联处改为苏联东欧处。同年8月19日,黑龙江
省人民政府批准了外事办公室的机构改革方案。全办公室设6个处,即秘书处、宣传处、领事
专家处、日本处、欧美处、苏联东欧处,并相应地调整了各处的职责范围。
1984年5月31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外事办公室内设立友好城工作办公室。但
并未能即刻配备干部,亦未开始工作。同年11月14日,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的精神,外事办公
室决定将部分权限下放,其中主要的有:
1、关于外宾接待工作计划的审批,除需要省领导出面会见、宴请的外宾接待计划,须报
省外事办公室审批以外,其他均由主管单位审批,抄报省外事办公室。
2、关于参观点的建设、开辟,对外宣传口径的具体掌握,由各地、市外事办公室会同有
关部门办理,省属单位、国家在哈尔滨市的各单位,由省外事办公室负责。
3、外国文教专家任职期间,由省高等教育局负责;外国经济专家由各主管厅局负责;留
学生、实习生由各大学、各企业负责。
4、关于出国护照发放,由省直主管厅局及地、市外事办公室负责办好有关手续,送省外
事办公室审批签发。
同年12月,省政府批准省外事办公室设史志办公室,编制为3人。
1985年2月,友好城办公室改设为综合调研处。至此,全部编制为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