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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地、市、县外事机构

  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处、外事办公室
    (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处
    1949年10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设立外事处。这是现行黑龙江省区划内人民政府建立的 第一个外事机构。在筹组过程中,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任命市政府秘书长张观兼外事处长、杨 佐青为副处长。同年12月15日正式对外办公时,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任命杨佐青为处长、 陈克为副处长。办公地点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大楼内。
    外事处的主要任务是:
    1、对外的交涉与联络;了解、研究市人民政府直属各单位对外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 意见。
    2、对外侨进行宣传教育。
    3、迎送、接待外国官员。
    4、代东北人民政府外事局办理出国护照。
    外事处初设秘书室、外侨科、联络科。后曾一度设日侨管理科。1951年松江省人民政府 成立外事处时,即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处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个牌子,属于省的业 务,以省外事处名义处理,属于市的业务,以市外事处名义处理。工作重点在哈尔滨市。19 52年1月,迁至哈尔滨市道里地段街。
    1954年,原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后,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与哈 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合署办公,仍为一个机构、两个牌子。
    1958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改组外事机构。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迁到哈尔滨市 南岗奋斗路新址办公。与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一个机构、分立牌子。由杨佐青、荆志 坚先后任处长,荆志坚、白耘、鲁波、刘威、康继明先后任副处长。1967年3月,黑龙江省革 命委员会办公室外事组接管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处时,连同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 一起接管。同年,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外事组,直到1973年改组。
    (二)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
    1958年8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调整改组黑龙江省的外事机构,除保留了省、市外事处 外,又成立了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暨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作为省、市人民委员 会外事工作的总口。这一机构与省、市外事处一个机构、三个牌子。
    1960年10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再度调整改组省外事机构。决定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 不设外事办公室,只保留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
    1977年1月,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设立外事办公室。
    1981年,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更名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其他地、市、县外事机构
    省内其他地、市、县外事机构,除绥芬河军政委员会外事科成立于1952年以外,其余均 成立于1960年以后。
    1960年9月,为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及边境地区涉外任务增加的需要,各边境地区设外事 秘书1人,各重点边境县设兼职外事秘书1人,负责了解和反映边境地区的涉外工作情况和办 理具体事务。自此,黑河、合江、牡丹江3个地区设了外事秘书。此外,为了切实掌握边界变 化状况,3个地区在这一时期还设立过临时性机构“边界调查办公室”。
    1963年10月以后,因边境形势的需要,在黑河、牡丹江、合江3个边境地区成立了外事边 境办公室。这些办公室:黑河成立于1963年10月;牡丹江于1963年11月开始组建,1964年起 对外办公;合江成立于1964年3月。其任务有4:1、对国界进行调查研究,掌握边界的历史变 化、现状及累积整理有关资料,以维护国家的主权与领土完整;2、对边境进行管理,特别是 对边境地区生产的管理;3、做好外宾的接待工作;4、管理边境口岸的外事工作。
    1967年3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对全省工作机构实行改组。边境地区及其市、县先后成 立了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外事组,作为各级革命委员会的外事机构。1973年起,这些外事组一 律改称为外事办公室,其性质和任务不变。
    1976年2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转发的外交部《关于统一地方外事机 构名称和对外印章的请示》精神,对全省外事机构、隶属关系和名称作了统一规定。各级外 事部门既是党委的办事机构,又是革命委员会的职能部门,直属各级党委和革命委员会领导 。各级外事机构的名称定为:
    省级称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
    地级(如:牡丹江、合江、伊春、黑河、大兴安岭)称地区革命委员会外事处。
    市级(如:齐齐哈尔、鸡西市)称革命委员会外事处。
    县级(如:东宁、鸡东、密山、虎林、饶河、抚远、同江、绥滨、萝北、嘉荫、孙吴、 爱辉、呼玛、穆棱)称县革命委员会外事科。
    此外,黑龙江省林业总局所属边境地区的林业管理局、林场,黑龙江省农场总局所属位 于边境地区的农场,哈尔滨、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等也都按此精神,统一了外事机构的名称 ,称外事处或外事科。
    绥芬河市于1973年称外事科。1975年5月,改称外事处。1987年11月起改称外事办公室。
    1978年8月起,为了便于对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各地、市、县的外事处或外事科,又陆 续改称为外事办公室。
    1977年以后,原来没设外事机构的地、市也陆续成立了外事机构。鹤岗市革命委员会外 事科成立于1977年5月,1980年改称外事办公室;大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成立于1980年6 月(原由接待处负责外事工作);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成立于1980年;绥化行 署办公室外事组成立于1983年12月;松花江地区外事办公室成立于1984年10月。
    此外,新成立的县一级外事机构有:宝清县外事办公室(1984年),友谊县外事办公室 (1984年),爱辉县外事办公室后改为黑河市外事办公室(1981年),漠河县外事办公室( 1981年),塔河县外事办公室(1981年),方正县外事办公室(1984年),双城县外事办公 室(1984年)。
    截至1985年末,全省共有省级外事办公室1个,地、市级外事办公室14个,县级及县级市 外事办公室22个(不包括省直属机关和中直部门的外事处、外事办公室)。